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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15个老旧小区、新增美丽河湖2条……桐乡今年要做好这些事!

桐乡人都在看→ 桐乡发布 2022-05-20


日前,

《2020年健康桐乡建设工作要点》发布,

今年我市将如何推进健康桐乡建设,

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生活品质和健康公平?

小布为大家划了重点,

这些工作与你我都息息相关哟!

快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3个、推进村20个


▸新增美丽河湖2条(个)


▸创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10个以上、创建绿化美化示范路1条,新增绿地40公顷以上


▸全年实施15个老旧小区改造。


▸新建或者改扩建2座污水处理厂,创建10个“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


▸新增城乡一体化供水覆盖农村居民2.3万人


▸新增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12个,省级示范片区(示范镇)1个,省级“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试点商业街2条、小区2个,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村3个,嘉兴市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0个,全市城镇垃圾分类覆盖面、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新建4个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确保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


▸力争每个镇(街道)完成一个“无蚊村”建设,梧桐街道完成“无蝇村”试点建设。


▸完成1.7万农村居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任务,达标人口覆盖率95%以上


▸评选“绿色家庭”20户


▸新增绿道62.8公里


▸食品抽检量4.5批次/千人,食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


▸创建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1个,新增绿色食品5个


▸县级检测农产品450批次以上,主要农产品省级监测合格率98%以上


▸深化上山进岛“送药”行动,增设便民服务点3个


▸将一批(6个)实体药店升级为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


▸2020年中小学校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全覆盖


▸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


▸健康素养活动覆盖60%的农村文化礼堂。


▸建成社区多功能运动场5个、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1个、游泳池(拆装式游泳池)1个、百姓健身房15个、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25个


▸全面实现资源整合、人才聚合和服务融合,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


▸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巩固并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签约率为常住人口的40%以上,老年人、慢性病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0%以上


▸全市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3家、新增托位75个


▸确保实现省卫村全覆盖


全面启动健康村镇建设。


▸每个镇(街道)40%的社区开展健康社区建设。


是不是很期待呢?

最后,为大家附上

《2020年健康桐乡建设工作要点》全文。


向上滑动阅览


2020年健康桐乡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健康桐乡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中国行动、健康浙江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健康桐乡建设,努力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生活品质和健康公平。


  一、健康环境改善行动


  (一)全面开展环境污染治理。


  1.高标准打赢蓝天保卫战。继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推进工业治气、锅炉整治和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等行动。


  2.高标准打赢碧水保卫战。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江经济带保护修复攻坚、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等行动。加快推进6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开展推进运河饮用水源地水质提升行动,确保入海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


  3.高标准打赢净土保卫战。完成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继续加强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安全管控。


  4.高标准打赢清废攻坚战。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狠抓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市新增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300吨/日。


  (二)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1.统筹推进新时代美丽桐乡建设。积极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全面推进嘉兴市级生态示范镇(街道)创建,加强美丽桐乡建设考核,积极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15周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提升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2.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省级重点公益林6911亩的日常管护、变更和补偿资金发放。严把执法监督关,强化护林巡查和林政执法力度,查处各类毁林违法案件,做好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一张图”更新工作。


  3.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1600亩、新植珍贵树13万株,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3个、推进村20个。


  4.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完善对白荡漾省级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勘界工作。


  5.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管理。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救护网络建设,对辖区内古树名木购买综合保险。


  6.加强森林灾害防控。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建设,有效预警和防控森林灾害。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防火宣传。


  (三)打造绿色和谐人居环境。


  1.以美丽城镇建设推动美丽桐乡建设。全面实施设施提升、服务提升、产业提升、品质提升和治理提升“五大行动”,打造濮院、乌镇“功能便民环境美、共享乐民生活美、兴业富民产业美、魅力亲民人文美、善治为民治理美”的美丽城镇省级样板,其他城镇按照“十个一”为标志的美丽城镇基本要求稳步推进,全年完成26.8亿元左右投资。


  2.持续推进美丽载体建设。新增美丽河湖2条(个),完成15公里中小河流治理。继续开展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创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10个以上、创建绿化美化示范路1条,新增绿地40公顷以上。


  3.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全年实施15个老旧小区改造,受益户数2700户,总投资约5400万元。深入实施城乡污水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或者改扩建2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从现在的26万吨提升到38万吨,排摸、整改污水管网1500公里,新建污水管网5.5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网10公里,创建10个“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新增城乡一体化供水覆盖农村居民2.3万人,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4.提升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提升至1200吨,新增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12个,省级示范片区(示范镇)1个,省级“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试点商业街2条、小区2个,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村3个,嘉兴市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0个,全市城镇垃圾分类覆盖面、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推进落实《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例》。


