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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被控颠覆国家政权,他拉拢了2000人

2017-09-11 政知道 政知道

撰文 | 李北     编辑 | 傅凝

今天(9月11日),台湾男子李明哲出现在湖南岳阳中院的法庭上,他和一名叫彭宇华的男子被控颠覆国家政权。

此时距离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第一次听说李明哲这个名字已有5个多月。

今年3月29日,国台办新闻发言人马晓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实,台湾居民李明哲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已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对他的调查依司法程序在处理。

两个多月后,马晓光的同事,国台办另一名新闻发言人安峰山应询表示,从国家安全部门获悉,台湾居民李明哲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经检察机关批准,已被湖南省安全机关依法逮捕。

结合媒体和官方披露的信息,李明哲今年春天自澳门入境广东后,于3月19日被国家安全机关采取强制措施。10天后,也就是前述的国台办例行发布会,马晓光证实了这一事件。

媒体透露,42岁的李明哲在前往民进党任职前,曾在新党担任青年军。其家属表示,李明哲目前任职于某非政府组织。不过对于该组织名称与他所从事的业务,家属不愿透露。

△ 李明哲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李明哲进入大陆活动已有五年之久。

官方此前曾发布消息称,李明哲此前与大陆有关人员勾结,制定行动纲领,建立非法组织,策划、实施颠覆我国家政权的活动。

这个勾结过程,经过岳阳中院今天(9月11日)的庭审直播被披露得更加具体。

公诉机关指控,彭宇华长期受境内外异见人员和反华势力渗透影响,逐渐形成了推翻现行政治制度的思想。2012年以来,彭宇华先后创建了系列QQ群,拉拢李明哲等数十名境内外对中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人员,成立了旨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宪法所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的组织“梅花公司”。

△ 彭宇华

彭宇华、李明哲还分别通过网络平台与线下聚会,组织成员插手、炒作近年来国内发生的热点事件,发布诋毁、攻击政府、国家基本制度的言论,通过肆意歪曲事实、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群仇视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等方式,诽谤和攻击中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企图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在起诉书中,两人总计有6项犯罪事实。比如:

彭宇华安排成立了qq群,李明哲先后担任分群的管理员、群主,组织成员达到2000多人,为了强化对群成员、特别是核心骨干成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彭宇华通过qq群共享文件等建立培训平台,上传宣扬西方“颜色革命”、诽谤和抨击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文章等供组织成员下载学习。

李明哲通过网络主持qq群核心成员会议,撰写文章攻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灌输如何从单一事件的维权提升到推翻现行国家政治制度的理念。李明哲还明确表示“我从来不觉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暴动,迟早”,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

除了在网络上实施犯罪行为,两人在线下也没有闲着,根据指控,2012年8月到2016年年初,李明哲在广东、福建、广西等地多次组织、参与qq群成员及其他同城人员聚会活动,期间,大肆发表抨击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抹黑政府形象的言论。

公诉机关认为,对彭宇华、李明哲两人应当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在审讯过程中,李明哲等人已对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活动供认不讳。

那么庭审中,他们又是怎么说的呢?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在微博直播中看到,两人都表示认罪悔罪。

彭宇华说,他当时的所作所为,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他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然后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深深地伤害,“我对此非常后悔,我当时太幼稚、太无知了。”

李明哲则说,自己把西方和台湾部分媒体对中国大陆有偏见的报道和书籍刊物对大陆的恶意攻击抹黑当成了真实,对中国大陆的发展认识不清,存有偏见,从而无视中国大陆的法律制度,组织、策划、实施了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认罪悔罪。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查询了一下刑法,根据刑法第105条的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校对 | 项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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