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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人们理解王菲却不放过白百何

2017-04-13 鞠白玉 大家


文 | 鞠白玉


就算明星的公关公司不强调他们的人设,保持一个完美的婚姻形象也会是一种有自觉性的行为。不仅是公众人物, 就连普通人也会非常在意道德形象(哪怕毫不在意公德,也会在意熟人间的私德),这是我们社会长久以来的一个思维惯性。尽管在此形象下面可以有各式各样的策略,只要不被他人大面积知晓。


但离婚这事到底关不关乎道德呢,其中会有很多复杂的考量。如果不牵扯到欺骗,榨取,对子女的不负责任,一般分手都不会和抛弃扯上关系。离异人士都会是比较无辜的心态,因为无非是一场婚姻失败而已,感情不合,观念不合,或是什么七大姑八大姨的种种不合,其实任何无法让共同生活继续下去的原因都可能是离婚的驱动力。可是在离婚率如此之高的当今社会,大家又会诟病离异人士,结过婚,离过婚,一场不幸的失败的情感关系,却会让个人形象贬值。


相信大家都会这样的经验,一个离过婚的朋友,多半会将导致离婚的过错推到前任身上,但是如果他(她)的子女胆敢找一个离异人士,都会激烈地反对——此人不清白。


所以对于离婚和道德扯上的关联,导致一部分人不得不过一种貌合神离的婚姻生活,公众人物干脆将离婚当成秘密来保守。但我猜想,公关公司也是短视,在千万粉丝和狗仔队众目睽睽之下的私生活,很容易就暴露了情感痕迹。起码应该让明星能够在情感上按自己的意愿去选择,顺应爱是无常的变化,并且承认婚姻失败了是凡人即可能的遭遇,才对于人设更显人性化吧。


套用一句很庸俗的话讲:咳嗽,贫穷,爱,是无法掩饰的三样东西。不爱也很难掩饰。激情和欲念更是难掩,哪怕一个绝对世故的人面对二者时也很难会考虑后果 ,更何况是在私人度假的时间里。至于让她快乐的那个对象是鲜肉狼狗或大叔,那真的是个人趣味上的自由。


为什么在中国娱乐圈里,公众人物一旦私生活出现公众期待上的偏离,就会那样被揶揄嘲讽和不可原谅?想来这是在我们的道德观念上对离婚的看待。不离婚,或者掩饰离婚,哪怕情感已绝对枯朽。很难想象这些富有的,年轻的,光鲜的男女们会为了顺应公众意愿就选择了一个虚假的婚姻形象,但欢乐与自由的渴望也同样难掩啊,一旦狗仔发现,即给公关出了更大的难题。


公众对明星做的道德讨伐,愤怒常出自于明星向来竖立的形象,观众并非自愿就把一个演员在银幕上的清纯形象和私人形象挂钩,而是明星常爱利用这样的角色类型塑造自己的公共形象。就像阿娇当年如果不做处女宣言,公众对她的艳照事件不会惊诧至此。既便是在一个营销策略相当发达的今天,尽量做自己还是不妨一个好途径。比起原谅虚假,大家更容易理解人性。一个好案例是王菲,既然情变难免,在自媒体上主动声明,不给公共媒体任何演绎事件的机会,孩子跟父亲生活,父母共同照顾呵护,是一个家庭悲剧吗,严重影响个人前途吗,女儿们看上去很悲戚吗。现代社会已经提供了离婚的自由,不去使用这样的自由简直是自缚牢笼。


▲ 王菲夫妇对离婚的安排被网友称为“典范”


离婚肯定不能归为一件好事,不值得庆祝。它是令人伤感的,遗憾的,每位经历离婚的人都会体尝到这种痛楚,何况有子女的人们更会知道撕心裂肺的滋味,但是离婚的结局绝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过失。所以我们的明星制度里的宣传系统还停留在一个保守过时的意识里,艺人们不但保护不了自己的私生活,还会因为虚假被指责。最后无非是用更多的谎言去掩饰最初的谎言,竟然还有这么累的事。


从前的艺人是隐婚,比如刘德华成龙那种早年的港台超级偶像,生怕破坏梦中情人的形象,大陆艺人也有样学样,隐婚隐子,每个人都愿意一付单身形象供粉丝意淫。但明星配对的风潮一来,又恨不能把恋爱巨细分分钟与世人分享,从婚礼到育子都要真人秀,都是完美的伴侣,理想的家庭。很疑惑为什么公众对艺人的期待是他们必须是个好人呢?而且是所谓的好人?如果仅仅是个好演员不行吗?又如一个私生活混乱但是公德良好的艺人是不是就不能成为一个演技明星呢?一个婚姻失败的人就不能演绎一个好的电影角色了吗?


无法将艺人的公私生活分开看待,也是为什么近年来那些演技拙劣但营销良好的艺人能有观众基础的原因。人们把公众人物乐意呈现的那部分当成了全部,注定是自我伤害。


好莱坞的大牌演员可以为了离婚打旷日持久的官司,或宁愿支付巨额赡养费,无非是因为爱情结束了,情感变淡了,继续生活毫无平静快乐,没有理由在这样短暂的人生里去消磨。为什么他们对这样所谓的公众形象在所不惜呢,也许她们认为没有必要牺牲私生活讨好观众,只以专业领域里的卓越获得观众即可。她们的观众也没有这样强加人意的对偶像的要求,更何况要求到情感生活的领域里去。


▲ 2011年梅尔吉布森30年婚姻结束,外界估计他为前妻支付了约合27亿元人民币的赡养费,被认为是好莱坞最大数额的赡养费。


我想保守人士一定会质疑我对婚姻的态度:你在怂恿人们勇敢地离婚吗?公众人物随便离婚将会对社会产生什么影响?


但正大光明的结束情感关系总比让人以为婚内出轨强,后者才是可以真正放在道德范畴里讨论的问题。 普通人和公众人物一样,如果能尽可能地安置好相对弱势一方的生活,放那个不爱了的对方一条生路也是一种负责。婚姻里最大的恶可能就是欺瞒,自以为的负责,断送了对方还有精彩生活的其他可能。


在一段行将就木的情感里挣扎,不如妥善处理好子女和财务问题后一别两宽。又有多少普通人敢承认所谓的保持婚姻完整是因为毫无退路,不相信自己能更好地生活?仅仅因为明星婚姻的解体就痛惜再也不相信爱情了,能不能称为是自作多情呢。

本文原标题《比起婚内出轨,白百何有更好的选择》

【作者简介】 

鞠白玉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香港《信报·财经》艺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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