  5.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和建设,稳步推进公共化粪池和既有微动力终端的提标改造,推进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新建4个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受益农户700户。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确保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积极推进“无蚊村”“无蝇村”等试点工作,力争每个镇(街道)完成一个“无蚊村”建设,梧桐街道完成“无蝇村”试点建设。


  6.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完成1.7万农村居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任务,达标人口覆盖率95%以上。


  7.深化“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家庭绿色环保主题实践活动,评选“绿色家庭”20户。


  8.持续推进大花园骑行绿道网建设。新增绿道62.8公里。


  (四)创造安全健康生产环境。


  1.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尘肺病攻坚行动、重点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和国家职业病防治项目,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持续下降。


  2.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探索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强化建筑业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全覆盖,拓展工伤参保行业和参保范围。创建工伤预防常态化工作机制,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建立工伤预防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实地检查、专题培训、工伤预防知识宣传等。


  3.扎实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推进职业健康核心知识宣传、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等活动。


  4.加强职工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完善职工心理服务网络,开展企业职工心理服务室建设,开展职工心理科普活动,积极落实企业职工心理关怀。


  (五)加强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价。


  1.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实验室监测设备能力建设和检测能力氨氮、总氮、粪大肠菌群项目扩项。建立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APP,开展浙江省物流大通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杭嘉湖河网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和茅盾小学环境空气自动站搬迁建设。


  2.探索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评估等基础研究,争取人财物的投入,适时开展重金属、工业有毒有害物资等环境危害因素监测,开展本地常见疾病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提出干预措施。


  3.加强环境健康宣传培训。科学宣传环境危害因素对健康的影响。


  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行动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实施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制定完善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和指导解答。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优化食源性疾病监测策略,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1件/千人。继续推进风险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县级风险监测能力分别达到省定参考品目的90%以上。食品抽检量4.5批次/千人,食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加快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构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控制和分析预警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加大对问题食品核查处臵力度。继续加强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继续严格执行畜禽屠宰、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继续做好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和“品字标”食品生产企业培育试点工作。


  2.实施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推进农产品认证认可,创建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1个,新增绿色食品5个。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攻坚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实施动物源性细菌耐药性监测,加大主要农产品抽检力度,县级检测农产品450批次以上,主要农产品省级监测合格率98%以上。全面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并做好互联互通。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1.强化药械监督检查。强化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重点管理,对高风险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启动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


  2.强化药械化监管能力提升,实施药品质量安全行动。启动“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编制。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积极参与监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开展打假治劣“药剑”行动。


  3.做实惠民便民举措。深化上山进岛“送药”行动,增设便民服务点3个,探索“整村配送”等模式,增加“送械”等内容。启动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建设行动,将一批(6个)实体药店升级为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


  (三)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能力。


  1.纵深推进“食安创建”等示范引领,加大食品药品安全能力建设投入,重点提升检验监测、全程追溯、信息化监管建设。


  2.加快数字转型,推进风险隐患高效率防控。建立完善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强化“掌上执法”“掌上基层”等APP软件应用。建立药品风险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强化风险识别、评估、处臵、关闭的闭环管理。


  3.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食品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制度,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4.深化共建共享,推进群众食品药品饮食高品质生活。开展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分级指导,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域共保体”机制建设,深化“四个你我”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


  三、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强化行动


  (一)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研究制定《桐乡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不断健全完善、持续推进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长远发展。


  2.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市疾控中心职能设置,强化技术、能力、人才储备,推进市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


  3.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输入性传染病、虫媒传染病联防联控体制机制建设。以新冠肺炎疫情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为重点,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研判和评估,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强化卫生应急信息报送和应急值班值守。


  4.推进市镇村共70家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推进落实基层配备重要应急物资装备,实现多灾易灾镇、村配置卫星电话、应急发电机、排水泵等重要物资全覆盖。


  5.加快推进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加快推进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创新储备方式、完善储备目录、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储备规模和信息化水平,建立面向长远的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


  6.加强卫生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应急队伍建设从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7.推动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建成集监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交互、指挥协调、专家研判、视频会商于一体的全市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


  8.加强公共卫生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桐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强化安全生产。


