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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不再主动提供!

成都商报 2020-09-18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公布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要求到2022年底,全国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通知指出,近年来,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性塑料用品消耗量持续上升,对环境污染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聚焦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住宿、展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准确把握不同塑料用品在实施区域、时间节点等方面的具体禁塑限塑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工作,完善商务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加强宣传引导。

根据通知,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县城建成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年底,成都城区禁用这种塑料袋!


此前,《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分地区”“分领域”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时间表”。


尤其在塑料制品使用环节,《实施办法》明确,到2020年底,成都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








到年底四川餐饮业禁止使用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实施办法》提出,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在塑料制品使用环节,《实施办法》提出:


到2020年底,成都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同时,鼓励成都、绵阳、德阳、乐山、宜宾、泸州、南充、达州等有条件的地区,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对一次性塑料餐具的使用进行了明确要求:

到2020年底,四川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50%。








集贸市场将建立

购物袋集中销购制


限制之外,《实施意见》还设专章明确推广应用塑料替代产品和模式。


在商超等领域,提出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通过设施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


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竹浆纸一次性杯子餐具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推广生鲜产品使用可降解包装膜(袋)。


在快递领域,《实施意见》提出将全面推动邮政业绿色包装,督促寄递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包装产品,推广使用环保胶带、包装袋和填充物,逐步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推动寄递企业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经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产品;选取若干城市和品类开展邮政业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的规模化应用试点等。按照计划,到今年底,四川邮政业务将力争实现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封装比例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70%、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90%、新增2万个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邮政快递网点。


来源:文旅之声、人民日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白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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