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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人注意,社保缴费有变化!

桐乡人都在看→ 桐乡发布 2022-05-17



  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4号),明确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79133元


  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启用规则

  浙江省在10月进行2021年度缴费基数启用操作,并对1—9月份的缴费差额进行补收。启用相关规则如下:


  ◆2021年退休人员需由退休时所在单位补缴享受退休待遇之月前的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差额。


  ◆缴费基数启用时,缴费状态为中断、终止的参保职工,不产生差额补收数据。缴费状态为正常的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需由基数启用时所在单位补缴在该单位时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差额。


  ◆2021年新参保人员将根据参保时申报的缴费工资按规定进行封顶和保底补差


  ◆本次缴费基数启用时系统将对目前未及时申报2021年度缴费工资的企业和企业参保人员执行10%上浮政策,上浮后未到下限的按下限进行调整。


  ◆如今后国家批复的社平标准有所变化,再按国家批复的标准进行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调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18%缴费最低金额为712.26元/月,最高3560.94元/月


温馨提示

  省集中系统10月27日17点后,暂停受理除查询打印、人员参保外的各项经办业务。


  关于此次缴费基数的启用,各企业用人单位可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险网报系统——查询管理——缴费工资预启用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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