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个《办法》,击败了寒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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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福利满天飞
《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正式实施
有效期5年
将困难群众的生活“兜起来”
哪些特困人员可以申请?
《办法》规定,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殡葬服务等方面的保障。成功认定可享深圳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6倍的基本生活供养保障。
具有本市户籍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三无”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接受救助供养。
有需要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市民,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有申请困难的,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值得注意是是,申请人员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
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说明;
3
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
抚养、扶养情况说明;
4
住建部门出具的政策性
住房信息查询证明;
5
残疾人应当提供第二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6
提供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
完整性的声明。
七大类供养内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包含七个方面的供养内容,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和购买商业保险。
另外,申请人应当注重诚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供养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救助供养,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供养资金、物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刘春来
编辑:晓茜
美编:祥
审核:曾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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