  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19年分别下降20%;亿元GDP死亡率同比下降24%;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1.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深入实施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挂牌督办,探索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信用联合惩戒。完善交通事故平安考核、伤亡交通事故领导干部到场、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等机制。加强农村“两站两员”建设。推进桐乡市级以上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推进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两外”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源头管控,持续实施动态隐患清零、重点运输企业挂牌督办制度,督促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措施。推动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深入实施“珍爱生命、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2.持续加强交通秩序管控。加强路面常态严管,重点打击酒驾毒驾、开车接打手机、“三超一疲劳”以及违法变道、违停等与交通事故关联度高的违法行为。加强快递外卖、工程运输车行业交通安全治理,大力推动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


  3.深入谋划“绿色交通”建设目标举措。继续推进柴油货车治污攻坚战行动计划,争取2019-2020年全部淘汰老旧营运车辆;提高车辆清洁能源化比例,争取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80%以上。


  (四)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


  1.加强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全球传染病疫情风险监测,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2.加强出入境劳务、旅游人员传染病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


  3.统筹做好辖区病媒生物监测、食品安全抽检等卫生监督工作。


  四、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一)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


  1.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继续将健康教育纳入素质教育重要内容,规范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加强传染病健康教育,加大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力度。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2020年中小学校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全覆盖。深入推进学校体育课程改革,将学生体质状况监测公布情况列入教育业绩考核指标。


  2.大力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完成考核目标。


  3.建立完善学校健康风险评估考核机制,继续将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纳入教育业绩考核。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指导学校做好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空气重污染等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并完善桐乡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督促推动主要媒体开设公益性健康节目和栏目;强化医务人员健康科普能力,在诊疗过程中规范健康指导,鼓励医务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健康宣讲和咨询服务活动。


  (二)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1.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推动建立营养指导员制度。开展营养健康监测和营养改善、干预工作,重点单位(托幼<育>机构、学校、养老院)营养健康工作开展率不低于50%。


  2.实施控烟限酒行动。加大控烟限酒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控烟限酒的良好氛围。开展烟草使用监测工作,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


  3.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持续开展健康单位、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小屋(驿站)、健康自助检测点等各类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4.继续开展“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三年行动”,健康素养活动覆盖60%的农村文化礼堂。总结推广一批健康素养示范礼堂,培训百名科普讲师骨干。评选“最受欢迎的健康讲座主题”,“最受欢迎的健康科普讲师”,完善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电子工具包。


  5.强化宣传倡导和科普教育。将健康桐乡宣传纳入“公民健康素养提升”活动,全市组织开展基层素养讲座1600场,结合卫生主题宣传日开展科普健康活动,推进健康题材文艺创作。


  (三)加强心理健康促进。


  1.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落实《浙江省精神卫生条例》,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并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心理服务网络。


  2.继续做好对司法行政干警、公安监管场所民警、辅警及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继续做好对被监管对象的心理矫治等工作。继续做好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建立心理服务工作队伍,每年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在全市部门、镇(村社区)开展心理服务“五进”活动,不断提升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四)普及全民应急救护技能。


  1.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走进万个微网格结合”活动,从微网格入手,把微网格长作为培训对象,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及技能培训,新增应急救护普及培训人数占户籍人口2%以上。


  2.继续推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加强AED使用培训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公民自救互救能力。


  五、全民科学健身行动


  (一)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1.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成社区多功能运动场5个、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1个、游泳池(拆装式游泳池)1个、百姓健身房15个、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25个。


  2.推进“体育+公园”模式,鼓励各地按照体育公园建设标准新建、扩建、改建体育公园。推进体育设施进公园,在现有城乡公园内增建全民健身设施。


  (二)健全全民健身社会组织。


  1.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建设。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完善规章制度,成为权责分明、依法自治的现代化社会组织。


  2.加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体育网络组织,大力扶持体育社团建设。鼓励群众基础广泛、规模较大的体育社会组织向下延伸,建立分支机构和组织。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建设,举办桐乡马拉松赛、健美健身公开赛、小康体育村运动会、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和五联赛等赛事活动。


  2.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完善业余训练点布局,组织开展青少年儿童体育赛事活动。强化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儿童青少年每天一小时体育运动时间。继续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加强校园足球的普及与提高,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建设。深化体教融合工作。


  3.开展幼儿体育运动、妇女健身活动和全市职工文体活动。举办幼儿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等体育赛事活动。


  (四)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下乡健身指导公益服务活动。注重基层体育组织、活动、指导水平的提升,建立常态化机制,提供更多更好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六、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


  (一)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科学编制“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加强重大改革、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的顶层设计。


  2.深化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全面实现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行和连续式服务。健全医共体模式下的县域卫生管理、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公共卫生、中医药等体制机制,全面实现资源整合、人才聚合和服务融合,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协同社会办医疗机构,探索县域医疗共享模式。


