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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早:哀李敖——我死诸君思我狂,人间不见吵架王

2018-03-18 杨早 大家




李敖今天去世。


中国人讲究“盖棺定论”,因为一个人只要不死,你不知道他还会做些什么,说些什么。方死之际,“死者为大”,照例不会说太多坏话。渐渐尘埃落定,如果此人真的重要,才会有方方面面,左左右右,林林总总,各式各样的说法见于世间。



李敖(1935年4月25日—2018年3月18日)


因此,李敖已逝,对他的总体评价,才刚刚开始。他真实的影响力,也在准备显形。从此评论者们无法再去质询,印证,批驳,阿谀本尊,哪怕公然诬蔑,也无法起逝者于地下,再作回应。这一道舆论的炼狱之门,才刚刚开启。


于是我也在扪心自问:当此节点,面对李敖这样一位“熟悉的陌生人”——素无交道,又影响深植的写者,该说些什么呢?


照时下入殓文的爆款,一是悲情痛呼人类失去导师;一是绝情冷嘲过气文化明星;一是深情怀缅年少时的震惊向往。李敖的好处,是哪一条都挂得上,而且本人金句就很多。这种逝者,真是文字入殓师的至爱。


我想来说说李敖的最大人设:吵架王




李敖应该算是胡适的弟子,但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在白话文时代,李敖与鲁迅最相似。李敖曾经自称包揽五百年来白话文前三。其实白话文时代,也就一百来年。如果评选这一百年的“吵架王”,鲁迅与李敖之外,恐怕不做第三人想。王朔韩寒,都是小焉者。我们可以说,用白话文吵架的传统,鲁迅创其始,李敖扬其波,他们两个人,是近代中国文坛吵架史的巅峰。


这一百年,中国各种激战辩论,擢发难数,何以鲁迅李敖能成为巅峰?不仅仅是二位天纵奇才,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的配合


先说天时。中国传统人格养成谱系里,儒家无疑是最显型的因素。儒家的吵架王是孟子,但孟子说“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矣”。到底个人是不是好辩,只有天知道。但一定要表现出作者的委屈:我不是好吵架,我也想温、良、恭、俭、让,我也想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可是——大义面前,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欧阳修)!这就难怪康熙四年,儒家学者杨光先将他攻击、批判西洋传教士、西洋历法的各种奏疏文章汇集成书,书名就叫《不得已》。


但是中国传统人格,在儒家温良恭俭让的面貌下,其实有一股悍厉狠勇的潜流,那就是法家。法家祖师之一韩非,据说是个结巴,所以狠劲儿不在嘴上,而在笔下。但是法家这种特质,除了以吏为师的秦朝,浮出水面的时候很少。大部分时候,中国人的吵架传统,暗涌在各地衙门的讼状,刑名师爷的判语,六部书吏的批文,党争私斗的奏疏之中。与青词、祭文、碑铭、硃卷、小品,一明一暗,一显一隐。两部分文字,共同构成了中国文章史。


在传统中国,吵架文不能公开,一旦公开,儒生的风度颜面尽失,文人之争,宜温柔敦厚,不宜赶尽杀绝。以斗争为事,以斗争为乐,以斗争为业者,根本上不了士林的台盘。这个传统,被鲁迅与李敖打破了。


之所以说天时,是因为儒家的礼仪强制性在近代被基本摧毁,“法家人格”也有了独立生存的空间。鲁迅曾说自己中庄周与韩非的毒太深,庄周随便,韩非峻急,这两者都不为儒家正统所喜。鲁迅李敖对儒家正统的反叛程度,明代有李贽徐渭这样的先驱,但鲁迅李敖却没有落得李贽徐渭那样的下场。苏雪林写信给胡适,骂鲁迅为“玷辱士林之衣冠败类,二十四史儒林传所无之奸恶小人”,胡适并不认同,反称苏雪林的说法是“旧文字的恶腔调”,也就是说,将行为离经叛道者冠上“名家罪人”而以大义诛之的时代过去了,这才有了鲁迅李敖这种“吵架王”存在的可能。



1941年,小学时期的李敖




像鲁迅的祖父周福清,也是极喜骂人的性格,急起来像“昏太后”这样大逆不道的话都张口便出。倘在明清文网最密的时代,这就是满门抄斩的罪名。幸好此时已是晚清,又没人告发,但周福清的谑骂,也只有家里人能听见,因为他没有舆论工具。鲁迅老师章太炎,在租界办《苏报》,说了句“载湉小儿,不辨菽麦”,就被清政府要求租界引渡,要问罪杀头。


