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燕:我至今记得小时候挤公交车的绝望

2017-07-15 周海燕 大家 大家


文 | 周海燕


过了40岁,我越来越意识到,生于70年代的最大好处就是:你曾经历物质贫困的岁月,但又不曾被极端的贫困毒害身体与心灵;成年后享受文明的丰裕,但明白它来之不易,不会将其视为理所当然——这几天,看到在机动车道上的老人“暴走团”被出租司机撞成一死两伤之后的讨论,我的这一感受愈加强烈。

一开始我并没有意识到这条新闻会引发如此之大的争议——事情本来如此简单:双方都违反了交通规则,为此,双方也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微信上的各种评论,还是让我忍不住大吃一惊。

有评论认为暴走团咎由自取;有评论问“为什么大妈大叔们变得越来越讨人嫌”?给出的答案是,因为他们分不清“公”与“私”之间的区别,缺少对公领域的敬畏。

在我看来,这个答案看似有理,但却没有回到特定历史语境中去讨论。这一代人公私不分,是因为他们一度完全被剥夺了保有“私”的权利。

50年代开始,观念上,是普遍推行“一大二公”、“狠斗私字一闪念”的理念,表现在行为上,则是公共食堂砸烂农户家中的做饭锅。与此同时,物质的极端匮乏,以及分配权完全掌握于管理机构手中的现实,又让人们不得不通过各种隐秘的渠道,也就是所谓的“走后门”、“拉关系”,去尽可能争取哪怕多一点点的好处。至于无法分配的公共产品,比如城市公共交通、公用空间等,则无可避免地按照丛林法则来运行。在这种情况下,“公”并不意味着人们需要珍惜公物和与他人分享,或是公正地进行分配,恰恰相反,强者先得。

我至今仍然记得小时候上学开始学习挤公交车时候的绝望:一大群人乌压压地涌向快速开来的公交车,灵活地调整自己的位置争取正好停在车门旁边,丝毫不顾及自己和他人是不是会被公交车撞到。很快,我也学会了如何随着车奔跑,尽可能地站在大个儿男子的前面,这样,他们往上挤的时候会把你推拥上去。有的时候我几乎是双脚腾空,这有多危险?我顾不上去想,只知道今天不会迟到了。

我也记得一次坐火车,我和妈妈侥幸买到坐票的位置坐了三天两夜,腿肿得像是两个麻袋,脚穿不上鞋子。然而我坐在那里只觉得幸运:我的座位底下还躺着两个人,一老一小,就这样在布满瓜子壳和痰迹的地面上躺了三天。即使如此,他们也不敢从地面上轻易出来透口气,因为一旦离开,即刻会有人占领他们的位置。

更早一点,一个少年因为极度饥馑尝试去河里钓野鱼,但却被公社书记斥之为“盗窃国家财产”,不得不把那条鱼扔回河里,两手空空回到一粒米都没有的家中——这个人是我的父亲。

我之所以要谈这些看上去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其实仅仅发生在几十年前的往事,是想说,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里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他们面临的是和今天的青少年完全不同的生活环境:物质极端匮乏,任何一点属于“私”的东西,都可能随时被没收,哪怕是一个私的念头也属于需要不断检讨的范围。于是,他们不得不在所谓“公”的领域里为自己或明或暗地竭尽所能地争取生活必需。当私域不受保护,公域便势不可免地沦为丛林。

社会学早有研究证明,青少年时期的成长经验会极大地影响其世界观和行为模式,对这一批人来说,即使后来物质丰裕,也很难摆脱青少年时期的阴影。

和那些将其斥为“坏人变老”的发言者一样,我不喜欢他们在地铁上一拥而上,也嫌弃他们在农民鲜嫩的黄瓜上掐下一个个指甲印,但我知道,是贫穷社会中的丛林法则塑造了他们的日常惯习。

正像一些评论者所指出的那样,被看成“坏人变老”的这一批人,经历过各种社会运动,他们热衷于砸烂旧世界,没受过良好的教育,今天的年轻人上大学的阶段他们正在上山下乡,经历种种难以想象的遭遇,回城时遭受到包括自己家人在内的人的嫌弃;90年代,受到产业结构的冲击,他们是最先下岗的那一批人。现在,这些老人多已退休,在几乎所有公共资源分配的博弈中,他们都处于代际中最为不利的位置。

从年轻人来看,“你老你有理”的理论固然荒谬,但对他们而言,强调自己的老人身份,依靠人数众多来争夺社区空间等公共资源却是最现实、几乎也可以说是唯一的选择。他们的做法固然未必正确,但如果不看到其间的历史因果,只一味以带有污名意味的标签去斥责他们,丝毫无助于公共领域的建成。



近年来我开始关心建国初期的历史。很有意思的一点是,话语在其中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传统社会里一个村的村民通常沾亲带故,按照费孝通先生所命名的“差序格局”来运转。但在阶级斗争中,按照某种预先设定的革命话语秩序,贫穷的二姑会被确认为革命者,富有的三表叔则被视为恶霸。

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的根本性变化,是从使用的这一套话语秩序的变化开始的。这正是我对现在网络上互贴污名标签并互相咒骂的这类语言格外警惕的原因:当你把一些人贴上某个标签并驱逐出“我群”,伴随而来的是相互行为模式的改变,本来难以想象的行为就似乎被赋予了正当性——司机冲进人群或许是不当操作,但网络上那些幸灾乐祸的语言才是让人需要真正警惕的。无论是历史上以打倒“反革命”为名义,还是今天以“不守规矩”为名义,都可以将剥夺人生命的行动判定为“自找”和“活该”。仔细想来,历史细节里还真是有着惊人的相似。


【作者简介】 

周海燕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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