  3.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和《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优化社会办医发展政策和健康产业营商环境,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融合参与医共体、医联体发展。


  (二)完善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


  1.做细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2.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经费标准,确保人均基本公共卫生、体育服务项目补助经费达到国家标准,统筹安排落实流动人口项目经费。


  3.加强基于县域医共体框架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任务落实,有效融入医共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质量。


  4.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巩固并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签约率为常住人口的40%以上,老年人、慢性病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0%以上。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促进医防融合,推动实现基层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转诊-随访-自我管理”全链条服务。


  6.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提高考核质量,强化结果应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7.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取标化工作当量法购买。


  (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


  1.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全面落实医疗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二十项举措的基础上,按照《2020年桐乡市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就医体验大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相关任务。


  2.继续通过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推进医院持续质量改进。


  3.推动“医学高峰”建设。积极融入医疗卫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依托省市级优质医疗资源,做强县级优势学科,持续做好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和创伤中心等建设,加快筹建“肿瘤治疗中心”,在项目开发、资金安排、人才引进、科研转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4.做好卫健人才招引、培养工作,重点培养一批优秀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聚焦问题和短板,进一步优化卫健人才生态。


  5.加强和完善公立医院和县域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6.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


  (四)全面防治重大疾病。


  1.继续做好慢性病防控。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防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医生能力提升培训。做好重点慢性病和伤害监测,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完善重点慢性病专病防治机构建设,做好县域医共体与疾控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的桥梁纽带。


  2.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继续做好艾滋病防治,落实重点人群艾滋病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和检测工作机制和措施。继续做好结核病防控,完善“三位一体,医防整合”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三级督导管理,做好学校结核病疫情的规范处置,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开展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持续保持消除血吸虫病危害。以镇(街道)政府为单位,牵头组织本地区春季查螺工作,做好螺情监测和钉螺查灭工作。


  3.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和肿瘤登记。实施省政府民生实施项目,为重点目标人群提供结直肠癌筛查服务。


  4.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开展疑似患者筛查和确诊,做好应急处置和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开展病人家属护理教育,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达到4.5‰,规范管理率达到90%。


  (五)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1.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推动严重出生缺陷筛诊治康一体化,提升孕产妇和儿童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落实城乡妇女“两癌”检查、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妇幼卫生监测、基本避孕服务、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等公共卫项目工作,推进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消除项目。加大妇女儿童“十三五”规划实施力度,全面落实母婴健康促进工程。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全市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3家、新增托位75个。


  2.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51%以上。启动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失智症照护专区建设。建立养老机构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扩大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面,探索助餐配送餐服务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项目试点。做好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民生实事项目。完善医养签约合作机制,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全覆盖。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科室和病区(病床)建设,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以医疗护理为主、兼顾长期照护的医疗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4张以上,做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3.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深化细化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做细做实残疾人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配臵政策的落实,支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星级“残疾人之家”提升改造。


  4.加强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精准帮扶和救助工作。


  七、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


  (一)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


  严格执行中医医疗技术规范、指南和操作规程,做好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的迎检工作,确保市中医医院通过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复评,争取创建三级甲等。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提升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能力。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促进合理规范使用中药饮片。加强中医药康复能力建设,中医医院设立康复科。强化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全面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智慧中医”云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方便群众。


  (二)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


  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进一步加强治未病科建设,开展中医日间综合服务行动,推广中医药预防技术方案和产品,增加治未病服务项目。积极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文化礼堂。举办第九届中医文化节,提升社会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高中医药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做好“一老一少”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绩效评价等工作,在年底前实现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65%以上的目标。


  (三)强化中医药传承创新。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科研水平,积极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鼓励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成果申报及研究。成立中医药健康科普讲师团,开展巡回宣讲。举办第二期“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班。开展桐乡市级基层名中医和中医骨干评选活动。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名老中医“师带徒”工作,传承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和技术经验。


(四)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根据上级精神,制订我市中医药“十四五”规划。开展新老“浙八味”宣传推介活动。强化药品企业和中药产业服务。


  八、健康保障完善行动


  (一)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在深化推进参保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经办服务、基金管理、医保监管六统一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统一大病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着力提升保障精准度。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


  2.着力提高医保服务质量。持续深化医保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经办“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完善“领跑者”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嘉湖一体化先行区试点。


  3.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控。实施基金监管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查处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重大疾病保障。


  立足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实行重大疾病综合保障。增强基本医保普惠性,加大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重构和优化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对困难人群的倾斜支付,适度拓展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范围。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推进区域化健康保险产品定制和服务创新。


  (三)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前期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失能评定、护理培训、支付结算、服务监管等环节。


