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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公租房新政→

桐乡人都在看→ 桐乡发布 2022-05-16



  近日,《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桐乡市新就业职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等公租房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


城镇双困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家庭

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保障标准如何?

小布为大家梳理了干货!

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

(城镇双困家庭)


申请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保障:


  (一)主申请人具有我市城镇居民户籍3年及以上;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62379元;


  (三)无住房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按户籍计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


  (四)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不高于322050元;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元;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生活用机动车辆不多于1辆,且价格低于16.56万元。


  二、符合上述和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


  (一)主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主申请人户籍为梧桐街道、濮院镇、崇福镇的;


  (三)无住房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


  (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城镇特困职工、特困残疾人、国家二级及以上残疾人的家庭或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27600元;


保障家庭类别

  第一类,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城镇特困职工、特困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残疾人的家庭;


  第二类,除第一类外,人均年收入27600元以下的家庭;


  第三类,人均年收入27600元至62379元及以下的家庭。


保障标准

  (一)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第一类,18元/㎡;

  第二类,16元/㎡;

  第三类,14元/㎡。


  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或按户籍计算最低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建筑面积70平方米。


  符合实物配租资格的保障家庭,如放弃实物配租资格,自愿选择租赁补贴的,按相对应的租赁补贴标准1.2倍发放。


  (二)实物配租收取的月租金标准


  第一类,以套计算,多层为1元/套,高层为2元/套;


  第二类,以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为1元/㎡,高层为2元/㎡;


  第三类,以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为7元/㎡,高层为8元/㎡。


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

(新就业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新就业职工家庭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特殊情况下,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主申请人具有我市城镇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3.主申请人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3年;


  4.主申请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我市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


  5.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6.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62379元,人均货币财产不高于322050元;


  7.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且未享受过我市购房补贴等人才安居和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8.家庭成员名下生活用机动车辆不多于1辆,且价格低于16.56万元;


  9.家庭企业投资额(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


  主申请人以灵活就业者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纳入保障对象。


保障标准

  租赁补贴500元/月。


公租房申请


如何申请?

  1.登入浙里办APP个人账户,下拉至“桐乡”搜索“桐易居”微应用,点击“公租房申请”,选择申请的保障方式,提交申请资料后即可。



  2.或可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在社区工作人员指导下申请。


如何查看政策?

  登入浙里办APP个人账户,下拉至“桐乡”搜索“桐易居”微应用,点击“公租房政策”即可了解我市公租房最新政策啦!


市建设局申请咨询电话:

0573-88112081


政策咨询电话:

0573-8862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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