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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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消息
关于嘉兴经开区在高速卡口
发现1例省外来嘉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9月26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在马家浜高速卡口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系省外来嘉货车司机。
嘉兴经开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目前正在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管控,相关场所临时封闭管理并进行环境采样检测及消杀。该阳性感染者在嘉兴经开区主要轨迹通报如下:
9月26日
1:58 驾驶车辆到达马家浜高速出口,并在高速口核酸采样
2:22 驾车进入锦霞路停车场,后在车上未离开
10:34 由停车场步行至兰州拉面店(海德饰博汇1幢)
11:06 离开面店步行返回锦霞路停车场,在锦霞路、兴运路东南角短暂停留
11:25 进入锦霞路停车场,后在停车场内活动
19:00 被隔离管控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共筑防疫屏障。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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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疫情防控期间这些行为违法!
近期疫情防护形势严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这些事情疫情防控期间做不得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会有什么后果?
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不佩戴口罩的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02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出入小区、超市、菜场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违反防疫规定,擅自外出、聚集,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04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检测,会有什么后果?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06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会有什么后果?
08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会有什么后果?
10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来源|嘉兴日报
编辑|俞珂
责编|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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