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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大宪章》诞生800周年,国内已有非常多的文章评论此事。人类宪政为何首先诞生在英国?常见的解释靠谱吗?几千字篇幅内,也许很难将非常复杂的问题讲明白,但不妨抢坐末班车尽量阐释一下。
▍光荣革命前的有限君主制
一位乡绅在议会痛批国王,国王听了气得七窍喷火,想不出什么法子惩治对方,但那家伙的话语实在恶毒,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雇佣一名打手去抽了对方几大耳光,议会不甘示弱,打手被依法判刑,结果国王不敢吭气,表示同意这个判决。
这位国王就是斯图亚特王朝的查理二世,1658年英国内战中崛起的克伦威尔去逝,护国公体制随之终结,他的儿子小克伦威尔无力应付动荡局势,议会宣布复辟君主制,查理二世带着弟弟詹姆斯结束海外流亡生涯归国。
查理二世与几个英国“第一”和“最后”关联,第一个在王制被取消后复位的君主,他的父亲查理一世为首个被公审处决的国王,他的弟弟詹姆斯二世是最后一位天主教国王。
1679年查理二世以“鼓吹叛乱言论”为由将一发表反对意见的人逮捕,不予保释也不审判,议会一气之下就出台了“人身保护法”,规定一个人被捕前必须先公示他的罪状,被捕者有权依法要求公开审讯,虽然上议院三次否决但下议院三次表决通过,最终成为法律。雇打手殴人一事查理二世认怂那是没法子,他知道议会的厉害。
查理二世1685年无嗣去逝,他弟弟继位,是为詹姆斯二世。虔诚信仰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与信奉国教的议会格格不入,他多次在议会提议,应该取缔宗教歧视法案,给予天主教徒和国教徒平等的权利遭到拒绝。国王的宗教平等演说搁今天稍微包装一下,就可能是十分感人的“启蒙文本”,效果不逊于龙应台、马丁·路德·金——《请别遮住我的阳光》、《我的宗教平权梦想》。
1687年詹姆斯二世发布第一个宗教宽容令,第二年4月他第二次发布宽容令并勒令主教们在讲坛上宣读,引起大家激烈抗议,国王对抗命不遵的主教们召开审判会,结果陪审团又宣布主教们无罪,国王再次处于下风。议会和宗教界对这位天主教国王厌恶至极,他们原本打算,国王反正一直没生出儿子,捏着鼻子等他死了,以后就可拥立他信奉国教的女儿玛丽为王。
没想到国王因宗教平权问题与议会闹得沸沸扬扬之际,议会听到噩梦般的消息,詹姆斯二世的王后(第二任妻子,意大利摩纳德公爵的女儿),1668年6月给国王生下一名男婴,国王满心欢喜,立志将把王子培养成合格的天主教徒。议会一看,头炸了,“My god”,若下一代国王还是天主教徒,这恶心日子还有完没完?他们就发动政变驱逐国王,邀请詹姆斯的女儿玛丽及其丈夫(荷兰执政奥兰治亲王威廉)共同登基为王,这次政变被称为“光荣革命”。
▲图注:克伦威尔护国公时代终结后复辟君主制的头两任国王查理二世[左]和詹姆斯二世兄弟俩,前者与议会博弈屡处下风,后者直接被议会的“光荣革命”推翻,迎立他的女儿和女婿登基。
光荣革命之后,英国成为人类史上首个宪政国家,它的议会号称近代“万国议会之母”,发源自英国的政治体制——威斯敏斯特体系不仅对英国殖民地,也对全世界各国政治产生深远影响。
“光荣革命终于结束了英国的君主专制,此后走上了宪政道路”,这是国内关于光荣革命最常见的错误表述。
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三世与议会博弈的窝囊故事,就发生在光荣革命前,毫无半点“君临天下,惟我独尊”的气概。其实早在光荣革命前的三四百年间英国就逐渐形成“有(宪)限君主制”,这是英国迥异于欧陆国家的演化路径,经历英国内战及克伦威尔护国公时代,更加强化这一趋势,光荣革命无非使之前的成果完全制度化,演变成真正的“虚君立宪君主制”。
▍宪政首诞英国的常见解释靠谱吗?
