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开庭40分钟后中止审理

2017-12-21 成都商报 成都商报

今天上午九点,“6.22”杭州保姆放火案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约40分钟后,因被告人律师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庭宣布中止本案审理。



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律师 现场手绘图


新闻回顾:

6月22日清晨5时07分,杭州蓝色钱江小区一住宅突发大火,最终造成4人死亡。除保姆逃生外,女主人与3个孩子(两个男孩,一个女孩)均抢救无效死亡。(商妹儿此前报道杭州一豪宅凌晨突发大火,妈妈和3个孩子身亡,保姆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专案组缜密侦查,认定这是一起人为放火刑事案件,该户保姆莫某晶因涉嫌放火罪已被上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戳此查看之前报道☞杭州纵火案保姆赌博成瘾,常开主人80万豪车



上午8点30分,本案被害人的家属林先生身穿一席深色长款大衣出现在法院门口。林先生与律师和友人同行,在法院门口始终一言不发,有记者问到:您今天有什么想说的?他只回答到一句:现在不方便说,我要进去了。




8分钟后,本案另一名被害人家属,孩子的舅舅也出现在法院,他同样一言不发,直接走进法院。 


莫焕晶今天穿着一身灰黑色的棉袄出庭受审。


被告人莫焕晶 现场手绘图


今天上午庭审开始后,法庭先对被告人进行身份核实,并询问对法庭的组成人员是否有异议。


庭审中,莫焕晶本人一直低着头,几乎没有抬头看法官,也没有朝被害人代理人席位上的林生斌看。


短短的十多分钟庭审中,林生斌也几乎没朝莫焕晶看。


庭审开始后,审判长依法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律师以要求指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外的法院异地管辖为由,要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停止审理本案。


审判长依法告知辩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随后,辩护人党琳山律师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另定日期继续审理本案。 


莫焕晶要求本次审理能在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进行


退出法庭审理后,被告律师党琳山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了莫焕晶的亲笔声明。


声明中称,莫对纵火行为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感到后悔,称“如果判我死刑能使一切从头再来,我也愿意接受死刑”。此外,她还要求了本次审理能在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审理,并坚持继续由党琳山作为她的代表律师。



 来源:杭州日报(hangzhoudaily)、杭州中院、新闻晨报

记者 黄洪连 文 杨子健 摄 张妍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