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存在“假盐”,也不存在“假盐严重危害健康”
文/洪广玉(食品安全媒体人)
主要观点:
1、吃死人的是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是误食,不可能冒充食盐;
2、“私盐”“工业盐”只是不合法,一般情况下均没有健康危害;
3、“假盐严重危害健康”的说法基本出于盐业执法人员,是盐务部门在默许这种观点的传播;
4、盐改并没有让食盐涨价,反而让食品加工用盐大幅降价;
5、目前的盐改只走出了第一步,放开了专卖的地域垄断,生产和批发还没放开。
在中国,“假盐”以及“假盐会吃死人”的说法流传甚广,但是,这个说法有明显违背常识的地方:盐的生产成本实际上非常低,出厂价每吨300-500元,如此低廉的东西,怎么还能找出更便宜还能冒充盐的东西?
媒体确实报道过“假盐”吃死人的案例,这些案例中的主角无疑都是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毒性极高,3克即可致命,但将“亚硝酸盐”称为“假盐”是明显不妥的,因为所有被“亚硝酸盐”毒死的案例都属于误食,或是巧合,这种案例在生活中是零星发生的。而亚硝酸盐的价格远高于食盐,不存在有人拿亚硝酸盐冒充食盐卖的情况。
媒体报道最多的“假盐”,是盐业执法部门查扣的那些“不合法食用盐”,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无证生产的“私盐”,比如海边村民私炼的盐,另一种则是有证的厂家生产的盐,但用途是流向工业,称为“工业盐”。
这两种盐和正规“食用盐”有什么区别呢?很简单,大体上就是有证和没证,以及加碘和没加碘的区别。安全性上来说,正规的食用盐当然是安全的,但不正规的也并不一定有危害,甚至可以说“一般情况下都没危害”。因为不管是私盐还是工业盐,其生产工艺和正规食用盐基本相同,大部分情况下完全相同,食用盐要去除杂质,工业盐也要去除杂质,等级低的杂质比食盐高些,等级最高的比食用盐精度还高。总之,决定安全性的主要因素是工艺,而不是用途流向。
正规企业生产的工业盐,可以说基本上是安全的。只有一种情况下会有危害,就是生产环境受到了污染,但这种不多见。正规的食用盐要经过食用安全的检测,所以是“确认安全”,而工业盐和私盐未经食用安全检测,是“未确认安全”。打个比方,正规食用盐相当于自来水,有出厂检测,而工业盐和私盐相当于山泉水,一般认为安全,虽然也有被污染的可能,但概率相当低。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当然是使用正规食用盐更安心,而且食盐加碘也很重要。
为了佐证私盐和工业盐的安全性,举两例。2007年央视曾经做过一期名为《假盐黑幕》的节目,记者去广东省徐闻县角尾乡探访晒私盐的情况,海边几百亩都是盐田。节目组采访了广东省发改委的官员,这个官员说,当地的田已经盐碱化,农民生活很大程度上就靠晒盐为生,那怎么办?开出的方子就是让国营盐厂把这些私盐收了。所以你看,给这些“私盐”发证收编,它们就变成安全可靠的食用盐了。
另一例,2012年,广东佛山高明区查了一起案子,某大型调味公司为节约成本,购置了760吨工业盐水生产酱油,最后监管部门把这个酱油拿去检测,居然绝大部分是合格的(只有1个批次是无关工业盐的其它原因不合格)。
安徽盐业执法部门在2010年还查过一种盐,即“农药废渣盐”,顾名思义,这种盐是废料,从理论上来说有较大可能是有危害的,但有意思的是,那次“农药废渣盐”唯一的问题是检测出农药“草甘膦”,含量为55mg/kg,虽然听起来很吓人,但从风险评估的角度来说,真实的健康危害极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最关键的是,这种案件极少,除了2010年那次就没见类似大案了。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就知道,不论私盐还是工业盐,都是“真盐”而不是“假盐”。就像工商部门查获无证企业生产的皮包,不管是仿LV还是仿爱马仕,或什么都不仿,你可以说它们是“假LV包”“假爱马仕包”,但它们都是“真包”,不是“假包”。
