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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醒!全市范围全时段禁燃禁放→
重 要 提 醒 !
随着春节临近,
桐乡的年味也越来越浓。
按照桐乡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
2021年春节期间,
我市仍实行全市范围内全时段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违反禁燃禁放的法律责任
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奖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等相关部门举报非法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对举报查实的,还将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举报电话:110(公安)。
其实,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桐乡一直在行动……
2016年,我市出台了《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主城区、崇福镇、濮院镇、乌镇镇部分区域及其他规定部位内均实行全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并于当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0年3月1日起,我市再次收紧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正式实施《桐乡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依法全面清理、排查和打击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实现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下阶段,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禁燃区域内违法违规燃放、售卖、贮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相关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广大市民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燃放或非法存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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