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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辛子:某个小女孩喜欢上某个小男孩,怎么就成了罪恶的事

2017-04-22 唐辛子 大家


文 | 唐辛子


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说陕西省西安中学“为有效整顿校风,净化学校育人环境,确保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发布了一份针对“男女生非正常交往”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具体措施包括有:


-对非正常交往的男女生进行系统摸排和调查,并划分为三类:曾因非正常交往受过校纪处分的、没有受过校纪处分但有明显迹象的、以及有嫌疑的,分别进行登记、备案,建立“非正常交往”男女生信息库;


-学校成立专项整顿小组,在每节课课间、中午下午放学时间、晚自习后、艺术体育课、自习课、周末、节假日等校内及学校周边进行检查,并安排专人对学校每个监控进行检查后,将检查结果登记在册;


-对检查出来的非正常交往男女生双方,学校将进行校纪校规处理。对学籍在西安中学的学生,将根据学校违纪条款从严从重处理。对非西安中学学藉的学生一律劝退处理。


这则“男女生非正常交往”整治方案令网络舆论一片哗然。有家长质疑:“这是学校吗?还是监狱?”


也有网友留言,表示理解学校的做法,尽管有些用力过猛,但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这也是为了学生们好嘛。


看到网络上的各种议论,想起日本电视台以前曾经制作过一个超人气的电视谈话节目,叫“行列のできる法律相談所”,中文翻译为“超人气法律咨询事务所”。节目邀请日本的名律师们参加,就某一家庭纠纷或社会事件进行讨论,律师们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各自发表自己的看法并给出对策。因为是一档相当有用的法律知识普及节目,所以收视率非常高。


▲ “超人气法律咨询事务所”


这档节目中,其中有一期的讨论事例,就是关于学校是否可以干涉男女学生恋爱的。


节目中首先播出一段录像,给出这样一个例子:


女学生A,高中生。有了自己的恋人,学校生活很是快乐。


可是,有一天,在和男朋友约会时,被高中老师B发现了。


因为女学生A上的是一所私立女子高中。这所私立女子高中唯恐败坏风纪,损害学校名声,因此禁止男女恋爱。


因此,老师B批评了女学生A,说:“学校禁止男女恋爱,你该知道的吧?既然违反了校规,就只有两条路:要么分手,要么停学。”


女学生A表示不服。反驳道:“现在的时代,还禁止男女学生恋爱,这也太奇怪了。校规是违法的。对于违法的校规,没必要遵守。”


从这个事例,引申出节目的讨论主题:


禁止男女学生恋爱的校规,合法吗?


这儿要说明一下的是:日本的电视台所有的谈话节目,都是为了制作给电视观众们看的,都通常会出现有代表性的不同意见。这档节目也不例外。因此,参演的律师嘉宾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理所当然地就出现了赞否两派。


赞成的一派说:不能算违法呀!理由是:


拥有多年历史传统的学校,至今都保留着禁止男女恋爱的校规。尤其是私立女子学校,有“禁止男女恋爱”的校规毫不奇怪,这是学校的教育方针。无可非议。再说,有不少私立学校并不真正禁止男女恋爱,而是禁止男女一对一的私下交往。如果学生家长认可,学校也不会多说什么。


而另一派说:这绝对是违法的!理由是:


日本宪法第13章规定“对个人的尊重(尊严)、以及幸福追求权”,这是日本法律中,最高的价值基准。恋爱,是人的本质,是天生所拥有的自由人权。在人生中最为重要的思春期,禁止高中生恋爱,等于人为摘去了爱的萌芽,这是完全不合理的。从当下的日本价值观而言,毫无疑问属于违法。更何况,学校禁止学生恋爱的理由,是因为“会败坏学校风纪”。仅凭这一点,亦可知学校绝非站在“以人为本”的角度,而仅仅只是从学校自身利益出发,在滥用权力。


从上面举出的节目例子可以看到:日本和中国一样,也存在对于“学校是否可以禁止男女学生恋爱”的疑问。而且,两种意见中,认为“并不违法”的,是出于对于传统惯性的尊重,认为“绝对违法”的,则是出于对于宪法精神的维护。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赞否两论,这儿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日本学校的几种模式:


日本从幼儿园到大学,基本可划分为二大类:公立与私立。公立学校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也就是从小学六年到中学三年,上公立学校的学生们,接受的是义务教育。到了高中,即使上公立学校,也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了。


“义务教育”的含义有主要两点:第一:接受教育的义务;第二:接受教育的权利。接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既然每一个学龄期的孩子,都有接受教育的义务与权利,那么,如果小学生中学生在义务教育期间谈恋爱,公立学校是不可以对学生劝退的。因为这绝对违反日本的义务教育法。