说鲁迅李敖是吵架王,跟他们都喜欢,或者说,不怕打官司有关。中国传统总强调“息讼”,秀才帮人写状子,是有可能被褫夺功名的。文人也一向不喜欢上法庭,当年“《马桥词典》抄袭之争”,还有许多作者联名上书,希望“文坛官司文坛打”,不要让法院来判断是非曲直。郭敬明被判抄袭,拒绝道歉,大家拿他也没什么办法。


鲁迅打官司不算多,但最著名的两次,都是主动,都是为了维权,一次是以下告上,向平政院起诉顶头上司、教育总长章士钊滥用职权,罢免自己教育部佥事之职;一次是以师告生,要求学生李小峰创办的北新书局赔偿拖欠的版税。这两场官司,放在比较温和怕事的文人身上,恐怕都没有那样决绝的态度。而鲁迅的毅然出手,对法律的信任与借用,在现代文人里也是独一份。


至于李敖爱打官司,那更是尽人皆知。他曾经三次入狱,起诉、应诉的官司应该超过百起(具体数字等研究者统计),近几年他打的有名官司,还有起诉著名学者许倬云诽谤,号称要起诉主持人小S等等。或许不少人会认为这不都是些鸡毛蒜皮吗?具体因由姑置不论,懂得、善于利用法律保护自己,也是李敖与鲁迅共同的特点,也是两位吵架王可以行走江湖的护身法器之一。顾颉刚曾经声称要控告鲁迅,鲁迅表示“等你来告”,后来也就偃旗息鼓了。文人不较真,或者说,法律环境不能帮助文人较真,这是只见“千士之诺诺”,未闻“一士之谔谔”的重要原因之一。


鲁迅与李敖,虽然异代异地,但所幸已大致沐浴在法治的光辉之中,鲁迅时代有白色恐怖,好在有租界庇护,否则浙江省党部“呈请缉拿堕落文人鲁迅”,就足以让大先生尝尝牢饭风味。李敖在戒严时代付出了坐牢三次的代价,但毕竟台湾当局有所顾忌,抢书抓人,却不敢轻取人命,也才有了“文化太保”李敖能得善终的奇迹。


是的,这是一个奇迹。有法可依,这就是两位吵架王得以诞生的地利。




最后来说人和。鲁迅与李敖,他们是真的爱吵架吗?吵架王的诞生,正面价值与负面价值各是什么?


鲁迅其实有很儒家的一面。比如关心“无数的人们,无尽的远方”,特别关注东欧弱小民族的命运与反抗,扶植年轻作家,支持木刻运动,保存北平笺谱,整理乡贤文献,等等。鲁迅说他中庄周与韩非的毒太深,也不是谦词。庄周随便,结果是悲观虚无,韩非峻急,结果是腹黑多疑。我们读《鲁迅论争集》,赞赏鲁迅的论辩讽刺功力之外,也难免时时感到反应过度之处正多。鲁迅不是那种“我就代表大义你们都是垃圾”的正人君子型,相反他是觉得对手的鬼域伎俩,他都能一一识破。只是很多时候,那未必真是对手狡猾无耻,相反可能是迂腐木讷。


顾颉刚在日记里,百思不得其解“鲁迅为什么要攻击我”,找了好几条理由,怎么都想不到是随口说“听说《中国小说史略》抄日本人著作”惹的祸。陈源在论战当中,出来号召双方“带住”,不一定是存心拉偏架,真有可能是fair play的英国绅士气发作,却被鲁迅解读成“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隔了七八十年,我们回头看民国文坛学林种种,很难认同那些是非恩怨,需要上升到“一个也不宽恕”的程度。胡适对鲁迅的“狺狺攻击”,当然也有不满,但能在斯人逝后,作持平之论,值得我们细思此中得失。


李敖学理政见上认同胡适,文章风格更像鲁迅。他的私下为人如何,人言人殊,我们不曾亲炙,难下定评。从李敖自己塑造的文字形象来看,他确实是有意识地一反传统“君子”的那种清高形象。李敖曾说,从历史上看,君子都斗不过小人,因为君子要讲形象,要有底线,而小人无底线不要形象,不择手段。君子要想斗赢小人,也必须不择手段。李敖在《李敖快意恩仇录》里有一段表白:


多少年来,在国民党堵塞每一种渠道的暴政下,大丈夫“没有正常的用武之地”,要想出头,难免要有一些世俗眼中的“花招”、个性、新闻性,但这些招数使出来,你就不可能有“正人君子”的“清望”形象了。……视正常为反常,这种代价,是我们志士仁人不得不付出的。


这一点,能看透的人不少。比如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里评论说,每当转型时代,最得意的莫过于元稹这样的无底线之徒。但是能够身体力行,又能化险为夷者,好像也只有李敖一人。同样以自由主义立场传承儒家“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传统,胡适、殷海光、雷震,都做了很大的努力,李敖也一样。但李敖的下场,没有前辈们的凄凉之感。也有人评价说李敖善于小骂大帮忙,不触及根本。这个罪名,鲁迅,《大公报》,都曾经荣膺过。鲁迅所说的“堑壕战”,其实不也就是这个意思?