今年恰值《大宪章》诞生800周年,这份人类宪政史上的重要文本近期又来华展览,国内已有非常多的文章评论此事,人类宪政为何首先诞生在英国也是经常探讨的话题。如果不是考虑读者对标题长度的忍耐度,本文最完整的标题应该是:《封建制、战争、孤岛、国王的钱袋子与宪政》,几千字篇幅内能否将非常复杂的问题讲明白我没有把握,但不妨抢坐末班车尽量阐释一下。
英国出现大宪章和诞生宪政,常见的说法大致如下:1.民族性决定的,西方人尤其英国人热爱和平、喜欢妥协、讲究包容、尊重对话。2.英国的贵族具有独立性。还有一种更文艺表述是:英国的贵族膝盖很硬,从来都没跪着。3.因为宗教信仰和教会的力量4.封建制决定了英国必然生发宪政。
没有什么族群天生就具备热爱和平与对话之所谓“民族性”,一部欧洲史就是一部战争史,二战结束之前,战争的频繁度和惨烈度,其他各大洲难望欧洲之项背,欧洲是人类民族国家的发源地,战争塑造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发动战争,这在欧洲历史学界和政治学界应为常识。欧洲国家历史上有高频度的战争,因而有深厚的军事传统,英国当然不例外,即便从英国独立出来,深受其政治和文化传统影响的美国也爆发了首次人类工业时代的大战——南北战争,动员规模和伤亡人数创下当时的世界纪录。
英法百年战争和玫瑰战争的缘故,英格兰人曾被邻国普遍评价为“好战且残忍”。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说:“在我青年时代,英国人曾被看成是最温顺的野蛮人,但今天他们却是一个残忍的好战民族,他们已通过无数次的胜利推翻了法国人在军事上获得的荣耀,这个民族曾经比可怜的苏格兰人更低劣,但他们却用火和剑把整个法兰西王国毁坏到了那样一种程度,以致我最近因生意上的事情横穿法兰西时,不得不强迫自己相信:它确实是我以前见过的那个国家。但它再也不是过去的样子,城墙之外没有一座建筑仍旧站在原地。”
1442年,苏格兰人评价,英格兰人的专横和残暴在全世界臭名昭著,这明显地表现在他们侵占法国、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和邻国的土地上。15世纪末,法国贵族们则认为,英格兰人废黜国王,谋杀国王和太子的恶习,频繁程度超过欧洲其他地区。
“他们是脾气骄躁的守旧土鳖,但同时是勇敢的优秀士兵”,法国勃艮第的编年史家菲利普·德·科米纳如此评价英格兰人:“当他们不再跟法国人打仗时,他们就会内战”,科米纳甚至认为这是玫瑰战争爆发的原因。
虽然这些评价带有一定主观色彩,但那个时代英格兰内战和外战的频繁是不争的事实,自金雀花王朝主支最后一位君主理查德二世起约一百年间,几乎每一代或两代的王位传承,都要留下一具被害国王的尸体。
公元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率领他的封建骑士部队登陆英格兰,在黑斯廷斯战役中杀死最后一位盎格鲁-撒克逊国王哈罗德·戈德温;威廉的胜利具有偶然性,但不管怎么说他赢了,建立“诺曼王朝”,成为英格兰的威廉一世。威廉最重要举措就是把欧陆的封建制度引入英格兰,他对本土的权力与财产进行大洗牌,全英除了两位本土贵族外,4000多个大乡绅失去土地,绝大部分土地被威廉和不到250个诺曼贵族、教士瓜分,其中他册封了170个男爵。
▲图注:黑斯廷斯战役,诺曼底公爵威廉的法国封建骑兵对峙英格兰最后一位盎格鲁·撒克逊国王哈罗德步兵盾阵,从早上战至黄昏,哈罗德脸部中箭身亡。威廉建立诺曼王朝,将封建制引入英格兰。
王位传承两代,历经系列战乱和动荡,威廉的孙女与丈夫法国安茹伯爵杰弗里·金雀花所生的儿子亨利(二世)缔造金雀花王朝,进一步强化封建体系。从此以后,英格兰统治阶层皆为操着法语的外国人,英语沦为下底社会语言,这些贵族到14世纪中后期,才逐渐英格兰化。直到今天英国的皇室徽章即英国国徽中仍有句法语文字:“Dieu et mon droit”——我权神授。
诺曼征服前,相较欧陆治理体系粗糙的封建国家,英格兰早就具备比较统一和强大的王权,颇为完善的政府体系,所以威廉一世结合英格兰特点,输入法国封建制时做了些改良与融合,以强化君权。欧陆封建制的原则是“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威廉改革为“我的封臣的封臣还是我的封臣”,同时保留英格兰的衡平法院、郡长、郡法庭等机构。
无论英国的封建制还是贵族,都来自法国,这是基本事实,那么英格兰贵族的独立性是否比法国更强呢?
