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小荷:批评明星私德,就像评判底裤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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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娱乐至死》里面所说的:“我们的问题不在于电视为我们展示具有娱乐性的内容,而在于所有的内容都以娱乐的方式表现出来。”
我不站队,也不想使用最近特别流行的“撕逼”那个词。尽管娱乐圈的媒体朋友私底下聊天说李晨是个多么感性的人,这次发表声明被骂多么无辜。我不想与人辩论男女朋友分手后应该如何有风度地善后这个话题。
实际上就算我这个女性主义者对男方报以同情,但我还是想对李晨说,没有办法,你活该,只因为你处在一个全民社会都需要娱乐事件来发泄的狂欢时代。
前些天知识分子许知远在南方人物青年领袖颁奖典礼上说:
“活动太冗长了,我好几次都想走。看到大家对娱乐、对明星那种发自内心的追求,对世界完全没有个体精神和审美,沉迷在肤浅的大众狂欢里。”
摆在微博上的事实是,李晨长微博发布1小时,转评赞总数超140万,1小时29分,转评赞总数超200万。此前的纪录则由陈赫承认离婚的单条微博保持(80分钟转评赞破百万)。
此后各种指责李晨的,大骂张馨予的,捎带范冰冰的……简直掀起了一场全民狂欢式的网络大战。
这让我回忆起了当年全民口水中国足球的情景。在我的记忆里,那是人生中第一次见识到,人可以为和自己完全不相干的另外一群人殚精竭虑掏心掏肺地使用最黑暗的用语。
也就那个口沫横飞炮火纷飞的年头,锻炼出了中国第一代文采和口才俱佳的文人们(后来他们大多成功转型为公知)——全中国都知道,喷子最多的地方就是体育圈。
现在,这块口水宝地成功地位移了。
可是话说回来,还有什么比去苛责一个明星、演员,对他/她进行道德绑架更为安全更加政治正确的事情呢?
(电视剧《武则天》剧照)
很容易就发现在国外,大多数类似的热门话题,嘲讽指责大多泼向官员(脱口秀也往往是拿政治家开涮)。而在我们这里,口水却只被娱乐事件牢牢地把控着。
一直都有人有一个理论,因为这些明星攫取了社会资源,所以理所当然地应该制定一套针对他们的行为规范。
因而总有那么一小批人,他们武装自己,理直气壮地充当着高蹈派,或者叫上帝视角的人。自我感动自我陶醉,组团喷人,动辄嘲讽,在他们心中,只要不是完整无缺洁白如玉就都要赶尽杀绝,他们几乎就可以被称为传说中的“圣人婊”。
还有人记得当年的“艳照门”事件吗?回过头去,至今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知乎上看到有人说:
“说明星的生活本该向公众让渡,这真是属于神言论。明星向公众出售的只是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商业包装,你进商店买了很多货,不代表你就可以擅自走到后面仓库里直接动手拿。他如果表里不一卖你假货,比如假唱,你可以投诉他;他如果给你的货成色不足,比如装纯,你可以下次不再光顾。顺手牵人家一条内裤还逼人道歉,这真是奇葩。”
事实上,“艳照门事件”似乎成为了一条分水岭,从那个时候开始,明星的生活和道德都全面向公众让渡:大众不仅在公域内要求明星道德完美,在私域里面也是如此。
但是李晨的分手说明并没有实际伤害到公众利益。打个比方就是你的一个朋友和人分了手,然后又另外交了个女朋友,你可以笑他耳根子软接受复合,你可以说他太随便,甚至你也可以鄙视他没有眼光,即使退一万步认为他是渣男,但捶胸顿足说自己被深深伤害了要求他向广大前任同学道歉,这就是圣人得过了。
我们更应该感谢这些明星,他们在放大镜下的生活取代了原本应该是官员们的那个部分,供我们这个社会有个可以发挥“主流价值观”的出口。
当然,也不排除自从“艳照门”之后,一些远离核心事件的路人,不管出于好奇、热心、正义感或无聊发表意见,并且成功地形成影响事件进展的“舆论”之后,正在愈演愈烈地演变成“道德犯”和“口炮党”,他们一边养着小三约着炮,一边在键盘上仁义道德地斥责着你丫为什么不能从一而终洁身自好,你丫为什么不能挨骂受伤沉默是金。
(2009年10月22日上海一个名为《表态》的艺术展海报,图片来自CFP)
我还是不想评价是非对错,身为偶像明星,在公众领域里面注意形象、对大众起到良好的示范是基本准则,但是有的时候越过道德的边界,闯入私德的禁区,是否就跟去评判指责别人的底裤颜色一样的呢?
但其实更讽刺的是什么?是包括我在内的各位看官敲下愤愤不平的文字之后,转身继续去玩电脑打游戏看综艺节目过着自己的生活。你以为你围观了一场大戏,却不知道你自己却身处这场戏所阐述的一个逻辑中:在经济利益驱动一切的今天,商业逻辑的泛滥,也使得不只是明星,我们自己的一切也同样更多地暴露在公众面前。在喧嚣的言论下失去冷静的我们,很有可能一样逃不掉成为消费主义玩偶的命运。
(本文原标题为《当我们连明星底裤的颜色都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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