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就业创业政策精选 | 扶贫,补贴补助请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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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服务困难人员、就业扶贫政策
1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象:
以灵活方式实现较稳定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就业困难人员。
标准:
按其当年应缴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初次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
2
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象: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
标准: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非全日制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不超过3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3
困难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对象:
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贫困家庭登记失业人员。
标准:
失业期间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助;不超过6个月,每人只能享受1次。与培训生活费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4
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对象:
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
标准:
每新吸纳一人2000元/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5
扶贫专岗岗位补贴
对象:
开发专门的扶贫岗位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
标准:
参照当地公益性岗位政策标准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6
就业扶贫基地奖补
对象:
年度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超过10人的就业扶贫基地。
标准:
每家5万元/年;超过10人的,每增加1人奖补提升30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年,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7
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奖补
对象:
吸纳贫困劳动力在30人以上,经市级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就业扶贫示范基地。
标准:
一次性补贴20万元,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8
交通补助
对象:
2018年1月1日后在我市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台州对口地区建档立卡人员。
标准:
1500元/人·年,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9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对象:
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对口扶贫劳务协作活动,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
标准:
一次性补贴不少于2000元/人次,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咨询联系
市就业服务中心:0576-88201858,88209238。
来源:台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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