危险!桐乡已发生多起!这个错误很多人都在犯
自6月1日以来,
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
多次开展“一盔一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有效提升了市民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
然而仍有部分市民觉得这是“小题大做”,
特别是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依旧我行我素,“光头”上路。
从6月底至今,桐乡已发生过多起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尽管事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并无生命危险,但都不同程度受伤。
2020年6月24日,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屠甸镇红旗村公路徐家场西16号北侧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和两车受损以及路产、农场受损。
2020年6月25日,一辆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梧桐街道人民路与屠甸路叉口时,与一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三轮车车上货物受损,以及车辆受损。
2020年7月9日,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梧桐街道中华路与市场路叉口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以及两车受损。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股股长杨一平说:“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是完全可以避免在这些事故中受伤的。”不过,也存在骑乘人员戴了“头盔”,但“形同虚设”的情况,比如下面这起事故↓↓↓
2020年6月24日,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环城南路热电厂桥处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手机受损,以及两车受损。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戴的是安全帽,而非安全头盔。因此发生碰撞后,安全帽瞬间就飞了出去。
安全帽和安全头盔有哪些不同呢?
两者虽然有着相同的基本功能,但是两者不可互相替代。建筑工地上用的安全帽,主要是缓冲高空坠物对头部的冲击;而安全头盔则是对驾乘人员头部起到全方位的防护作用。相比之下,安全帽所能承受的撞击面及其缓冲力比安全头盔要小得多。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严格执行“一盔一带”绝非小事,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还是其他机动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位置,都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切勿因贪图一时之便,懊悔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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