至少在整个中世纪(公元500年至1500年),法国贵族比英国贵族更具“独立性”,英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能够长期割据一方抗衡中央王廷的诸侯,而这样的大贵族在法国比比皆是,如:诺曼底公爵、布列塔尼公爵、勃艮第公爵、阿基坦公爵、安茹伯爵、佛兰德斯伯爵……法国国王只是他们名义上的最高领主,这些诸侯长期割据一方,各行其政,有时实力比法王还强大,可以欺凌中央王廷。中古时代除了玫瑰战争时期,英王的权威和治理体系倍受欧陆君主羡慕。
英法大贵族的称呼方式也略有不同,以公爵为例,英国通常叫作“第X代约克公爵某某”,法国则叫作“诺曼底公爵某某X世”、“布列塔尼公爵某某X世”,标志着后者是具有较强独立性的公国之主。
公元10到11世纪法国王室最衰弱之时,只能有效控制着以巴黎为核心的一小片狭长地带,称为“巴黎岛”,比中国春秋时代的周天子还可怜。法王的惟一优势是宗教和法统,他是各诸侯的最高领主,拥有“国王”称号,历代法王通过联姻、赎买、谨慎兼并、精心经营王领一点点扩充直属领地。
▲图注:公元10至11世纪法国形势图
各独立的公国亦经常存在“下凌上”情况,当老一代公爵去逝,底下的男爵们或自行其政,或拥戴公爵某一子嗣打内战,有些权力衰败的公爵政令不出直属领地。中世纪中后期,法国王廷与各公国强化集权与领主权是个皆齐头并进的过程,直到后法王吞并各公国完成统一,实现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注:西欧国家的“君主专制”只是相对封建时代君权衰弱而言,与东俄的俄罗斯帝国不仅实质上有差距,与东亚国家的“君主专制”更非同一量级概念)
所谓英国贵族很具独立性才有宪政这个说法并不成立,恰恰贵族的独立性太过或太不足都不会诞生“宪章”。为什么?因为宪章主要规范封建制下封君与封臣权利、义务和行为,贵族独立性太强则王权衰败,大家各玩各的,你都管不着我,并不需要宪章;贵族完全没有独立性则王权太强,一切由君主说了算,更不需要宪章。英国恰到好处,既有长期统一和强大的王权,又有封建制下贵族与地方的自主性。
英格兰早在罗马时代就皈依了基督教,宗教信仰上与其他西欧国家无异,进入宗教改革时代,英国也不是生发变革的特例,宗教改革前英国重要教职老早就是国王任命,罗马教廷点个头,圣职买卖是国王重要收入来源之一,所以宗教原因无须多讨论。
认为英国诞生宪政与封建制有关的人不多,能提及这点已经对欧洲和英国史有一定深刻了解,到达学理讨论层面,但全归功于封建制的说法亦有漏洞,法国和神圣罗马帝国(德意志)也是封建制,为何独独宪政生发于英国?
有宪章不一定必然有宪政,无须过度神化《大宪章》的作用,当代世界不少国家的宪法写得比《大宪章》漂亮万倍,然而……你懂的。英国迄今连一部成文宪法都没有,按照传统和法律,英王同样还拥有很多特权,只是国王已经有近三百年没有动用过了,宪政首诞于英国有复杂漫长的演化过程,为力量均衡之下的博弈结果,非单一因素决定。
▍金钱金钱你愁煞朕!
英国的宪政演化进程离不开封建制下两大核心要素推动——战争与金钱。
当然这样说让很多文化人略感不适,平时说到宪政总是伴随着“美酒+咖啡”场景,紧跟“宽容、忍让、妥协、对话、启蒙”等关键词,因为它能给鸡汤提味儿,但这些是宪政成熟后的结果,不是推动它萌芽的原因。一些道德和民族性的解读(甚至段子)颇受欢迎,因为结论简单明确,省去细节及考证过程,帮人节省脑细胞,让人感到“铿锵有力,好有哲理”!战争,多么残酷,金钱,如此功利,一点都不文艺范儿,配不上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宪政,不能令人仰望着星空泪流满面。
真实历史却是另一番景象,正如英国的中世纪史学家约翰·吉林厄姆说:“战争是英国社会变革、宪政发展和政治矛盾的催化剂,假如没有战争,这些变化都会来得更加迟缓。”
战争导致国王与封臣的金钱关系恶化,经济利益促使封臣们武装抗议,从而催生《大宪章》,《大宪章》条款几乎条条谈钱,议会因应国王筹集军费而诞生;此后四百多年,《大宪章》理念不断重申,议会力量得以增强,最终演化成君主立宪制,全过程无不伴随着刀光钱影。
诺曼王朝开始,英格兰与法国就没完没了卷入对方的事务和恩怨(尤其金雀花王朝君主),英格兰实际上只是“金雀花帝国”最大一块领地,君主除了有“英格兰国王”的头衔,还在法国拥有大片领地,如诺曼底公国、阿基坦公国、布列塔尼公国、缅因伯国、安茹伯国等,很多时候英王或其儿子们兼有这些公(伯)国的爵位;既然在法国拥有领地,名义上英王也是法王的封臣。
▲图注:金雀花王朝全盛期的版图[左],金雀花中前期英王在法领地全盛期形势图[右]
法王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强大封臣的实力是出于本能,当他蚕食鲸吞英王在法领地时,英王为了捍卫自己利益必须与之作战,是为爆发英法百年战争的重要根源。“封建兵役制”和“封建制下国王财政”是怎么回事。
