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成都将取消“五路一桥”收费,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12-17 成都商报 成都商报


成都商报记者17日从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以下为公告全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

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一、经研究决定,自 2018年 1 月 1 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二、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所有人,按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处《关于办理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退费的通知》办理退费。


三、2018年1月1日零时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籍的川A、原川O牌号和外籍常驻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应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四、本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7日




什么是“五路一桥”?


成都市“五路一桥”工程是成都市三环路、人民南路南延线、成洛路、成龙路、老成渝路(成都至龙泉段)和火车南站立交桥工程的总称,总投资70.73亿元。


其中:政府投资24.35亿元,纳入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偿还贷款46.38亿元。由成都市政府统一规划,市区两级政府分级建设。1998年经四川省计委批准立项,为一级公路建设项目。



据了解,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分圈层及车辆类别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即一圈层各类机动车按年费标准全额征收,二圈层按全额60%收取,三圈层按全额30%收取。


成都市财政局非税处负责人此前曾表示,“五路一桥”收费期限为20年,收费截止时间是2022年12月31日。在20年期限内,贷款一旦还完即可停止收费。“五路一桥费”的收支和结余情况,每年都将在成都市交委的门户网站上公布。



2018年及以后的

“五路一桥”费这样退


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停止征收。记者从成都市交委获悉,2018年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可退费。


退费对象及范围

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全额退还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全年度车辆通行费。


目前,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是以自然年为单位进行收费,所缴纳的年费均为自然年度(1月1日至同一年12月31日)全年车辆通行费。


咨询通行费退费相关业务,可拨打028-87850200、028-87512963。


退费办理地点:

1.窗口退费地点:成都市区(市)县车管所、交警分局“五路一桥”退费窗口。

2.网上退费:“成都交警”微信公众号蓉e行平台。


退费办理时间:

2018年1月1日正式启动窗口退费(工作日9:00-17:00),网上退费拟于3月1日开通(请关注“成都交警”微信公众号蓉e行平台)。


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退费所需资料:

1.窗口退费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单位车辆提交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书需注明退费银行账户);

机动车所有人行驶证复印件1份(注明联系电话);

机动车所有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

缴纳“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通用票据原件。


2.网上退费

按系统提示录入信息和上传资料。


退费流程:

(一)窗口退费


(二)网上退费 

 



咨询电话:

028-87850200、87512963


值得注意的是,2017 年及以前年度“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未及时缴纳的需要补缴。


按相关规定,未及时缴纳“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籍的川A、川O牌号的各类机动车和外籍常驻本市的机动车,应足额缴纳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退费窗口均可办理缴费业务。

 

2018年12月底前足额缴纳的车辆不收滞纳金;2018年12月底前未足额补缴通行费的,从2019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欠费金额),若滞纳金超过欠费金额,将欠费车辆所有人欠费信息纳入相关征信体系。


—— 退 费 地 点 ——

 

1.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一路6号)

2.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二分局(成都市金牛区马鞍山路1-2号)

3.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怡街50号)

4.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成都市蜀西环街36号)

5.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成都市桃溪路53号)

6.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六分局(成都市金科北路1号)

7.崇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崇州市华怀路)

8.都江堰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都江堰市壹街区拜水东路与银杏东路交汇处)

9.金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金堂县同乐路96号)

10.彭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彭州市大同路与彭白路交叉口北100米)

11.郫都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郫都区二环路望丛西路466号)

12.蒲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蒲江县鹤山镇朝阳大道312号)

13.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邛崃市龙南路167号)

14.新都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新都区蓉都大道理南一段560号)

15.新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新津县五阳西路16号)

16.大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邑县晋原镇富民路中段1号)

17.青白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689号)

18.温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温江区长安路247号)

19.龙泉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龙泉驿区建材路2号)

20.双流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双流区温家山路268号)

21.成都市车辆管理所(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国宁村)


成都商报记者 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