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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血寻梅,碎尸案背后的香港精神

2016-04-21 廖伟棠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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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是一种香港精神,不依不饶,对真相、法理、制度寻根究底,这是香港至今还有“傻人”愿意投身去做的事,宁为醒者,不愿糊里糊涂装睡。


《踏血寻梅》里杀死援交女孩王佳梅并肢解她的凶手丁子聪,面对警官臧sir的追问,如此解释自己的杀人动机:“我讨厌嘅唔系女人,我讨厌嘅系人,我唔想佳梅系人,所以先杀咗佢。”(我讨厌的不是女人,我讨厌的是人,我不想佳梅是人,所以才杀了她。)

这是我见过最高级的一个杀人理由。理性地理解可以说是精神妄想症,但要做过度诠释的话,灵性地理解它,可以说是基督教里对被献祭者的殉道追认,信基督的王佳梅,在被杀一刻成为人牲继而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基督,抽离肉身。据此也才能解释,为何丁子聪能如此从容无情地处理佳梅的尸体,因为它已经与她的灵魂无关。


▲ 《踏血寻梅》剧照


可惜,这只是丁的妄想。佳梅濒死前的高潮,也只是混杂着窒息而来的物理性的性高潮,而不是出凡入圣的解脱。基督为救赎众生而死,佳梅为解脱孤寂而死,非要把前者的理念冠于后者的自我抉择之上,也是对后者的不尊重。

《踏血寻梅》注定不能在没有电影分级制的内地上映,当然是因为“赤裸裸的暴力与性”,这也许不是坏事,首先事件本身让我们反思为什么内地至今没有电影分级制?电影分级制实际上是保护了年轻观众,同时也使电影的创作自由度更大,导演不用顾虑太多。不过即使如此,翁子光也坦承在拍摄时为着商业和艺术考量,对作为蓝本的“王嘉梅碎尸案”已经作出了改编。

对真实案件的选择性改编,带有美化,可不可以接受?改编时的翁子光导演,想必就跟臧sir的那个梦一样,一人分身两角,现实主义的他蹲在肢解者身边,浪漫主义的他漂浮空中,被魔幻现实主义的血逆地心吸力地溅了满身。臧sir的压力就是翁子光的压力,最后翁子光不仅是为着商业和艺术考量,更参入了道德考量,缓和了凶残的现实,留了一丝微光给那黑暗。

前文我提到肢解尸体的献祭隐喻,果然,观影后我在导演的书《看得见风景的房间》里读到,导演认可摄影杜可风把肢解作献祭仪式化拍摄的倾向:“他(杜可风)总是放任地给他‘光’,让他的皮肉发光,让他肢解尸体的时候像在光天化日下的祭礼。



香港金像奖颁奖典礼上,春夏亲吻杜可风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有的香港女性主义导演反感该片的原因,原本可能基于欲念或者滥药的迷糊而杀人的凶手,在电影里有血有肉了许多,导演从现实凶手经历的一些蛛丝马迹衍生出丰富的细节,为难以理喻的残杀找到了各种层次的根由,但也无可避免会招致资深观影者的质疑,觉得导演有为凶手开脱的嫌疑。

我也是一个对电影的性别意识非常敏感的观影者,但这次我选择了相信翁子光导演。正如他自述:“我尊重他,即使他是犯了错误,但我不认为我有资格去批判甚或怜悯他,我想透过他去延伸我对人性的探讨。”从宗教角度来说,这如耶稣质问人们谁有资格扔石头一样;而我更愿意从艺术角度去肯定:丰富你的角色、重塑他的复杂性本来就是创作者的基本素质。

凡 神所造的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是可弃的。”《圣经》提摩太前书第四章里的这句话,由被杀者王佳梅讲给凶手丁子聪听,当然是这部电影的精神主旨,早已被广为讨论。但我提醒大家注意,这句后面还有一句:“都因 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在这部电影里,人的祈求尤为重要,寻,就是这样一种祈求。

踏血寻梅,关键不在于血和梅,而在于寻。寻,是一种香港精神,不依不饶,对真相、法理、制度寻根究底,这是香港至今还有“傻人”愿意投身去做的事,宁为醒者,不愿糊里糊涂装睡。如果有救赎,也就在这追寻当中发生,臧sir的寻便不是一个警探的寻,而是一个人性信任者对人性的追寻,他不接受媒体和同行对凶手和死者简单的定义,想要深究根源。而这也是翁子光对一种理念的追寻:“我很想还原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去推敲一个活在香港的新移民少女,曾经有过多少忧愁、憧憬、希冀,对人生,对香港。

于是我明白了最后一组镜头里出现那个陌生女人的肖像海报对于王佳梅的意义,她也是王佳梅/翁子光想要还原的一个人,即使她留在别人世界的只有一幅肖像,就像现实中死者王嘉梅留给世界的只有Facebook上几张照片一样。王佳梅对这样一个无名者惺惺相惜,一如翁子光对王嘉梅惺惺相惜,这些被抹杀的低微者的命运,都需要我们还原。



《踏血寻梅》剧照


翁子光和他母亲的内地来港背景使他对王佳梅一家感同身受,一如臧sir的孤独使他对丁子聪和佳梅等人的孤独感同身受,而孤独之于人类,是不分什么原住民老移民新移民的共有宿命。丁子聪拎着佳梅的人头坐巴士前往九龙城码头的镜头如此自然地剪接到警官臧sir带学完琴的女儿坐巴士回家的镜头,不是没有隐喻的。

而臧和妻女去动植物公园看猴子,遭遇早年在另一宗凶案里被他救助的女童,这镜头有强烈的宗教意味:人之为人,所谓万物之灵,不正是因为人有情有义?而且有情有义的人不会孤独,总有缘份把他们连接起来。

那个被虐待的女童活下来了,成为电影的光明面。我不禁想问:如果佳梅活下来,到了今天香港,她会成为谁、会在哪里?是成为麻木于现实的金钱奴隶,还是成为不甘现实的新青年,还是成为被某些人敌视的非“真香港人”?我觉得,翁子光导演也想到过这个问题,虽然他没有在电影中明显表达。

质疑《踏血寻梅》不具备“时代精神”的人,不妨想想,除了最激烈最外化的那一些时代精神,是否还有隐晦幽独的另一些,如鲜血下面的“真相”,永远不被聚光灯照耀?

在《踏血寻梅》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七项大奖之后,独独骂春夏“大陆蝗抢奖”的人,其实就是当年杀死王嘉梅的凶手。片中佳梅“男友”的港女朋友对佳梅的深深鄙夷,不就捅向她的第一刀吗?在春夏获奖被攻击之后,翁子光在Facebook有一个相当激烈的声明,他说:“关于春夏,如何以出生地来上纲上线无理恶言批评的,请也同时向我开火,我随时领教,我一定陪着春夏,至死方休,她是我们剧组最爱和敬业的好演员。

“至死方休”四个字掷地有声,也可以说是片中臧sir的精神的延伸,香港人不应该忘记,我们也曾经有过这样一种承担。翁子光导演在自述里这段话尤其让人感动:“很想很想去用一部电影表达我对曾经短暂在香港活过的人的一种纪念,这个香港,不只属于追逐金钱享乐的既得利益者、有力气继续追梦的积极者、有发言及话语权的人,也应该跟活在这里但求安然自在的人去分享……

《踏血寻梅》告诉我们:这个香港,并没有什么是可弃的,愿意去拾去寻被弃者的人,也并不欠缺。


(本文原标题:《踏血寻梅,寻是一种香港精神》)



作者:廖伟棠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香港作家,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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