封建制下,封臣的土地由封君授予,封君要保障封臣的生命和财产不受侵害,封臣也要宣誓效忠并根据契约履行一定的经济、军事义务,比如每年为君主提供40天骑士役,战时要按照自己领地大小为君主奉献多少数量的骑兵。骑兵是封建社会地位最尊贵的标志性兵种,但一个骑兵从马匹、武器到盔甲等全套装备的价钱相当高昂,骑士需从小接受专业战斗训练,培养成本不菲,当时任何国王都养不起大规模骑兵部队,只有通过土地分封制来供养。
中古时代没有明确的“国家税收”概念,虽然国王的收入来源和演变过程非常复杂,但主要分几大块:
一、领地收入。英王的直属领地称为王领,作为国王他拥有全国最大领地,领地上的庄园、森林收入在中世纪中前期占据国王收入的大头。
二、封建特权收入。这不是国王的常态收入,如下情况封臣才需要提供贡金:封君的长子成年受封为骑士、封君的长女结婚、封君战争中被俘需要赎金;封臣过逝后子女交纳财产继承金、封臣遗孀婚姻权收入(选择寡居或自由改嫁需向国王交纳一笔钱)、过世封臣的未成年子女监护收入(他们成年继承家业前,领地收入除赡养家族外其余归国王所有)。
三、出售圣职、官职和王室特权收入,前两项不必解释,转让司法特权,批准设置市场、城镇向国王购买自治权等都可为国王带来进项。伦敦12世纪就从国王那里购买自治权,选举市长和议员。
原则上“国王要靠自己生活”,不得在封建权利与传统习惯之外从封臣那里要钱,但紧急时刻,国王有保卫国土和臣民的责任,臣民也有支持国王的义务,国王才可以征税。紧急时刻通常指外敌入侵和平息叛乱,但有时候特别不好界定,国王对外发动战争,打压不服从的贵族,也时常以“保卫王国”为借口。
随着战争规模变大,爆发频率高,作战范围和周期加长,封建兵役制完全不足以应付,按照威廉一世时期册封的骑士领统计,最多可以动员5000至6000骑兵。一些男爵、骑士逐渐热衷于经营庄园和享受生活,1197年金雀花朝狮心王理查时期发生骑士声明“服役范围仅限于岛内”的事件,拒绝追随国王赴海外打仗,国王只得同意交纳“盾牌钱”以替代服役。为了筹集更多军队远距离多次数长期作战,“合同军役制”逐渐占据越来越大比例,超出封建服役期之后,国王与大家签合同,按兵种和级别支付日薪;同时国王也用金钱召募更多自由民入伍,或从外国聘请雇佣兵以弥补兵力不足。
这些举措克服了封建兵役制的兵力、役期、范围难题,但无疑大幅度提升了对室财政的要求,说白了就是需要:“钱、钱钱、钱钱钱……”
因国王不断把土地赏赐给亲信和功臣,导致王领萎缩,重要收入越来越少,如果碰上物价暴涨年代,哪怕岁入数字稳定不变,财政实质上却缩水了。和平时期王室开销都逐年增长,国王的财政皆捉襟见肘,很难维持收支平衡,战争是人类最最最“烧钱”的活动,战时国王的财政都要陷入崩溃境地。
英格兰中古时代的战争与金钱到底是什么概念?
中世纪中后期,英王的正常年收入平均3万至10万英磅左右。一个五口家庭年入8至10英磅可以糊口,年入15至20英磅温饱有余,年入30英磅属衣食无忧的小康,年入40至100英磅能过富裕的中上流生活;伯爵这一级的贵族通常有500至1000英磅年收入,可算巨富;爱德华三世册封自己儿子冈特的约翰为兰开斯特公爵,约翰年入超过1万磅,不仅是豪富也是贵族首富。
不过大贵族家庭大,应酬多,事务忙,生活品质高,开销亦非常浩大,君主更不用说了。国王为了给自己家庭撮合优质的政治婚姻经常耗资不菲,如1468年爱德华四世与法国的勃艮第查理公爵结盟,将妹妹嫁给对方,嫁妆费就得掏4.1万英磅,其中四分之一数额必须在婚期日准时支付,因为短期内借不到这么多钱,婚礼被迫推迟数月。
动员5000至8000人出国作战,一二个月左右,薪水、装备、后勤等开支,5万至7万英磅就哗啦啦轻松流走,这还属正常情况,如果要修筑一座大型要塞,耗资约1万英磅,中型要塞3000至5000英磅,小型要塞1000至2000英磅。同等规模军队,以步兵为主,在国内从事几百公里范围内的作战,要便宜得多,但一月半月支出5000至8000英磅亦属常态;若增加骑兵比例,开支还要暴增,一匹优质战马,价格从30至120英磅不等,骑兵的日薪和后勤消耗比步兵高出数倍!英王的北疆东境守护及其戍边士兵,和平时期需年薪3000至5000英磅,战时得8000至1.2万英磅。
征税是来钱最多最快的途径,可是有一定难度。但国王必竟是国王,比一般人有更多弄钱的途径:一、要求封臣们上交盾牌钱,强化对贵族遗孀、未成年子弟的监护权,大幅提升赎回价码;二、大量出售官职、圣职和王室特权获取资金;三、向贵族、富商、教会借款或劝他们“捐助”;四、敲诈勒索犹太人;五、向意大利银行家们借钱;六、变卖或抵押私人财产。可这样所筹到的钱还是远远无法满足战争开支,国王平时为钱已殚思极虑,战时更是金钱的笼中之囚,愁成熊样儿!兵事紧急,攸关生死存亡,金钱的多少决定着兵力与装备的数量、质量,如果是长期持续不断的战争,国王财政破产和负债累累属司空见惯现象。
