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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男子陪媳妇生娃被误做痔疮手术”,这事儿有结果了!

2016-08-14 辽宁法制报 辽宁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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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辽宁法制报(ID:lnfzbwx)率先报道了沈阳男子王林(化名)的遭遇:8月8日,王林陪媳妇去沈阳市浑南区医院(以下简称“浑南区医院”)做剖腹产手术,等待“抱娃”的他却被莫名其妙的做了个痔疮手术……

 



此事一经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今天,小编为各位吃瓜群众带来最新独家视角——还原王林的维权经过,以及事件的最终结果。


事发当日(8月8日)——封存病历


王林的亲戚从外地赶来,其表哥乔旭(化名)全权代理处理这件事。


当晚,辽宁法制报记者陪同乔旭等人与院方沟通要求封存病历,历时近5个小时,终于完成病历的封存工作。院方称具体处理方案要开会研究,并与乔旭定于8月9日约谈此事。


事发第二日(8月9日)——和解不成


8月9日下午,记者陪同乔旭等人与院方协商此事故的解决方案,乔旭提出自行带弟弟去一家三甲医院进行检查,并要求浑南区医院报销相关费用,确认身体无恙后可办理出院手续,双方签署一份“事后如再出现意外与医院无关”的声明,医院须对错误进行手术赔偿相关费用7万元。


院方则提出必须住院观察,确认无恙后再协商赔偿金额,若家属不同意,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由于涉事双方意见没有达成一致,此次和解告一段落。


事发第三日(8月10日)——投诉至卫生主管部门


8月10日,记者陪同乔旭来到了沈阳市浑南区卫生局(以下简称“卫生局”)投诉此事。


医政科的张科长在详细记录王林相关信息后,向乔旭说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受理该投诉,但应接待当事人(即王林)或其直系亲属,如不是上述人员受到了王林的委托,应持有王林的委托书,并且应该提供一份书面的《情况说明》,并称当日下午就会到医院进行实地调查。


当场,乔旭提出希望能尽快解决此问题。张科长对此表示,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流程如下:双方了解情况——提出各自的诉求——帮助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卫生局可以帮助调解,若调解无效时,则需做医疗鉴定,然后提起诉讼。


“对于行政方面的问题,如医院是否犯错、在整个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都需要调查了解。是否做出行政处罚,该哪个部门受理,就会移交到该部门。至于经济方面的问题,还是得双方沟通。”张科长说,对于此事的处理结果,是否公开需向领导汇报才能决定。


事发第四日(8月11日)——院方愿赔偿2.5万元


8月11日,舆情发酵后,院方主动与王林家人协商,愿意就此事赔偿2万5千元,但王林家人并未同意。


事发第五日(8月12日)——院方最终赔偿5万元、相关责任人暂停医疗活动


8月12日,记者在院方出具的《补偿协议》上看到:因给王林误做痔疮手术,为妥善解决纠纷,一次性补偿人民币5万元,因此事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王林及家人自行承担……


另据其他媒体报道,沈阳浑南区卫计委已有初步调查结果,浑南区医院已经被通报批评,通报下发浑南区两所二级医院及13所社区医院,辖区医院将引以为戒,认真总结教训。相关责任人已经被暂停医疗活动。


这件事到此终于落下“帷幕”。而对于外界的一些非议,当事人王林的表哥乔旭说——


“我弟弟可能有点木讷、有点傻,但绝不是智商有问题。只是一个农民的孩子缺少常识,这绝对不应该是医院用来推卸责任的托词。从诊疗到实施手术,这中间可以有机会停止对他造成伤害,但是医院却选择了毁灭性的忽视……理性解决过失的方式应当是自检,而非推卸。如果有一天,医院做事都迷迷糊糊,粗枝大叶,那我们小老百姓生病该何去何从?我们该相信谁?此外,监管部门的管理职能体现在哪?”



编辑:关月、陈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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