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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28年的房子:住户和房主方当面对话!有结果了…
前情提要:一套被“遗忘”28年的房子,业主说当年买房之后就没住,也没办房产证。现在发现里面住着一家陌生人,一住就是十多年。
房主:证件完备 不存在调解
住户方姗姗来迟:
不接受记者现场采访
住户方:没撬门入住
房子是购买的,我们也是受害者!
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之下
林先生的儿子小林终于开口:
住户向房主索要赔偿?
双方正面“交锋”
住户方
VS
房主方
李 军 律 师
所谓被骗这个行为,跟房主之间也没有因果关系。他这种所谓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损失的赔付,向房主去索要显然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没有得到房主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房间,不论是采取撬门的方式,还是采用其它方式,都是违法行为,他都应该对这种侵权行为承担法律后果。无偿的占用这个房屋的占用费,也应该参照市场上租金的比例来向房主支付。
最新结果:
住户限下个月6号前搬离
最后通过双方协商,张先生给出了半个月的时间宽限,供林先生一家人找房,限他们下个月6号前搬离。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
栾少文、吕力浩、司俊杰
现场回顾
买房这样的事,不要再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