打了胜仗还好说,君主威望大增,捐款的主儿不好吭声,通过俘获敌方贵族可勒索巨额赎金,债主们也满心喜悦,意味着国王的偿债能力提升。一个国王频繁征战即意味着陷入财政困境,若财政破产的国王还打了败仗呢?权威受损不说,所面临的情况就复杂了,这个时候才触发了宪制演化按钮。
▍从“苏菲玛索”说到议会
现在暂时岔开话题,提一部曾风靡全球的电影《勇敢的心》,不知多少观众被片中捏造的英格兰王妃(苏菲·玛素饰)与苏格兰英雄华莱士(梅尔吉普森饰)的爱情故事感动得热泪盈眶,之所以提这部电影是因为大家对里面的人物比较熟悉,可以借他们切入真实历史。
▲图注:曾赚得全球无数人眼泪的电影《勇敢的心》,苏菲·玛素所饰演的王妃在真实的历史中并非“善类”,人称“法兰西母狼”,与情夫发动政变推翻丈夫,然后通过议会史无前例“罢黜国王”
历史上真实的王妃名叫伊莎贝拉(公元1295—1358年),法国卡佩王朝“美男子”菲利普四世的公主,她堪称“国王堆里的女人”,父亲、三个兄弟和侄儿是法国国王,老公公、丈夫和儿子也是三位同名且著名的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二世、三世。作为金雀花朝爱德华二世的王后,伊莎贝拉在历史上是节点性人物,从她的肚子生出了西欧著名的两场战争——英法百年战争和玫瑰战争,皆由她的子孙们担纲主角。
▲图注:金雀花王朝时期宪制发展史上三位重要的国王:爱德华一世、爱德华二世、爱德华三世,他们是同名的祖孙三代,爱德华一世和三世都是著名的军人国王
伊莎贝拉的老公公爱德华一世,电影里的“暴君长脚爱德华”,金雀花朝卓越的军人国王,在位期间征服威尔士,差一点将苏格兰并入版图。不过我们先不说长脚爱德华,而从他爷爷约翰王说起,约翰王因签署《大宪章》名垂青史。约翰王的父亲即金雀花开国君主亨利二世,约翰王有两位兄长也当过国王,其中最为中国人熟悉的就是“狮心王理查德(理查德一世)”,金庸小说《天龙八部》里也提到这位西欧雄主。
约翰王即位之初统治井然有序,法王菲利普二世慢慢蚕食英王在法领地,约翰王为此频频与之征战但屡屡失利,他想尽一切办法筹钱,包括空前频繁征收盾牌钱,罚没教会和贵族财产,早就导致怨声载道。约翰王还遭遇一个困境,碰到物价飞涨侵蚀了国王岁入。1214年财政早已陷入窘境的约翰王从事了最后一次花费巨大但徒劳无益的诺曼底远征,不仅没有收敛之意,反而再次强逼缴纳盾牌钱。
大部分贵族惧于王权之威,还是当了缩头乌龟,以北方约克郡男爵为首的40个贵族勇敢串联起来武装抗议。英格兰政治和经济中心在以伦敦为首的南方,英王一向对北方的管控比较松软,实际上行动起来的男爵们长期与征法事务无关,也不能从中受益,他们并非缴钱最多的贵族,很多人反倒拖欠国王不少债务。
1215年初武装抗税部队从斯坦福一路开拔到伦敦,越来越多的教士、中小贵族和市民参与进来,最后连阿玛尔伯爵这样的大贵族也表态支持反对派。囊中空空且身体不适的约翰王无力平叛,被迫同意与男爵们谈判,经过艰难的讨价还价,6月15日签下《大宪章》。
▲图注:男爵们组织军队武装抗税,身体不适且财产破产的约翰王被迫签置《大宪章》
《大宪章》有60个条款3000余字,其实它最初版本叫“自由无名宪章”,因为有太多激进条款未获通过。《大宪章》中的很多条款不仅对英国,也对近现代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如:“只有经过‘大会议(后来演变为议会)’批准才能征税”,成为“无代表不纳税”观念的起源,也是召开议会的依据;“未依据法律由其同等人审判之前,任何人不得被处以监禁、流放、剥夺财产等惩罚,国王也不得在未履行这些程序前做出前行为”,这是“王在法下”、“未经公开审判不得治罪”等法治观念的起源……
约翰王此前的让步纯属权宜之计,待9月份身体好转,困境略有改善他立马撕毁《大宪章》,随后爆发全面内战,称为“男爵战争”,他第二年10月在内战中病逝,9岁的儿子亨利三世登基,辅政的大臣们取得军事优势后又增补和发表《大宪章》安抚了反对派贵族,内战方才终结。
亨利三世晚期遭遇跟父亲同样困境,置三年农业歉收于不顾,要求教士和贵族们捐款远征西西里,所得资财仍不足以应付,通过教宗筹集到大笔经费,远征失败后威望受损,国库亏空,1258月年在牛津的大会议上,被迫接受贵族与骑士们提出的限制王权的改革议案——《牛津条例》,条例要求男爵们组成15人会议,国王处理国务时须遵从其意见,国家税收归度支部而非王室小金库,规定每年开会三次。《牛津条例》提出大会议作为最高司法机构的理念,也是首次把封臣对封君的建议权首次具化为一个监督机构。
《牛津条例》推行4年,亨利三世1261年获得教宗支持后废除改革,再次引起内战,男爵们拥戴亨利三世的妹夫莱斯特伯爵西门·孟福尔对抗王军,擒获亨利三世与太子爱德华(后来的爱德华一世),西门组成九人委员会统治英格兰两年。
西门为获得广泛的支持,召开过两次大会议,此前的大会议完全为大贵族所主导,偶尔国王也会邀请各郡骑士代表参会,西门不仅邀请乡村骑士还首次邀请了城市自由民代表,并使其变成了定制。贵族们提出这些理念并非出自公心,而是想伸张政治和经济权益,为了获得骑士、乡绅与市民等中下层支持,他们也会顺道顾及对方的利益。
