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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喇叭赔偿十几万!你还敢随便“嘀嘀嘀”吗?

2016-08-28 辽宁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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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喇叭声吓到我了 ///


近日,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鸣笛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一位出租车驾驶员开车时因前面的三轮车占道,于是鸣笛示意,不料三轮车驾驶员被吓了一跳,导致三轮车侧翻,车上一名乘客受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警方:事故成因无法查清

事故发生在2015年10月4日。当天,程师傅驾驶出租车行驶时,看见道路前方四五米处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挡住了去路,程师傅习惯性地鸣笛催促。



(图片均为网络配图)

这辆电动三轮车是当地居民鲍某驾驶的,车上还载着胡某等5人。“他鸣笛让我受到了惊吓。”鲍某称,当时自己被吓了一跳,他一边回头看,一边避让程师傅,结果导致三轮车发生侧翻,胡某受了伤。




事故发生后,程师傅也参与了施救,但胡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沭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作出法医学尸体检验分析意见书,分析意见认为:胡某符合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最终认定此次事故成因无法查清

的哥:两车没有碰撞  不属于交通事故

事发后,鲍某和当时乘坐三轮车的另外4人以死者亲属的身份,将出租车驾驶员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鲍某等人认为,被告鸣笛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程师傅应当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对此,程师傅觉得很委屈,“事故现场没有红绿灯,我按喇叭是为了提示行人和车辆,更重要的是我的车和三轮车根本就没有碰撞。”程师傅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一同成为被告的保险公司也认为,出租车与三轮车没有碰撞,是胡某先摔倒,程师傅才上前施救的。因此本次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程师傅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鸣笛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交警部门和法医提供的相应证据可以证明,两辆车的确没有发生碰撞。但本案中,这两辆车是否发生“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的必要条件,亦不是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




事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三轮车驾驶员鲍某驾驶三轮车占道行驶,程师傅鸣笛后使得鲍某受到了惊吓,致使三轮车侧翻,胡某也因此受伤。因此,法院认定程师傅的鸣笛行为与随后的三轮车侧翻、胡某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本案属于交通事故。




因此,法院作出判决,综合事故的发生原因、事故双方的过错,确定被告程师傅对胡某之死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机动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100万元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由保险在第三者责任商业险范围内按合同约定赔偿,合计共178571.49元



对于这份判决你们怎么看?

欢迎在文章下面留言哦!


抛开这个案子,

有时候一些司机乱按喇叭的行为,

确实让人讨厌!


喇叭有讲究,用错惹人烦


用错车喇叭导致的纠纷并不少见,如何用好车喇叭不仅是一名司机驾驶技能的体现,也和行车安全息息相关。由于乱按喇叭很难监管,所以,用好喇叭也是司机道德的体现,里面有着大学问!

 


这就是禁止鸣笛的标志,估计各位在驾校都学过。

 


这个标志常常出现在居民小区、学校、医院附近的道路上,以及地下车库等公共场所。除了这些地点不能按喇叭,我们平时还要注意什么呢?


错误使用喇叭案例


●1.路口拥堵,持续按喇叭




在一些比较拥堵的路口,很有可能出现绿灯放行,但由于拥堵无法前进的情况,很多司机习惯性的使用喇叭提示前方车辆,而且是长时间的鸣笛。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驾驶员先观察一下情况,如果确实是路道畅通而前方车辆没有启动,那么可以选择使用灯光进行提示,或只按一次喇叭提示对方即可。

 

●2.车辆前方或路口有行人、非机动车禁止使用喇叭提示



宿迁程师傅正是在这一点上用错了喇叭,为什么不能使用喇叭提示呢?因为如果突然鸣笛或者紧促的鸣笛催促非机动车、行人的话,他们有可能会加速通过路口,那么很容易与其他车道车辆发生碰撞,另外,很有可能会出现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这种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也很难判断,所以很多事故就因此发生了。

 

●3.车辆遇到老、弱、病、残时禁止使用喇叭提示




当遇到老、弱、病、残时禁止使用喇叭提示,这一点毋庸置疑。

 

●4.遇到动物不使用喇叭提示




不知道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走在相间小路上被一群羊或者牛包围,这时的你该怎么办?静静的等待,然后慢慢地前进。因为动物不懂得鸣笛是什么意思,所以不管你怎么鸣笛,对于它们来说,好像就是一种动物在吼叫而已,不会做出什么反应的,并且疯狂的鸣笛不仅没用还产生了噪音。因此如果车辆前方有动物出现不要使用喇叭提示,静静等它离开就好。


如何正确使用喇叭


●1.在无信号、无人看管路口建议使用喇叭提示,最多三声即可。

●2.山路、弯道、死角(无辅助镜的路口)建议使用喇叭提示,最多三声即可。

●3.高速超车时,可以配合灯光并使用喇叭提示旁边车道车辆。

●4.提示道路上出现问题车辆(轮胎气压不足、严重跑偏、车门未关严等等)时,建议先使用灯光对其进行提示,如果无效果再对其进行喇叭提示,最好在停止状态下告知对方车辆。





来源:综合微信路况、台州交通广播、现代快报、汽车之家

编辑:李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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