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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全市范围全时段禁燃禁放!已有多人被罚……

桐乡人都在看→ 桐乡发布 2022-05-19


@桐乡人,

重要提醒!!!

2021年春节期间,

我市仍实行全市范围内全时段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01

违反禁燃禁放的法律责任

  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02

有奖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等相关部门举报非法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对举报查实的,还将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举报电话:110(公安)


小布提醒大家,

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燃放烟花爆竹,

连日来,

我市有关部门正在严查!

案例一



  2月12日零时,农历大年初一,振东派出所发现辖区某小区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后经调查,查实燃放烟花爆竹者为卢某。“我想着大年初一的零点总归没人管的!”心存侥幸要不得,最终,卢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处罚。


案例二



  2月12日上午,河山村民李某在家门口燃放爆竹被河山派出所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李某被行政处罚。


不止禁燃禁放,

销售烟花爆竹同样不可以!


案例三



  凤鸣派出所民警在日常走访时,发现辖区一小店内非法经营储存各类烟花爆竹,后经调查清点,扣押店内烟花爆竹共计50余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这里,

小布再次向大家发出倡议:

禁燃禁放,从我做起!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减少空气污染、预防火灾事故、倡导文明新风尚,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节日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桐乡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我们倡议: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在春节等传统佳节,请选择电子鞭炮、喜庆音乐代替传统烟花爆竹,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畅快呼吸新鲜空气。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个人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宣传普及的志愿者,让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努力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发挥主人翁意识,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让我们一起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努力让桐乡的环境更优美,城市更文明,社会更平安。


  禁放烟花爆竹,您我共同参与!


桐乡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13日


让我们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一起做文明桐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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