大会议只有国王召集才具合法性,西门会议未得到国王授权,骑士、乡绅阶层要求调查男爵们滥用土地的情况,促使很多贵族观望或动摇,渐与西门离心离德。1265年8月,太子爱德华趁对方内部分裂纠集保王力量打败西门,全面恢复王权,废除《牛津条例》,亨利三世在位最后七年从没召大会议。
条例被废不代表牛津改革运动就此终结,继续与《大宪章》一道对政治进程发生影响。爱德华一世总结前朝教训发现,欲使国家长治久安,王座稳定,国王应该学会利用大会议这个工具与贵族和中产们合作,征税前先开会阐明“国王为保卫国土与臣民的紧急性”,征求同意。通常国王会征三种税:特别补贴、教士税、关税。
爱德登一世登基后几乎连年征战,没有哪个十年无战事,对军费的庞大需求促使他非常重视大会议作为“征税工具”的作用,他在位35年总共召开52次大会议,创下历史纪录,虽然欠下巨额债务,苛捐杂税繁多,但国家在长期对外战争中保持了稳定。议员们不断批准征税时,就算显得勉强,但国王愿意听你发发牢骚,提提建议,甚至采纳大家的议案优化治理,总是一种缓解与安慰。
电影里“暴君长脚爱德华”这样的雄主到晚年同样遭遇“征税滑铁卢”,由于财政破产拿不出钱来远征法国的佛兰德斯,他把征税人群的范围扩大,提升关税,不经教士许可要求他们交钱,导致工商业者和教士联合抵制,他们批评国王此次征税不是为了“保卫王国”,要求他重申《大宪章》原则。爱德华一世认怂,宣布“除非全体国民一致同意,否则不征收特别补贴,不任意增加关税”。
英格兰议会成形在爱德华一世时代,确立在爱德华二世时期。爱德华二世时还发生了史无前例的事件,伊莎贝拉与情夫发动政变推翻丈夫,利用议会“罢黜国王”,勒令其让位给儿子(爱德华三世)。她绰号“法兰西母狼”,绝不似电影里塑造的“善类”,民间传言说她令人用烧红的铁条捅入丈夫肛门致其死亡。爱德华二世不是个“坏国王”,无非父王留下巨额债务和一堆军政烂摊子,他性格温和,喜欢文艺,不爱舞刀弄枪,应付不了危局,他可能对女性的兴趣远不及对男性浓厚。
爱德华三世是更卓越的军人国王,推翻母亲与情夫的摄政,为捍卫在法国的领地,以母亲的名义诉求法国王位,挑起英法战争,与自己儿子“黑太子爱德华”创造了西欧军事神话,以英格兰长弓兵为主,多次以少胜多杀得法国骑兵人仰马翻。他们父子的“克雷西大会战”、“普瓦捷大会战”成为经典战役载入史册。
对巨额军费的需求迫使爱德华三世更重视议会作用,却使议会的地位不断上升。骑士、乡绅等中等阶层经济实力壮大,国王日益看重他们的纳税作用,他们在议会中更愿意聚在一起开会,与大贵族们分开,爱德华三世时两院制逐渐成型。尽管爱德华三世国内外威名显赫,他晚年时议会痛斥朝政弊病,罢黜国王任用的朝臣,这位叱咤风云的西欧雄主连气儿都不敢吭一声。
黑太子爱德华早逝,所以由他的儿子继位,是为理查德二世,他接手的又是一个债务沉重,内外交困的烂摊子,历史再次重演,只不过这次王座易手,金雀花主支覆灭,王位转移到爱德华三世的三子兰开斯特公爵的儿子亨利四世手中,他通过议会废黜理查德二世,再由议会“推举”自己为王。到这会儿,英格兰的有限君主制初具雏形,议会作用越来越受重视,君主们已懂得善用议会给自己的行为披上合法外衣。
亨利四世的儿子亨利五世再次挑起英法战争,同样需要巨额军费,前朝爱德华三世欠意大利巴尔弟和佩鲁贾银行的17万英磅赖账不还,导致这两家银行破产,英王在国际金融市场信誉扫地,兰开斯特王室很难再从外国银行手中借钱,只得更加依靠召开议会征税。亨利五世再次创造西欧军事神话,但他的儿子亨利六世仍然沦入类似的历史循环,王室财政破产,无法收拾军政烂摊子;爱德华三世的四子约克公爵的子孙与兰开斯特王室爆发内战,即著名的“玫瑰战争”,这个时期英王失去了法国的全部领地(除加莱港之外)。
别人用自己的钱都是心疼的,国王强势时议会大多给予配合,一旦国王财政破产又面临内外困局,议会可能借机提出限制王权的措拖,重申《大宪章》原则。约克家族的爱德华四世(1442—1483)为英格兰史上首个纯凭武力登上王位的国王,他已经深刻体会到,民众讨厌征税,多年来的王座动摇与社会动乱皆与财税问题有关,征税必须依赖议会,否则易生动乱,可频繁召开议会将招致议会坐大,王权受到削弱。1467年他对议会说:“今后除非遭遇紧急情况,我要靠自己过活,不再向臣民征税”,爱德华四世是第一个主动如此表态的国王。
约克家族争夺王位时缺乏贵族支持,根基主要来自南部的骑士、乡绅、工商业者,爱德华四世颇具“平民色彩”,他是第一个迎娶平民为王后(玫瑰战争中的白王后)的君主,尽管这事儿给他带来巨大磨难。爱德华四世经常邀请伦敦的市长、议员们共同饮宴游乐,狩猎归来常派人给他们的夫人们送去一份野味。既然要少召开议会,就得妥善解决好财政问题,爱德华四世不仅精心打理财务,还避免对外征战导致征税发生;伦敦的市长、议员通常是成功的商团领袖,国王讨好他们的夫人,是为了让他们忠心为自己打理好入股的生意,以增添王室外水。爱德华四世末期,基本维持收支平衡,执政22年只召开过6次议会。