如果只是将私盐或工业盐谬称为“假盐”,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更值得探讨的是,在几乎所有查获“假盐”的报道中,都称这种“假盐” “3克可致命”或“严重危害健康”,显然这是严重的错误——它要么是将亚硝酸盐的危害移花接木过来,要么是对“工业盐”望文生义。很显然,这种错误助长了食品安全恐慌,误导了公众认知。
这种谬误到底是如何传播开来的呢?通过网络溯源,可以看出这种说法基本上出自盐业执法人员。在2004年前的新闻报道,虽然已经出现了“假盐”的说法,但说假盐吃了会死人或危害很大的报道。案件中能反映的是贩卖私盐是重罪,最重的能判12年有期徒刑。
到了2004年9月,出现了第一篇谈“私盐”危害的报道,而且是个大案:
在这篇报道后面,就附加几段谈私盐危害的“科普”,其身份是上海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助理。
这是网络上能找到关于假盐的错误观点的最早版本,其问题显然是把私盐混同于亚硝酸盐了。
2004年以后,这类错误报道就越来越多了。以至于到了后来,凡是谈到了私盐、工业盐,“严重危害”的告诫成了标配。
其中的问题在于,如果说少数盐业执法人员不专业,新闻媒体不专业,那整个盐务部门都不专业吗?所以,此类谬误之所以在全国广泛传播,且流传十多年,与盐务部门的默许——实际上是喜闻乐见分不开的。因为盐业执法部门和食盐的专营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只有不断渲染非正规食盐的危害,才能维护和强化食盐专营的必要性,继续获得超额利润。
食盐专卖到底利润到底有多丰厚?看一则新闻就知:
关于“假盐危害”的问题,无论媒体和盐务部门如何渲染,我们都不能否认一个事实:哪怕十多年来全国查获了上千起“假盐”案件,至今没有任何一项关于“假盐”的检测结果可以证明它有明显的健康危害。如果要说健康影响,只有没加碘这一项。
然而,流传十多年的谬误对于群众的洗脑是非常成功的。工信部确定2016年起废止盐业专营制度,2018年1月4日国务院发布修订版的《食盐专营办法》,废止《盐业管理条例》,打破食盐地区专卖,放开食盐价格。但很多人却忧心忡忡,认为食盐放开垄断经营会导致“假盐泛滥”,让食盐更不安全,称“食盐还是由国企垄断更安全”。这种担忧显然是莫名其妙的,因为现在的法规只是打破了销售的垄断,生产还是“专营”的呢。
以“安全”为由来支持食盐专营是最不靠谱的理由。因为食盐堪称所有食品类别里最安全的东西,不仅工艺简单,其它食品还怕污染了、坏了,而食盐自己就能防腐,这么安全的东西却要专营专管,几近荒唐。如果是说要强制加碘,那么通过法规要求相关食盐产品都符合加碘标准即可。
从理论上来说,专营反而会导致一种食品不安全,因为利润太丰厚了,就会有人以次充好或掺假,但好在食盐成本够低,性状够稳定,想“掺假”都难、都没必要,只要私卖就行。
另外还有一种说法是放开垄断并不会让民众得利,食盐的价格只会越来越高,很多人煞有介事地指出,盐业改革之后,这两年超市里的食用盐反而越来越贵的。实际上,这种说法凭的是个人印象,没有严谨的数据支撑,当然也不符合市场规律。
有证据的是发改委:盐改方案正式实施后,食品加工用盐价格下降30%~50%,部分地区部分品种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下降较为明显。酱油厂、咸菜厂以及调味品生产企业等用盐大户的用盐成本明显下降,如广州某酱油厂,生产用盐价格降了近50%,仅这一项开支一年即减少约1亿元。
而从发改委的监测来看,居民零售端的价格虽然没怎么涨,但也没有如预期的那样降,大概是一个“稳中微降”(这个“微”对于消费者几乎感觉不到)。事实上,“稳中微降”不能说明盐改对消费者没有好处,反而说明应该进行更深入的盐改。
不要忘了,目前的“盐改”只走出了第一步,食用盐只是取消了销售环节的产销隔离和区域限制,但食用盐的生产和批发仍然定点,食品专营制度仍然存在,也就是产品供应端仍然是不完全市场化。此外,“盐业主管部门”到底是哪个部门,原来盐务系统人员何去何从也有待解决。
好在,国家改革盐改的决心已定,为了支持和促进盐改更快、更顺利地进行(为了不开倒车),我们应该全面澄清关于“假盐”的谬误,尤其是要驳斥“私盐、工业盐有严重危害”的错误观点。
(配图来自网络;转载本文请注明出自“食品安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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