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禽兽!沈阳女子默许男友奸污13岁亲生女儿数十次,她在旁边玩手机

2016-09-21 辽宁法制报

◆  ◆  ◆  ◆  ◆  

维权爆料,就找辽宁法制报!

维权热线:024-82708333  QQ:922938 

解决之道靠法理维权路径走正途


都说“有妈的孩子像块宝”

可沈阳的一位妈妈

却把亲生女儿往火坑里推



案情:罪恶的两年


沈阳的黄某与杜某(女)系男女朋友关系,二人租房同居。杜某有个女儿叫小娟。小娟上初中后,住在学校,有时也住姥姥家或生父家。


2012年9月的一天,黄某向杜某提出想与未满十四岁的小娟发生性关系。几天后,杜某以沟通母女感情为名,将小娟约至其与黄某共同租住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某村平房内,趁小娟睡觉之际将其强奸。


到2014年10月案发,黄某在杜某的协助下,在其二人多处租住的房屋内,数十次强奸小娟。2014年11月,黄某、杜某被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小娟说:除了最后一次,其它时间我妈妈都在场


黄某第一次强奸我是在2012年9月,我还不到十四岁,当时我上初二,刚开学。那天我妈妈让我去她那里,当天晚上妈妈给了我一瓶水,我喝完有些困,就睡了,睡觉中黄某就上我身上强奸我,我喊我妈妈,她睁眼睛看我不吱声,黄某强奸完我之后,妈妈领我下地洗了下身。


大约一周后,妈妈说黄某不在家,接我去她那。我到那后对她说我要报警,她让我看手机里黄某给我拍的照片,她说黄某什么都能干出来,那意思就是不让我报警,晚上黄某回来又把我强奸了。后来黄某经常强奸我,除了最后一次,其它时间我妈妈都在场,我妈妈有时候躺着,有时候玩手机。


每次我不愿意要反抗的时候,黄某就威胁我要把我和他的裸照贴到学校去,往报纸和网上刊登,要让大家都知道我和他的事,有几次他还用一把折叠刀在我面向晃,威胁我。我妈妈多次劝我让我陪黄某,她说黄某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要把他惹急眼了,谁也拦不住他。黄某怎么逼我,我母亲都当听不见,没有任何反应,一点也不管。有时妈妈给我买避孕药让我吃。




母亲供述:我舍不得黄某


2014年10月末,小娟从杜某和黄某家中跑回姥姥家后,杜某和黄某竟追赶过来继续威胁要拉小娟回去。小娟没有回去,第二天一大早就接到了杜某和黄某的威胁电话。束手无策的小娟向同学们求助,同学们劝说其报警。

  

就在小娟报完警回学校途中,黄某又一次发来威胁短信。杜某也打来了电话,让小娟好好和黄某谈谈。见小娟不回应,杜某和黄某又追到小娟学校堵小娟。小娟爸爸先将小娟接走后,以女儿不见了为由,将杜某、黄某引到了派出所,直接报了警。

  

杜某交代称,因为自己患有妇科疾病,怕黄某离开自己,所以当黄某提出和小娟发生性关系时,自己一时糊涂就答应了。    




无良妈妈被判刑十年,男友获刑十四年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黄某、杜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辩称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威胁被害人。法院认为,黄某、杜某提出的其未使用暴力手段的辩解,及杜某提出的其没有主动帮助过黄某的辩解,因证据能够证明黄某、杜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强奸小娟,故对二被告人的辩解不予采纳。


日前,于洪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黄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杜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于洪区人民法院法官吴清琪说,未成年人非常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后肯定心理产生异常反应,举止行为也会有异常,如果身边的人注意到他们的异常,及时了解情况,就能及时保护这些未成年人不再受到进一步的伤害,也能维护他们的权益,惩处违法犯罪的人。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维权意识,在受伤害的第一时间就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不再遭受继续伤害。如果小娟在第一次受到侵犯后及时报警,也不会被恶魔糟蹋两年之久。


不是所有男女都配做父母!



编辑:王大海


法律咨询,维权投诉,微信投稿

速来“法丝儿”互动1群报道!!

群号:215981721

业务联络QQ:28722292

点赞是美德精彩不容错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