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段男子摔幼童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仅仅7秒的视频迅速引起了热议。7秒时间内,两次将幼童重重摔向沙发。8月19日,陕西宝鸡金陵湾小区一男子将一名幼童抛摔到沙发上,孩子从沙发跌落至地上,大声啼哭,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视频环境显示,事发地点疑为居民家里,旁边有人拍下男子摔人过程。
▲视频截图
8月20日,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该男子系幼童父亲,嫌疑人刘某已被刑拘。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2020年8月19日22时许,接报警称金陵湾小区发生起伤害案,受害男童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经调査,犯罪嫌疑人刘某酒后与女友冯某因两人所生小孩(两岁六个月)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将小孩抛摔在沙发上,致小孩受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
据《华商报》21日上午报道,有知情人士称:“接诊后,孩子先进行了心肺复苏,经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广泛脑水肿、继发性脑干损伤等。”不幸的是,孩子于20日晚抢救无效身亡。
小区居民称,刘某和女友经常在夜里吵架,并且往楼下扔衣服,两年前在这儿住过搬走了,前几天才搬回来。
律师认为,从视频看,刘某对幼儿的抛掷行为明显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234条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处罚,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次,若刘某主观上是以杀死孩子为目的,希望或放任以抛掷行为杀死孩子的结果发生,则更有可能会被以故意杀人罪追责,则应依据《刑法》第232条对其刑事处罚,具体需要根据警方调查的情况而定。
网友们看了视频
除了感到义愤填膺之外
视频拍摄者的身份
也引发了不少人的关注
并且对其只拍摄视频
而不制止父亲摔孩子的行为
进行了谴责
针对网友们的疑问
宝鸡市妇联给出了最新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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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晚,记者从宝鸡市妇联维权部一名工作人员处得到了回复,事发后,妇联及时开展了大量工作,了解孩子家庭和母亲的状况,而视频拍摄者为被摔幼童母亲。该工作人员介绍,幼童母亲年纪在40岁左右,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该母亲身体上并无太大伤害,主要在精神和心理方面。目前妇联已经对接了心理专家对其进行心理方面的干预。而对于为何母亲在拍摄视频时却没有及时阻止,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还需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不好回答。
对于母亲拍摄视频没能阻止伤害发生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呢?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因直接实施伤害行为的是刘某,故仍然由刘某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拍摄者与刘某有合意,即一个丢一个拍,则才有可能构成共犯被追责。而如果仅是拍摄记录下对方伤害行为作为证据,虽然冷漠,但却并不构成犯罪。“这虽然在情理上难以理解,但法律却要求必须符合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柯认为,对于拍摄者是否被追责需要看其拍摄的出发点和动机,需要警方根据调查来进行判断。如果拍摄者为孩子母亲,则具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其应该采取相应的行为去制止伤害的发生,但最后放任了伤害的发生,肯定是存在不当的。
来源:央视网、南方都市报
华商报、红星新闻、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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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