  (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1.依法规范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推动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继续推进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和个人账户按政策购买健康保险发展。指导保险公司积极稳妥参与我市低收入农户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


  2.提升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服务质效。落实相关监管制度,规范保险公司参与大病保险服务;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保服务,完善大病保险运行监管机制;总结完善大病保险经验模式。


  3.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产业金融支持力度,多渠道满足健康服务业资金需求。


  九、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一)优化产业政策支持。


  加强产业支持力度,加大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支持健康产业发展。根据国家《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做好产业统计监测,严格按照省统计局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做好我市健康产业统计监测。


  (二)加强产业载体建设。


  按照省政府实施“生命健康千亿投资工程”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列入省五个千亿工程(健康类)项目。加快推进我市健康产业“四个一批”建设,建立“四个一批”发展载体动态监测制度,全面掌握我市“四个一批”重点培育清单的健康特色小镇、产业示范基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建设情况。完善互联网+一列健康重点项目库,做好健康领域投资统计。


  (三)推进产业创新驱动。


  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支持我市医药企业强化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医药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应用,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细分行业“隐形冠军”。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着力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实施,鼓励我市医药企业通过“零土地”技改、“机器换人”等工作措施实现医药制造业的生产线改进和产品升级。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产业基金等资金对医药行业重大项目的支持;进一步推进我市智慧健康示范推广项目建设,提升医院内部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动影像、检测、诊断、分析等医学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微型化;继续支持我市医疗健康领域大数据产业发展,鼓励省内智慧医疗领军企业结合自身特色和专长开展技术研究、转化和应用。


  (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1.推进健康+养老+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健康+养老+旅游项目落地发展,继续引入健康产业项目落地。


  2.推进健康+旅游深度发展。深入推进乌镇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发展,培育其他有条件有基础的乡镇积极申报省级旅游风情小镇。落实A级景区村庄发展工作。加快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提升乡村旅游品质,推动农旅融合、牧旅融合、林旅融合,重点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如停车场、旅游标识牌、道路通达、绿道骑步道等,推进产业发展,扩展服务业态,由单一的生产、销售模式向观光、休闲、产品展示、科普教育、品牌打造等多元化模式发展。


  十、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动


  (一)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1.推动落实“双下沉、两提升”建设和《健康长三角合作工程2020年实施计划》,加强县域内医疗机构与沪杭嘉等城市医院合作办医,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并在医共体模式下,将前沿理念和先进技术延伸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优质医疗服务资源的全域共享。


  2.加强县域医共体财政保障,开展县域医共体考核评价,建立评价结果与市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办法,研究完善与县域医共体相适应的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财政政策。


  3.以高血压、糖尿病为突破口,推进县域医共体模式下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和分级诊疗改革。


  (二)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积极推进我市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开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2.深化公立医院综合医改。继续深入开展推动“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加强“药、价、保”政策联动和工作协同。


  3.健全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开展公立医院党建“巩固提升年”,进一步推进民营医院党建“质量建设年”。


  (三)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1.深化医保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住院DRGs点数法付费,开展门诊医疗服务按人头付费结合家庭医生签约试点。


  2.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实现目录全覆盖。


  (四)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


  1.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指导、督促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国家、省、市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结果,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指导、鼓励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在省药械平台采购。


  2.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原则,指导推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十一、健康城镇建设行动


  (一)夯实卫生城镇创建基础。


  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目标,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城市第四次复查的前期工作;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扎实做好国卫镇复审工作,将各项长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大力推进省级卫生村创建和复审工作,对新申报的19个省级卫生村进行创建指导,确保实现省卫村全覆盖。对各镇(街道)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开展专项督导,切实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的环境风险。


  (二)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发展。


  积极引导卫生城镇向健康城镇转变,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深化国家健康城市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健康城镇建设工作机制。按照全国爱卫会和省爱卫会关于健康城镇建设要求,开展健康城镇建设,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健康桐乡建设。2020年,桐乡市全面启动健康村镇建设。


  (三)实施健康细胞培育工程。


  进一步推动学校、医院、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2020年,每个镇(街道)40%的社区开展健康社区建设,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医院实现全覆盖,健康家庭、健康机关、健康企业按照相应的方案实施建设。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桐乡建设推进机制


  1.及时总结2019年健康桐乡工作,制定2020年健康桐乡工作要点。


  2.全面做好健康浙江考核和监测等相关工作。


  3.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健康浙江行动26项任务。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项行动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若干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动推进工作。


  4.广泛开展健康浙江宣传周活动。


  5.按照省健康办部署,做好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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