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精读】告子下4 春秋五霸 (有声精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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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五霸者[1],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天子适诸侯曰巡狩,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2],则有让。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是故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五霸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五霸,桓公为盛。葵丘之会[3],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4]。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5],无遏籴[6],无有封而不告[7]。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今之诸侯皆犯此五禁,故曰: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恶,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
[1]五霸:指春秋时代先后称霸的五个诸侯。
[2]掊(póu)克:《诗经·大雅·荡》:“曾是掊克。”《释文》云:“掊克,聚敛也。”
[3]葵丘之会:葵丘,地名,在今河南兰考东。会,盟会,古代诸侯间聚会而结盟。盟会时要用牛作祭品,或杀,或不杀。
[4] 束牲:牺牲,缚而不杀。载书:古代盟约谓之载书。歃(shà)血:结盟时的一种仪式。立盟时杀牲取血,盟誓者口含其血,或涂于口旁,表示诚信。
[5] 无曲防:当时诸侯兴修水利而殃及邻国的举动。
[6] 籴(dí):买进粮食。
[7] 有封:获得封赏。
孟子说:“五霸,是三王的罪人;现在的诸侯,是五霸的罪人;现在的大夫,是现在诸侯的罪人。天子到诸侯的国家去叫做巡狩,诸侯去朝见天子叫做述职。春天视察耕种而补助穷困户,秋天视察收割而周济缺粮户。进入某诸侯的疆界,如果土地开垦,农事井井有条,老人得到赡养,贤人受到尊敬,杰出人才任官职,就有奖赏,赏给土地;进入某诸侯的疆界,如果土地荒芜,老人被遗弃,贤人散在野,搜括民财者任官职,就给予责罚。(诸侯)一次不朝见,便降低爵位;两次不朝见,便削减封地;三次不朝见,便派出军队进行讨伐。所以天子只声讨而不亲自征伐,诸侯只奉命征伐而不声讨。五霸,是强拉着诸侯去攻伐诸侯,所以说,五霸是三王的罪人。五霸中,齐桓公是最强大的。在葵丘的盟会上,与诸侯们捆绑祭神的牲口,把盟书放在它的身上(因相信诸侯不敢负约)而没有歃血。第一条盟约说:诛罚不孝者,不改立太子,不立妾为妻。第二条盟约说:尊敬贤人,培育人才,以此表彰有德者。第三条盟约说:尊敬老人,慈爱幼儿,不怠慢宾客、旅人。第四条盟约说:士人不世袭官职,公务不要兼代,选拔人才要任贤,不擅自杀戮大夫。第五条盟约说:不遍筑堤防,不阻止邻国来买粮食,不要有封赏而不报告。最后说:凡是参加盟会者,订立盟约后,恢复正常的友好邦交。现在的诸侯都违犯了这五条禁令,所以说:现在的诸侯,是五霸的罪人。助长君主的恶行,这罪还小一点;逢迎君主的恶行,这罪行就大了。现在的大夫都逢迎君主的恶行,所以说:现在的大夫,是现在诸侯的罪人。”
“孟子精读”配套读本《孟子》上下册(国学基本教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赵氏曰:“五霸:齐桓、晋文、秦穆、宋襄、楚庄也。三王,夏禹、商汤、周文、武也。”丁氏曰:“夏昆吾,商大彭、豕韦,周齐桓、晋文,谓之五霸。”天子适诸侯曰巡狩,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则有让。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是故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五霸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朝,音潮。辟,与辟同。治,去声。庆,赏也,益其地以赏之也。掊克,聚敛也。让,责也。移之者,诛其人而变置之也。讨者,出命以讨其罪,而使方伯连帅帅诸侯以伐之也。伐者奉天子之命,声其罪而伐之也。搂,牵也。五霸牵诸侯以伐诸侯,不用天子之命也。自入其疆至则有让,言巡狩之事;自一不朝至六师移之,言述职之事。五霸,桓公为盛。葵丘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今之诸侯,皆犯此五禁,故曰: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歃,所洽反。籴,音狄。好,去声。按春秋传:“僖公九年,葵丘之会,陈牲而不杀。读书加于牲上,壹明天子之禁。”树,立也。已立世子,不得擅易。初命三事,所以修身正家之要也。宾,宾客也。旅,行旅也。皆当有以待之,不可忽忘也。士世禄而不世官,恐其未必贤也。官事无摄,当广求贤才以充之,不可以阙人废事也。取士必得,必得其人也。无专杀大夫,有罪则请命于天子而后杀之也。无曲防,不得曲为堤防,壅泉激水,以专小利,病邻国也。无遏籴,邻国凶荒,不得闭籴也。无有封而不告者,不得专封国邑而不告天子也。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恶,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长,上声。君有过不能谏,又顺之者,长君之恶也。君之过未萌,而先意导之者,逢君之恶也。林氏曰:“邵子有言:‘治春秋者,不先治五霸之功罪,则事无统理,而不得圣人之心。春秋之闲,有功者未有大于五霸,有过者亦未有大于五霸。故五霸者,功之首,罪之魁也。’孟子此章之义,其若此也与?然五霸得罪于三王,今之诸侯得罪于五霸,皆出于异世,故得以逃其罪。至于今之大夫,其得罪于今之诸侯,则同时矣;而诸侯非惟莫之罪也,乃反以为良臣而厚礼之。不以为罪而反以为功,何其谬哉!”
