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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能解除疫情防控?中央指导组回应了

3月6日,深圳新增1例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70岁女性患者日前从西班牙回国,主要活动轨迹点击这里查看▶《深圳发现第2例境外输入病例》



深圳新增1例

累计确诊419例


截至3月6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52例,累计出院1233例,累计死亡7例。3月6日当天全省新增确诊病例1例为深圳报告输入病例1例。新增出院24例,2例为危重型病例治愈出院,3例为重型病例治愈出院,其余为普通型或轻型病例治愈出院。无疑似病例。有477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累计确诊病例中,深圳市419例、广州市347例、东莞市99例、珠海市98例、佛山市84例、中山市66例、惠州市62例、汕头市25例、江门市23例、湛江市22例、肇庆市19例、梅州市16例、茂名市14例、阳江市14例、清远市12例、韶关市10例、揭阳市8例、汕尾市5例、潮州市5例、河源市4例。男性664例,女性688例,年龄介于2月龄-90岁之间。


截至3月6日24时,在院的112例确诊病例中,轻型3例,普通型79例,重型12例,危重型18例。



全国新增99例

湖北新增74例


3月6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9例,新增死亡病例28例(湖北28例),新增疑似病例99例。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678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773人,重症病例减少248例。


现有确诊病例22177例(其中重症病例5489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55404例,累计死亡病例3070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0651例,现有疑似病例50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72458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6730人。


湖北新增确诊病例74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502例,新增死亡病例28例,现有确诊病例21239例,其中重症病例5359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43468例,累计死亡病例2959例,累计确诊病例67666例。新增疑似病例47例,现有疑似病例301例。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4例(甘肃17例,北京3例,上海3例,广东1例)。截至3月6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0例。


何时能解除疫情防控?

中央指导组回应了!


3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湖北武汉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进展情况。在回答何时能解除疫情防控的问题时,中央指导组成员、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表示,随着湖北武汉疫情形势的好转,有关方面将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报经同意后,会及时进行调整。



他还说:“早晨出门的时候,我看到门前的樱花已经开放。它告诉我们,冬天已过去,春天来了。我想大家期待的那一天不会太远。” 

力度空前!社保减免200亿!

深圳阶段性减免政策出台


3月4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对我市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


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受惠面广、减负力度大,惠及我市70余万家企业,预计将减免企业社保费约200亿元。为不增加企业负担,提升经办效率,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填单、免申请,即可自动享受减免政策。


此次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具体适用对象是哪些?


根据国家和省要求,我市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适用对象为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免仅为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从企业类型上划分,适用对象将分为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以及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免征


免征我市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2020年2-6月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免征我市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同)2020年2月-4月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减征


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2020年2-4月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延缴


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延缴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延期缴纳,简称社保费,下同),补缴应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完成,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缓缴


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2020年12月,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参保单位在延缴和缓缴期间,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社会保险费的,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阶段性降费及浮动费率政策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

我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现行政策继续执行。自2020年3月起至6月,按照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应当上浮费率档次的企业,暂按其所属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0年2月—2021年1月,我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继续执行,符合条件实行浮动费率的用人单位按下调后的费率缴费

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减免政策



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



来源:广东省卫健委、新华视点、深圳人社

编辑:  吴嘉玲  审核: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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