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桐乡这项服务补贴调整
近日,嘉兴市民政局、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嘉兴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嘉政民老〔2022〕8 号),市域范围统一养老服务补贴政策。
新政策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市域统一,兼顾老政策衔接;
二是鼓励失能对象入住养老机构;
三是充分考虑与长护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家庭养老床位、特困供养等政策的衔接;
四是将建设嘉兴市统一信息管理平台,享受服务更方便。
接下来,一起来了解
全新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问:按照最新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哪些老年人可以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答: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按照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和相应的政府保障责任分为三类:
一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60 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二类对象: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60 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三类对象:其他符合条件的 60 周岁及以上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问: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答:一类对象居家养老的补贴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为三档,参照本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执行,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高龄老年人按部分不能自理标准执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时,同步调整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二类对象补贴标准按一类对象补贴标准的 50% 确定,三类对象补贴标准按一类对象补贴标准的 40%确定。
问: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是直接发钱吗?
答:不是。原则上养老服务补贴以养老服务的形式享受。补贴对象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服务包。
问: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标准有不同吗?
答 :一类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补贴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为三档,参照本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标准执行,分别按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80%、40%、20%确定,高龄老年人按部分不能自理标准执行。
问:补贴对象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补贴政策如何衔接?
答:经市民政部门认可,补贴对象建立家庭养老床位且纳入本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的,养老服务补贴按照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 50%确定。未纳入养老机构床位管理服务的,养老服务补贴按照居家养老的标准执行。
问:经评估符合的补贴对象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嘉兴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建立前,长期护理保险对象不能重复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问:如何申请养老服务补贴?
答:目前,养老服务补贴应当由本人或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嘉兴市统一信息平台建立后,可在线办理。
问:嘉兴市域范围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如何申请?
答:养老服务补贴实行跨县(市、区)市域一体化服务,补贴信息共享互认。信息管理平台投入使用前,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超过 6 个月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在本市域内可以凭实际居住村(社区)证明、入住养老机构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向户籍地所在镇(街道)提出市域服务申请,并报实际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备案。
*具体解释权归嘉兴市民政局、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医疗保障局所有。
来源|桐乡民政
编辑|李滢瑕
责编|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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