▲图注:英格兰首个凭武力夺取王冠的国王——白玫瑰约克家族的爱德华四世与“白王后”,他个头过1米9,身经百战,首个迎娶平民为王后的国王,也是第一个在议会主动表态:“国王将靠自己生活”的君主,他即位时“有限君主制”早已成型
爱德华四世的治理风格深受法学家约翰·福蒂斯丘爵士影响,约翰·福蒂斯丘认为,若国王财力微弱则社会容易动乱,国家难以繁盛,臣民不会富裕,需要确保王领不被分散,并要防止贵族们通过联姻等方式不断扩大领地,这样君主才能摆脱大地产主们的胁迫。约翰·福蒂斯丘虽然推崇加强君权,但他同时认为英格兰与法国不同,只是有限君主制,国王需要依靠法律和“(议会)共识”来统治,不能也无法成为凌驾于法律上的专制君主。
1485年玫瑰战争最后的重要战役“博斯沃斯原野之战”中,亨利·都铎登上王位,合并红白玫瑰徽章,建立都铎王朝,史称亨利七世,他也是一位非常精于理财的商人国王,殚思极虑把王室年收入提升到10.5万英磅,这已是五六十年未出现的奇迹。亨利七世通过财政自主大力强化王权,但毫无疑问,此时的英格兰王权已经是一件满是补丁的不合体外衣,与此同期,法国国王岁入80万英磅,王权正蒸蒸日上。
战争与金钱推动的宪制故事没有终结,亦不必一一赘述,剧情一直上演到斯图亚特王朝查理一世时代,爆发议会与国王的血腥内战,查理一世最终被推上断头台,这似乎是中学世界近现代史课本开篇所讲的内容,尽管描述较为简略。
▲图注:描述查理一世被斩首的版画,他是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的父亲,英国史上第一个被公审处决的国王
▍宪政诞生的偶然性
如果坐时光机回到中世纪最后一百年(1400-1500)的英格兰,就能发现这个岛国在经济和政治上的诸多独特之处。当时英格兰虽然还算不上西欧最富裕先进国家,但由于税收少且低,地方自治体系完善,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已在欧洲首屈一指,他们的政治观念更是非常有趣的矛盾统一体。
某些观念英格兰人跟欧洲其他国家人民一样,相信等级森严有序的社会才是好社会,国王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排在人间等级社会最顶端,国王之后是教俗两界贵族,然后依次为骑士、乡绅、士绅、商人、自耕农或自由民。那个时代说“平民”或“人民”,主要是指介于贵族和底层之间的骑士、乡绅、士绅、富商等中产阶层。
与此同时人们却认为,英格兰是一个国王、贵族、平民协商依法共治的国家,不完全由国王说了算,国王也要遵守法律,国王应该“靠自己生活”,假若一个国王忽视这些原则并推行“独裁”,那么他会被视为暴君,缺乏道义基础。
现在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封建制、贵族、金钱和战争,甚至包括议会都不是英国独特产物,类似《大宪章》的理念在欧洲封建国家也同样存在过,那为什么惟独英国最终演变出宪政。
假若一个事件(事物)深远影响历史进程,一度形成风潮,后世往往赋予它很多高大上的意义或光环,我们也习惯了从教科书中学来的“浩浩荡荡”、“历史大势”等大词,相信趋势之“不可违逆”,非得去总结它出现的“必然性”和“规律性”。
其实英国演化出人类宪政也是偶然现象,如同宇宙中出现地球这样拥有智能生命的星球一样(至少在人类目前能观测到的范围来说),属于极小概率事件,没有必然性,是多种因素偶然合力促成的结果。
各大洲只要演化出农业国家的地方,要说必然性,几千年的总体趋势都是走向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古代很多地区都出现过军事民主制、部族共议制、城邦民主制,但最终都逃不过在战争中殒灭的结局。
波兰较早演化出“中央分权有限君主制”,它的贵族议会只要有一票否决就什么议案都通不过,国王政令不出自己封地,贵族们各行其是,敌军快兵临城下大家还没开完会,吵成一团;但波兰的地理位置很恶劣,周边纷纷崛起中央集权君主制帝国,因缺乏决策速度和动员能力,在军事斗争渐落下方,被周边强国瓜分。
英格兰的岛国环境为宪制演化提供了助力和保障,因为军事压力较小,自诺曼征服以来英格兰再未被外敌成功入侵,国王未能获得任意征税权,没有充足财源君主始终不能建立“中央常备军”;中央常备军是缔造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基石,拥有常备军方能维护任意征税权,轻松镇压抗税活动,摆脱议会掣肘;充足财源才能缔造严密的财税体系和科层制文官体系,强化对人口和资源的支配,这样才能去封建化,削弱贵族力量,取消城镇自治,进一步巩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
