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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120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指数报告发布

2017-09-08 第一环保网

环保社会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今日共同发布的“2016——2017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结果”显示,环境信息公开10年间取得历史性进展,但企业信息公开仍存在明显短板。 

这是自2009年以来,IPE与NRDC连续第八年对全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评价涉及全国120个城市,包括各直辖市和国家环保规划确定的环保重点城市。评价涉及日常监管、自行监测、投诉举报、排放数据和环评等五大类信息的公开是否全面、及时、完整和友好。

 

进步

 

污染源信息公开大幅扩展,14个城市基本做到依法公开

自2007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公布算起,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制化进程已经走过10年。IPE蔚蓝地图收集到的污染源监管信息,从2006年一年不到2000条,到2016年年度更新近7万条,数字本身的变化,客观反映了环境信息公开的历史性进展。

 

而自上期评价以来,污染源信息公开又进一步大幅扩展。本期评价中最大亮点,是为彻底解决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前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各地在环境保护部统一部署要求下开展了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共涉及62万余个项目,大批企业环境违规问题首次暴露在公众视野。

 

有鉴于此,PITI指数评价首次对有效做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信息公开的城市额外增加1分作为附加分,以彰显这些城市在日常监管之外对长期积弊做出的一次性清理和公开。

 

本期评价亮点之二,是 14个城市得分在70分以上,较上年度翻了一番。温州、广州、北京、青岛、杭州、宁波继续保持在70分之上;沈阳、中山、厦门、济南、苏州、上海、绍兴、东莞也进入70分以上行列。PITI指数中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公开占70分,意味着这些领先城市已经基本做到依法公开。

 

本期评价中,80个城市得分较之上一年度有所提升,推动120个城市PITI平均得分提高至52.34分,这是自2013年PITI标准升级以来,平均得分首次超过50分。

 

亮点之三,是污染源监管信息正形成跨领域应用,倒逼污染减排。例如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已经在江苏等地被用于实行差别电价和污水处理差别收费,以推动企业守法;蔚蓝地图数据库的环境监管信息,已被接入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及中国金融信息网,作为风险查询工具;而中国房地产行业绿色供应链行动,也依据蔚蓝地图收集的供应商环境违规的时间、次数、严重程度,结合其所属城市PITI得分情况,形成了首份钢铁、水泥供应商“白名单”。

 

不足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质量堪忧,实时公开仍待执行

本期评价中也识别了三大值得改进的问题。

 

首先是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实时公开的法律要求仍待执行。

 

2016年施行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涉气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实时公开排放信息。在本期评价的120个城市中,91个城市制作并公开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涉及2410家废气排放企业,但通过网络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仅284家。

 

此外,多数城市发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质量堪忧,社会大众关心、关注的垃圾焚烧、处置单位,地方环境影响大的污染企业,以及高架源等未全部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极大限制了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废气排放企业强制公开要求的落实。评价城市中,54个城市纳入重点排污单位中的废气非国控企业量不足推算量的1/3,包括石家庄、济宁、唐山、邯郸、平顶山、安阳、潍坊和保定等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城市。

 

其次是八成城市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公开仍不足50%。其中公开率不足5%的城市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包括株洲、金昌、岳阳、西宁、马鞍山、平顶山、湘潭、包头、大同、克拉玛依、绵阳、南充、锦州、曲靖、兰州等市。

 

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仍未有效公开,2016年全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017件,而通过公开文件只能够明确其中273件,占26.8%;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初步立案处罚15586家,立案侦查1154件,行政和刑事拘留1075人,但上述信息属地主管部门并未系统公开。

 

第三是企业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公开存在重大缺失。本期PITI “重点企业数据披露” 评价发现,多数企业重金属、VOCs等特征污染物、危险废弃物产生、转移、处置、排放信息仍未公开,而所在城市尚未有效督促其公开。

 

建议

 

推进统一平台建设

 

督促企业依法公开监测数据

 

针对本期评价识别的问题,报告建议,督促监管信息公开严重滞后的属地环保部门限期改进,并积极推进统一平台建设;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督促各地全面、完整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废气企业依法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建议制定并落实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

 

 总结8期PITI指数评价,报告认为,纵向比较,中国的污染源信息公开取得历史性进展;与法规比较,东南沿海和北京、山东等领先地区已经基本达成法规要求;各分项分析,企业信息公开明显滞后于政府信息公开,难以满足社会期待。国内横向比较,东高西低,差距仍然显著,山西、甘肃、黑龙江等成为公开低地;国际横向比较,长三角、珠三角、北京、山东等区域已经具备和国际先进水平对标条件。从实际应用分析,信息公开推动污染减排的效果初步得到证明,但潜力亟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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