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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猫:偷拍,为什么有人被嘉奖有人被骂“不良”

2015-01-21 老猫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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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亦无必要视媒介如仇寇,把记者和狗仔画等号。哪个行业中都有拿着一点儿小权力寻租的,都有不良的,都有颐指气使胡说八道素质低的,但不能以此扣大帽子否定全体。


偷拍,为什么有人被嘉奖有人被骂“不良”
by 老猫


姚贝娜去世,刚开始的感觉,就是惋惜。很有才华的人,33岁就走了。看到新闻,我回想起前几年去医院探望癌症病人,那次刚走进化疗的住院部,迎面遇见一个轮椅上坐着位姑娘,泪流满面。她的家人在后面小声安慰她,哭声已经收敛,但泪水依旧无法忍住。经过努力换来的好年华刚开始,就被无情剥夺,这在人心里,是怎样一种惨痛。


没想到的是,随姚贝娜去世而来的是一场道德风暴。随着经纪人的指责,深圳晚报记者偷拍姚贝娜遗体的事情几乎引起了全民公愤。网络上是一边倒的批判。我以前的一位同事,后来去深圳晚报工作过(现在已经离职),写了一篇理解老东家的文章,一夜之间被骂得狗血喷头。我把这篇文章未经评论转发了,意思是也可以看看不同的声音,结果不到十分钟就有人过来质问,难道未经家人同意去拍摄是道德的吗?


铺天盖地的指责,即便在深圳晚报道歉后也没停止。为这事,我把这份报纸这几天关于姚贝娜病重及去世后的报道都看了,得出的结论是,深圳晚报在报道这个事件时,并未采取狗血八卦的调子,而是有着完整的策划,自姚贝娜病重始,至建立一个以姚贝娜命名的基金终,自始至终,也都是正面的报道,对姚贝娜赞赏有加。出现问题的环节有两个,一个是记者未经家属同意进行“偷拍”,一个是未经姚的家人允许建立基金。


我个人觉得,后者的性质甚至比前者更严重些,也更应该引以为戒。一个重点策划的连续报道,过于追求完美和理想的结局,让媒介掺入新闻本身,去影响新闻的走向,是不合适的。这后面如果有利益关系,就更不可取。


至于“偷拍”是不是合理,则是很难把握的事情。新闻本身有三个特性:时效性、真实性和可读性。为实现这三个特性,最快速度给读者真相,在进行一些报道时,记者很多时候都需要偷拍,如果亮明身份,采访则无法进行。但具体到姚贝娜这件事情上,是否必要进行“偷拍”,“”到了什么程度,则是值得探讨的。这涉及到新闻伦理。凡事一牵扯“伦理”二字,就又复杂了,往往讨论上十年八载都无结论。例如几十年前就有《谁是第三者》这样的电影为小三洗白,当时还获得了好评。但到如今,小三依旧是人人喊打——可要是身边的熟人当了小三,只要不给自己造成伤害,则又成了可以理解的事情。


判断这次记者的“偷拍”是否合理,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核定。例如记者拍摄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赞扬姚贝娜捐献角膜的奉献精神,还是为了简单的事件炒作?记者进入的房间是最初所说的“太平间”还是“病房”,抑或是设置在太平间的“手术现场”?记者的进入是否经过了某些人的允许?这个人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等,诸如此类。这些细节都决定着整个事件的性质。甚至包括拍到的照片是当时就删除了,还是执着地上了报纸,都该影响到人们对整个事情的价值判断。


举个例子,多年前的一天晚上,北京某小区一居民家里煤气罐炸了,租住于其中的房客重伤。当时物业行动很迅速,立刻把小区封锁,任何记者都进不来。但他们忘记了小区里面的居民,也是有记者的。这位记者还在实习期,下楼围观的时候没忘了带相机,于是就有了全市唯一一张现场抢救的照片。结果是,这张照片成了报纸的头版主图,读者们第一时间看到了现场。记者不仅被转正,还拿了当周、当月和当年报社的图片大奖。


同样是未经允许的拍摄,真的可以好好体会一下个中不同。和姚贝娜的事情相比,为什么一个就是嘉奖,另一个就是“不良”了。一百个人可能有一百个答案,决定性质的可能就是细节,以及个体对细节的主观感受。


可惜的是,公众不会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所有细节的完整呈现(也可能永远不会有完整的呈现)。他们只是根据最初的印象与情绪,去决定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一旦有人率先站到制高点上振臂一呼,一边倒的批判就会迅速占据上风,不仅自己加入了批评,而且也热切希望其他人和自己拥有同样的观点。一旦观点不合,就是非我族类,骂倒骂臭为止。这至少是中国互联网上的特色:划线站队、非此即彼、容不得他人反对。当然,这个特色不是互联网本身造成的。


现在姚贝娜事件已经趋于风平浪静了,该道歉的道歉,该和解的和解,但外面余波未平,应该思考的事情很多。新闻报道要求记者离现场越近越好,拍到和看到的越直接越好,一个称职的记者,总是想方设法去到事件的最前沿的。这是职业的习惯。只是中间如何把握“”,非常难拿。


最后想说的是以下几方面:



作为媒介,不要把报道赋予过多的使命。别以为报道是正面的,采访对象就会和自己配合,会宽容自己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不要以为和一个人亲了就和所有人亲。媒介和谁都不亲,要在报道中摒弃杂念,做到真实客观即可。你正夸着对方,因为自己的错,对方突然翻脸,尴尬总是难免的。


媒介外的各个圈子,包括娱乐圈、文化圈、企业圈或其他什么圈,包括经纪人或者企宣,不要把媒介当成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仆人,别把对方看成自己的工具。想发稿子各种示好,讨厌了就骂。媒介和所有圈子是互相合作依存的,但媒介报道内容的取舍,标准不会顺着采访对象,不会以谁的意志为转移。


公众亦无必要视媒介如仇寇,把记者和狗仔画等号。哪个行业中都有拿着一点儿小权力寻租的,都有不良的,都有颐指气使胡说八道素质低的,但不能以此扣大帽子否定全体。出现纠纷了,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习惯看看各方面都是怎么说的,怎么描述的细节。如果细节有缺失或矛盾,就不要立刻就无比果决地下判断——有时候你还义愤填膺划线站队呢,人家双方已经和解把酒言欢了,这样的事情也是经常发生的。


(注:关于媒体人的行业标准探讨,大家专栏作者闾丘露薇也就此发声,读者可通过@闾丘露薇,查看全文《病房外的记者:不择手段还是各司其职?》)


作者:老猫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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