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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属于救助对象?救助站可以提供哪些帮助?带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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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李妍
编辑:常明明
责编:杨阳
“哪些人属于救助对象?”“救助站可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哪些帮助?”今年6月19日,是第12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当天,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市救助管理站,参观受助人员生活区,讲解员结合展板、宣传资料讲解救助的典型案例,宣传救助政策、法律、规章、规程。
响应省民政厅号召,市救助管理站针对炎炎夏日流浪乞讨人员容易中暑的实际,于“开放日”同步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夏季送清凉”救助行动。携手街道、社区和公安、医疗、城管等部门,发挥多部门协同建立的快速救助响应机制。避免受助人员遭受中暑、雷雨等不良天气的伤害,预防暑假期间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在青龙满族自治县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与市民互动交流。(图片由通讯员于熙晗提供)
市救助管理站为市民政局下属专职救助管理机构,负责救助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临时受困人员),为其提供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2022年根据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市救助管理站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合署办公。整合了救助力量,突出对困境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救助保护,拓展了救助管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为解决部分群众“急难愁盼”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
统筹:田哲轶 江虹
审校:李勇 刘菡
编审:孙志伟
监审:周岩 赵明
终审:朱志勇 费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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