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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深圳女子被“下药”,检方回应:存疑不捕!原因是…

第一现场 深广电第一现场 2020-09-03


“女顾客疑遭男伴下药”事件

持续引发关注


点击查看此前报道:女子遭男伴“下药”最新通报:嫌疑男子被刑拘!手写忏悔书曝光


今天(7月30日)

涉事女生一则微博再次引发热议!



7月30日

“深圳女生被同行男子下药”一事

当事女子发微博称

针对该案件检察院

做出了“存疑不捕”的决定

具体什么情况?


涉事女生:检察院通知

判决结果为“存疑不捕”


30日中午,涉事女生发微博称,她于29日被检察院通知,目前该案件的判决结果为“存疑不捕”。


当事人表示,自己被告知由于涉嫌下药者作出“仅仅是想看看她的反应”、“通过药物说明书知道不会对人体有什么伤害”的陈述,以及其他取证因素的结合,检察院最终作出该决定。



当事女生在微博中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但她认为“对方这样的说法实在无法接受和相信”,并向检方表示将坚持自己的诉求。她表示自己会坚持下去,“相信正义不会因辩解而偏颇”。


网友热议:等待调查!


“存疑不捕”的消息一出,便引发网友热议:等待调查!相信正义不会缺席!



刚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赵某某涉嫌强奸案的情况说明。


全文如下:


关于赵某某涉嫌强奸案的情况说明


 “女顾客遭男同伴‘下药’”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20年7月22日,福田警方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涉嫌强奸罪移送我院审查逮捕。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对案件进行了审查,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案发当晚,本案的关键物证,水杯的药物被倒掉、水杯被清洗,直接物证已灭失;根据法定鉴定机构对嫌疑人赵某某身上缴获的药物作出的鉴定意见,并结合扣押的药物说明书,证实该药物含“他达那非”成份,目前证据不足以证实该药物会使人失去意识或者陷入迷幻,从而达到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状态。另外,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嫌疑人有“意图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故意。综合证据看,本案尚达不到批准逮捕的证据标准,因此,本院依法以证据不足对嫌疑人赵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检察机关在作出不逮捕决定前,认真听取了被害人意见,向其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向其详细告知了不服不捕决定后可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


三、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捕的决定后,案件尚未终结,侦查机关可以继续侦查,取得新的证据后,可以再次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30日



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中国青年报

编辑:润润    审核: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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