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院开展“血费直报”工作!详情请戳→
您知道“血费直报”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河北省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向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提供高效、 优质、便捷的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报销)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无偿献血者的社会正能量,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开展“血费直报”工作,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血费报销服务。
什么是“血费直报”?“血费直报”,是指公民临床用血时,只需向医院支付临床用血费用,无需支付血站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而这部分费用将由医院与血站进行结算,用血费用“医院即时直报”。
无偿献血者在河北省内献血后,无偿献血相关人(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妇幼保健院临床用血时,可享受血费减免(报销)待遇。
01
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时, 按献血量3倍减免规定的费用。
02
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时,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03
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等量减免规定的费用。
遵照“无偿献血在前,免费用血在后”的原则,献血者当日献血时间在前,献血相关人用血在后的,可纳入报销范围。
(1)献血证
(2)献血者身份证明
(3)用血者身份证明
(4)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不能提供关系证明的,可采用由献血者本人签名加按手印的方式,能够证明本人与用血者亲属关系的书面自证材料。
(5)住院结算发票和明细
(6)输血报告单和记录单(到病案室复印)
如为献血者及用血者以外的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地址:市妇幼保健院新妇产科楼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医保物价窗口
分院设置
自然家园分院
擅长:儿童消化呼吸系统常见病,多发病;妇科常见病,上环、取环、人流电话:0335—8508855
万象城分院
擅长:妇科常见病,宫颈HPV筛查,上环、取环、人流;儿童消化呼吸系统常见病电话:0335—7981701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首批国家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
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
全国首批促进自然分娩示范医院
全国首批母婴友好示范医院
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
国家级儿童眼保健示范单位
国家级示范孕妇学校
中国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防治中心
全国首批双胎妊娠规范化门诊试点医院
全国首批妇科内分泌培训基地
全国首批人流术后关爱优质服务示范医院
全国首批青年LARC培训基地
全国首批分娩镇痛试点医院
全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地
全国早产儿袋鼠式护理及早产儿母乳喂养技术规范试点单位
全国专科助产士临床实践培训基地
终审:李赞歌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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