而到了高中,已经不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因此不排除一些要求严格的公立高中,会对学生有“禁止恋爱”之类的限制。不过,日本公立高中出现这种明文规定的,就本人目前所见范围,还不曾遇到。


因为,虽然公立高中不再属于义务教育,但实际上各地方政府会对高中教育有补贴。因此,日本有些地区的公立高中,学费基本上是免除的。学生们实际上只需要支付极少的课本费,就可以读完高中。公立学校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居民们的税金。家长们给政府交了税,政府将这些钱使用在公立教育上。如果仅仅只是因为在校谈恋爱,纳税人的孩子就得被勒令退学——这如论如何都不符合逻辑,也不可想象。任何一所公立学校敢这样做,都很可能会让家长和学生们上升到“侵犯人权”的高度而不惜打官司索赔。


但是,私立学校不同。私立学校自费出钱办学,而且以不随大流、各具风骨的特色教育取胜。因此,何止“禁止恋爱”这类规定,更为变态的、各种不可思议的校规都有。


例如:奈良某私立男校,规定全体男生都必须剃光头,每年冬季必须赤脚、光头、光胳膊在寒风中跑步;而京都某私立名校,则规定学生每天上学第一件事,就是像一休哥那样,跪着擦完全校教室的地板。因为这是一所由佛家办在寺院里的私立学校,已经有上千年历史。千年来就这规矩,这是人家的“办学传统”,家长想将孩子送进去,就得服从人家的“传统”——这些都是入学前,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当家长和学生选择站在“传统”一边时,有时候“人权”和“自由”就不得不谦虚地低一低头。


▲ 日剧《对不起青春》,讲述天主教女校和佛教男校之间的故事


所以,写了半天,究竟学校禁止男女学生恋爱,是违法还是合法,真的很难一句话回答。因为只要校方将他们的校规解释得合理合法,就很难以法律的名义去追究其责任。


当然,虽然中日两国同有“学校是否可以禁止男女学生恋爱”的疑问,但与中国相比,日本还是要好很多,而且有本质上不同。首先,就是上面提到的:义务教育法对于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护;其次,虽然有“禁止恋爱”等校规严格的私校,但也有校风自由、完全不干涉学生私人生活的私校。对于想考私立学校的学生们而言,是去一所校规严格的学校接受他们的各种“传统”,还是去一所校风自由的学校自由自在地追求“幸福”,学生和家长们可以有选择的自由。日本没有中国那么紧张兮兮的“学区房”,义务教育都是就近入学,而私立学校的话,只要你考得上,每天坐飞机从北海道去东京上学,学校也不会干涉你——因为日本没有中国人那个要命的“户口”问题。


最后,还想补充一句题外话:在日文中,没有“早恋”这个词,而只有“初恋”的说法。初恋——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词!几年前,曾经写过一篇名为《中国的“早恋”与日本的“初恋”》的文章,摘取文章的后半部分如下,作为这篇文章的结尾:


从幼儿园开始,就会有某个小男孩喜欢上某个小女孩,某个小女孩喜欢上某个小男孩,但这样的“喜欢”,是十分童真的,是孩子们在成长道路中,丰富心灵与情绪的必经之路。父母们也不会因此大惊小怪,甚至会为孩子们童真的爱意,而满怀欣喜。例如前不久我去我家小朋友的学校参加家长会,一个从没说过话的日本妈妈,十分主动地来跟我打招呼,两个人聊天聊到比较熟悉之后,那位日本妈妈便对我说:她家的小男孩喜欢上了我家小朋友,为此她十分高兴,所以特意来找我说话,请我多关照。


我回家之后,特意将这件事说给我家小朋友听,想看看小朋友是什么反应,结果发现我家小朋友小脸涨得通红,隔了好N秒钟,才露出她的大门牙,恶狠狠地对我说了句这样的话:


“あのバカ男?大嫌い!”(那个傻小子?讨厌死了!)


我估计我家小朋友现在看到那个自称喜欢她的小男孩,一定表现得跟仇人似的。因为,我在我家小朋友这么大的时候,也有个男孩写小纸条来告诉我说他很喜欢我,但我一点不喜欢那个长着龅牙、脸上还有斑雀的男孩。为此,打那以后,每次遇到那个男孩子,就会怒目而视——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正是如此。


(本文原标题:《学校禁止男女学生恋爱,是合法还是违法?》)


【作者简介】 

唐辛子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旅日华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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