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桐乡市主城区
餐饮项目管理服务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起,禁止在桐乡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请广大居民、经营者积极配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环境,爱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桐乡市主城区餐饮项目
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3日
附:
编辑|李滢瑕
责编|施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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