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五霸者,大国秉直道以率诸侯,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是也。三王:夏禹、商汤、周文王是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谓当孟子之时诸侯及大夫也。诸侯,臣,总谓之大夫。罪人之事,下别言之。天子适诸侯曰巡狩,诸侯朝於天子曰述职。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则有让。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是故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五霸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巡狩、述职,皆以助人民。庆,赏也。养老尊贤,能者在位,赏之以地,益其地也。掊克不良之人在位,则责让之。不朝而至三,则讨之以六师,移之,就之也。讨者,上讨下也。伐者,敌国相征伐也。五霸强搂牵诸侯以伐诸侯,不以王命也,於三王之法,乃为之罪人也。五霸桓公为盛,葵兵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归于好。’今之诸侯皆犯此五禁,故曰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齐桓公,五霸之盛者也,与诸侯会于葵丘,束缚其牲,但加载书,不复歃血。言畏桓公,不敢负之,不得专诛不孝。树,立也。已立世子,不得擅易也。不得立爱妾为嫡妻也。尊贤养才,所以彰明有德之人。敬老爱小,恤矜孤寡,客羁旅勿忘忽也。仕为大臣,不得世官,贤臣乃得世禄也。官事无摄,无旷庶僚也。取士必得贤也,立贤无方也。无专杀大夫,不得以私怒行戮也。无敢违王法而以己意设防禁也,无遏止谷籴不通邻国也,无以私恩擅有封赏而不告盟主也。言归于好,无构怨也。桓公施此五命,而今诸侯皆犯之,故曰罪人也。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恶,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君有恶命,臣长大而宣之,其罪在不能拒逆君命,故曰小也。逢,迎也。君之恶心未发,臣以谄媚逢迎之,而导君为非,故曰罪大。今诸侯之大夫皆逢君之恶,故曰罪人也。
[疏]“孟子”至“罪人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王道浸衰,转为罪人,孟子伤之,是以博思古法,匡时君也。“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至“五霸之罪人也”者,又至“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孟子言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五霸者,乃为夏禹、商汤、周之罪人也;今之诸侯,谓孟子时之诸侯,乃为五霸者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亦谓孟子时之大夫,乃为今之时诸侯之罪人也。自“天子适诸侯”至“三王之罪人也”者,此一段是孟子自解五霸为三王之罪人也。“天子适诸侯曰巡守”至“助不给”,已说在《惠王篇》,言入其疆,谓古天子行巡守之礼,巡诸侯所守之地,至入其诸侯疆境,见其土地开辟而不芜,田野耕治而不荒,又能养其耆老,尊敬贤者,有俊杰之才能在位行政事。如此,则有庆赏,以其庆赏益其地也。入其封疆,见土地荒芜而不开辟,又遗弃其耆老,失其贤人,惟以掊克多取聚敛之臣在其位,以残民。如此,则有责让。不特责让之,又其一不朝觐述所职,则贬损其爵;至二不朝,则削减其土地;以至三不朝,则命六师以移易其位也,以其不能保安社稷也。是故天子於诸侯,有其罪则讨,而不行兵征伐。诸侯之於诸侯,则行兵征伐而不讨。盖彼有罪,而布令陈辞以责之,是谓讨也;彼有罪而用兵行师以加之,是谓伐也。且五霸者,牵率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以其五霸擅自专权,不待天子锡之弓矢然後征,锡之鈇钺然後杀者也,特牵率诸侯以伐诸侯而已,是则岂非三王之罪人欤?故齐桓率诸侯以伐蔡,晋文率诸侯以灭曹,秦缪率诸侯以伐晋,宋襄率诸侯以伐楚,楚庄率诸侯以伐陈,是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五霸桓公为盛”至“五霸之罪人也”,此一段是孟子自解今之诸侯乃五霸之罪人也。言齐桓公为五霸最盛者也,以其土地之广,甲兵之众,强制诸侯,惧其未尽从己也,於是期约诸侯,为葵丘之会。葵丘,杜预曰:“陈留外黄县有葵丘,鲁地也。”诸侯皆束缚其牲,但加载书,而不复歃血。歃血,歠血也,言不敢负桓公之约也。桓公於是初命之曰:“诛不孝”,言所诛在不孝矣;“无易树子”,言世子已立,更不得擅自变易也;“无以妾为妻”,言不得以爱幸之妾而立嫡妻也。其再命之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言贤者当尊之於朝,以崇其才;德者当养之於学,以成其德,是所谓以彰明有德者也。其三命之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言当敬重其耆老,慈悯其幼,少又当无忘忽其宾客羁旅。其四命之曰:“士无世官”,不得兼摄其职也,以其一官不专,则一事不举也;“取士必得”,言所取之士,必得其贤,不得使之群小殽乱之也;“无专杀大夫”,言大夫有罪者,当皆请命於天子,而诸侯不得专杀之也。其五命之曰:“无曲防,言不得曲防其水,以专利也,当通水利而防鄣之而已;“无遏籴‘,言不得遏止谷籴不通於邻国也;“无有封而不告”,言不得有私自封赏而不告於天子也。五命之後,於是又布告之,曰:凡我同盟会盟之人,自今既盟誓之後,言当归於交好,无更构怨也。然今之诸侯,皆犯此桓公之五禁,故曰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五禁即五命是也。“长君之恶”至“今之诸侯之罪人也”者,此一段孟子自解今之大夫为今之诸侯罪人者也,盖自诸侯之下,皆为大夫者也。言君有恶命,臣长益而宣布之,其罪犹小,以其但不能距逆君之命也;君之恶未著,而为之臣乃谄媚逢迎而导君为非,故曰其罪大,以其有以启之也。然今之大夫,皆有以迎君之恶而启之,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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