自然,吵架王并不全是正面意义。吵架要吵赢的要义,在于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而且要多用归谬法,比喻要形象,善于扣帽子,起外号,画对手的漫画像……这些手段,鲁迅与李敖都用得炉火纯青。但这些手段,可以助益于吵架的胜负,但无益于问题与道理的探讨,反而会徒增意气,损耗元气,以个人恩怨代替公共讨论。


一部《论争集》,后人要从中寻出道理而非八卦,需要做很多的清理工夫,更可惜的是,很多后辈得其形不得其神,只学会了一触即炸的脾气,刻薄尖酸的笔法,全不知作者探索真理、关怀社会的初衷,这种戾气的增加,会消解问题的深度,带偏讨论的方向,也就成了吵架的果报。



1955年,就读台大时期的李敖




还需要补充的一点是,鲁迅李敖能成为吵架王,跟他们的经济独立(不一定是“财务自由)有很大关系。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依附大树的寄生虫,一言一行不得自由,又谈什么特立独行,独抒己见?再能吵架,也不过是高级水军。


要成为吵架王,一定要敢于、善于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以此求得独立发言、无惧无畏的底气。这一点,其实挡住了很多写作者,让他们欲言又止,藏头露尾,沉默而生。


李敖2005年来北大演讲,我当时也还在燕园,但没有资格到现场听讲,看的网络直播。记得演讲中,李敖引了一句陆游的诗,给我印象很深刻。后来查了查,其实他早在1999年“李敖来台50年演讲会”中,已经说过这一段话:


最后,我引用宋朝大诗人陆放翁的一句诗,“樽前作剧莫相笑,我死诸君思我狂”。我在你面前跟你开玩笑、作秀,你不要笑我,因为等我死了以后,你会想我想得发疯。


李敖的一生,确实充满恶作剧的顽童气质。这一点,让很多大人先生挠头,也让很多后生小子失色。然而,这是我最珍视李敖的一点,毕竟在中国,世故的人太多,特立的人太少,吵架王不是想当就当王蒙说鲁迅不能太多,好吧,这种人确实容易给人添堵,流行说法是情商太低。那就照柳亚子评苏曼殊的话好了,这样的畸人“不可有二,不可无一”。


李敖辞世之日,重读他的成名之作《老年人和棒子》,写此文时,李敖才26岁。里面有些段落,真是精彩:


我们彷佛看到一批批的英气耿介声盖士林的青年人,他们一个个都从青丝老到了白发,他们还算是高明的人,虽然显得老惫,还能勉强维持最后一道防线,不太肯胡来,他们的“老气”不复以达工部所谓“横九州”的地位了,只好以望七之年,去做“横秋”的壮举了!老朽昏愦卖身投靠的一辈我们不必说,即以最开明一代的老先生而论,从写《人权与约法》时代的胡适之到写《容忍与自由》时代的胡适之;从《人权论集》时代的梁实秋到《远东英汉字典》时代的梁实秋,我们多少可以看出他们转变的痕迹,弗洛斯特在他那首《预防》(Precution)里,说他年轻时不敢做一个急进派,因为怕他年老时变成一个保守派,我并非说胡适之与梁实秋已变成保守派,我是说,他们今日的“稳健”比起当年那种生龙活虎意气纵横的气概,是不大相称的!  


对那些老不成器老不晓事的老爷们,我不愿再说什么,对那些老着脸皮老调重弹的老奸巨猾们,我也不愿再说什么,只是对那些以老当益壮自许、以老骥伏枥自命的老先生们,我忍不住要告诉你们说:我们不会抢你们的棒子,我们不要鸣鼓而攻我们的圣人的棒子,我们不稀罕里面已经腐朽外面涂层新漆的棒子。我们早已伸出了双手,透过沉闷的空气,眼巴巴地等待你们递给我们一根真正崭新的棒子!


(2018年3月18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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