▲图注:任意征税权、财政、常备军与中央集权的关系图
法国从诸侯割据林立,王权衰败逐渐走向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机遇来自英法百年战争末期,英军在法暴行令法国人深恶痛绝,圣女贞德高举宗教和民族旗帜无意中创造“神迹”之后,法国贵族“共同体意识”萌芽,建立一个强大中央政府抵御外敌逐渐成为贵族和平民的共识,贵族们自愿向查理七世让渡部分封臣权利,法王可以不经议会批准即可任意征税。
查理七世借此机会充实财政,建立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首支中央常备军,甚至训练了威力强大但价格昂贵的火枪队、炮兵队,最终收复失土,把英军赶出法国。当然,查理七世只是奠定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基础,这一进程还需几代法王努力才能最后完成,路易十六时期达到顶峰。凭着充足的财源和精锐常备军,大贵族逐渐不再有实力抗衡中央王廷,法王凭着大炮的威力轰平一个又一个割据诸侯的坚固城堡。
▲图注:英法百年战争结束后法国形势图,王室有效控制的领地已扩充了几十倍。查理七世获得任意征税权,建立中央常备军,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奠定基础
中古英格兰,国王只有在战时才临时召集军队,战争结束立即解散,因为供养不起。欧陆专制国家不仅有中央常备军,君主还有近卫部队,英格兰国王平时仅有少量贴身侍卫和王廷骑士,连近卫队都算不上。直到都铎王朝亨利七世时才建立比较正式的卫队,规模不过200多人。都铎王朝的君主们也曾尝试组建中央常备军,但都遭到下议院坚定否决,英格兰人对中央常备军保持着严格防范态度,认为是“对自由的威胁”,这种观念甚至影响了美国开国后一百多年的军事体制和思想。
英王如果机缘巧合成功缔造中央常备军,则其历史将会是另一种走向,那么多议会与国王的故事可能都不会发生。历史上无数次王座动摇和更替均与英王无常备军有关,一个财政破产的国王对某些贵族秘密的突发性武装串联应付乏力,莫说来不及征召部队,就算召集到军队因缺乏军费亦将导致军事斗争中处于下风。
美国的英国史学教授克莱顿·罗伯茨等人就指出:“由于英吉利海峡构成防御屏障,英国只需要一支海军就能将入侵者拒之国门之外,假如英国的东面和西面是无法设防的陆疆,那么这个国家就有可能形成普鲁士那样的军国主义传统”,他的观点其实还可以做一点补充:如果真的具备那样的地理条件,即便演化出宪制,英国也可能列国争霸的欧陆环境中走上波兰的道路。
岛国环境既有利于英格兰演化出宪政,其实也有利于它在中央集权君主制上走在欧洲国家前列,关键就看其他的偶然因素会不会出现(如不小心促成常备军建立),因为少数反对派在岛国环境中回旋空间更小,例如宗教问题上由于议会和国民达成歧视天主教共识,英国的宗教宽容步伐慢于西欧大陆国家,那里已形成新教和天主教均势,双方经过残酷宗教战争后都精疲力竭,互相消灭不掉对方,只得坐下来对话,提倡宗教包容和平等以求和平共存。
光荣革命后英国的中央集权化步伐(与地方自治不矛盾)也快过其他西欧国家,即便在法王路易十六巅峰时代法国还有很多“权力飞地”,王权也未有效渗透到省以下,只不过英国的中央集权实质主体不再是君主而是议会,只要议会通过法案,立即能从中央到地方高效执行,所以当时欧洲流行一个说法:“英国议会无所不能,除了不能把男人变女人和把女人变男人。”
各种运气因素我们也不能忽视,英国历史学家尼尔·弗格森在他的著作《未曾发生的历史》中,专门花费一个章节来饶有趣味推演17世纪40年代查理一世与议会之间的内战,认为尽管在国王遭遇了财政困境和苏格兰战争危机的情况下,议会也不是必胜的。
查理一世1625年至1649在位,24年只召开五次议会,第四次议会1628年就已解散,第五次议会召开在内战前夕的1640年,弗格森从国民、保王党、议会反对派年龄层次推算,如果国王不因财政和战争危机能挺到他被砍头的1649年不召开议会,大部分国人可能都忘记议会长啥样了。而在1640年,保王党领袖们比反对派领袖更为年轻,处于议会空白期成长起来的新一代,不同于老一辈,对议会已无多少印记,成为“自干五”的可能性较大。
多种偶然因素亦对内战之初的博弈发生影响,如国王苏格兰平叛的怀柔态度,对方惧于王军优势军力求和时,查理一世答应要求使其得以保存力量,却又白白耗费了大量军费和兵力,当国王与议会反对派开战时敌对双方联合两面夹击……甚至一场大雨导致道路泥泞,未能在实力占优情况下及时扑灭对方有生力量……并非说这一定会阻止宪政诞生,但它降临人类的时间真可能不知还要推迟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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