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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期:《女孩网购银环蛇被咬身亡,卖家快递平台都要担责》

邓学平 邓学平律师 2019-04-14

据媒体报道,陕西渭南21岁的女孩琪琪网购银环蛇,并将之当作宠物,结果被咬身亡。在媒体调查采访的时候,卖家先是声称银环蛇只能用于泡酒,后又否认在网店上向琪琪出售过银环蛇。快递公司则回应称,不知道快递的是毒蛇,否则肯定不会邮寄。无奈之下,琪琪的家属欲将店家和快递公司告上法庭。

那么银环蛇在法律上是什么属性?谁该为琪琪的死负责?各方的法律责任该如何分配呢?

作为普通公众,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银环蛇属于什么物种。也许很多人立刻会联想到深圳的鹦鹉案,认为店家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其实,查阅资料发现,银环蛇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一级、二级野生动物,也未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不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买卖银环蛇均不构成刑事犯罪。经过检索裁判文书网,许多买卖银环蛇的行为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银环蛇,在我们国家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这样的动物进行出售、利用的,应当提供合法的来源证明,如果要运输出县境,需要持有合法的来源证明以及检疫证明。否则,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有权没收野生动物并对出售、利用者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本案中,虽然卖家口头否认向琪琪出售过银环蛇,但相关交易资料及聊天记录都能证明相应的事实,调查单位应该足可认定。商家的行为属于“出售”,买家的行为属于“利用”,双方都可能涉嫌行政违法。

至于快递公司,“不知道里面装的是毒蛇”并不能豁免其责任。根据我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收件验视制度,并且不得寄送限制品或违禁品。也即,快递公司依法应当开箱验货。如果没有验货,快递公司就已经涉嫌违法。对于不验货、寄送违禁品等行为,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此外,《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和五十一条规定,禁止网络交易平台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务。因此,涉案的网络交易平台信息审核不严,为交易提供了服务和支持,也同样涉嫌违法。

单纯的行政责任追究并不能安慰家属。对家属而言,琪琪的亡故还需要有另外层面的责任追究。这种责任主要是民事侵权责任,跟此前讨论的行政责任是两个不同的体系,而且并行不悖。

咬死琪琪的是毒蛇,但毒蛇不是法律上的责任主体。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由于卖家、买家、网络交易平台和快递公司都可能涉嫌行政违法,都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有明显的过错,因此四方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由此观之,琪琪不幸亡故令人同情,但其本人在这起事故中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属起诉卖家和快递公司于法有据,只要诉请合理,相信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只是在此之外,家属可以考虑把网络交易平台也列为被告。除了让这个案件的责任追究更加完整,也可督促平台更加注重信息审核和交易监管。

邓学平  律师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

人,专栏作者、前资深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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