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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免申转”!省医保局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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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明明

责编:杨阳

11月7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转”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切实减轻参保职工跑腿负担,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服务平台,简化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河北省实现了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转”,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方式

参保职工在省内更换参保地,原参保地办理暂停后,无需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业务,只需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原参保地的医保关系自动转移到新参保地,省内的缴费年限自动累计。原参保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结余资金的,系统会将资金自动转移到新参保地。

二、适用范围

(一)“免申转”适用于我省参保职工在省内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二)对于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转”上线前(含8月15日),已在省内完成职工参保登记但未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或省内线上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已提交未办结的参保职工,仍按原流程,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公共服务-个人网厅等渠道办理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三、咨询渠道

参保职工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转移等事项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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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免申转?

“免申转”即免去申请即可转移接续参保关系。

参保职工变更参保地时,不再需要申请办理转出与转入。参保职工参保关系暂停后,只需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个人账户资金与参保缴费信息即可直接转入。实现参保职工“免申请”“智能办”“秒到账”。


来源:长城新媒体、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青年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监审:李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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