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复工、补贴、减免...椒江黄岩温岭最新防疫助企政策来了!

 主动服务发展  

热忱服务职工


椒江












黄岩
关于支持生产性企业全面复工达产
奋战一季度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支持我区生产性企业复工达产奋战一季度,根据《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黄政发〔2020〕1号)、《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奋战一季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财发〔2020〕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支持生产性企业全面复工达产奋战一季度的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2月底前全面复工复产的全区规上民营生产性企业。

二、奖补办法及兑现流程

1、达产奖励


2020年一季度销售收入500万元-2000万元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0-10%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20%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30%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020年一季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0-10%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20%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30%的,一次性奖励18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020年一季度销售收入超1亿元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0-10%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20%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奖励兑现流程:区统计局和区税务局提供数据,区经科局审核汇总,区财政局拨付奖励资金。


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



2、防疫物资补助



1月23日-2月29日期间,企业购买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用品,测温设备等),用于复工复产且提供正规发票的,按购买金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补助申请流程:企业提出申请,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区经科局审核,区财政局拨付资金。企业填写的申请表可在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网站上下载。


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财政局



3、贷款贴息补助


1月23日-2月29日期间,企业新增贷款并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的,由财政给予30%贷款贴息支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请方式:人民银行黄岩支行提供全区规上民营生产性企业新增贷款数据,由区经科局会同区金融工作中心核实新增贷款用于扩大再生产情况,区财政局兑现贴息补助。


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金融工作中心、人民银行黄岩支行、区财政局



三、申报时间

截止2020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有关经济数据统计时间节点为2020年一季度,本细则由区经科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区经科局联系电话:84237159

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4223066


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

2020年4月2日












温岭

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帮助一二三产业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我市出台了《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发〔2020〕7号),现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相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

一、

补助减免房租的租赁企业及市场运营主体

(一)补助对象

1.在疫情期间主动为企业减免房租的出租企业(不含国有企业);

2.在疫情期间主动为承租户减免摊位费的市场运营主体(不含国有市场)。


(二)补助企业基本条件

1.出租企业(市场运营主体)注册登记为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注册地为温岭市辖区,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2.出租企业(市场运营主体)所出租的房产位于温岭市内。

3.出租方与承租方非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企业。


(三)补助标准

为承租企业减免房租的,对出租企业按实际减免月租金的10%给予补助,实际减免时间超过2个月的按2个月计算。为承租户减免摊位费的,对市场营运主体按实际减免月摊位费的10%给予补助,实际减免时间超过2个月的按2个月计算。


二、

减免住房保障租赁费用

(一)减免对象:承租公租房的参与防控一线的医护、环卫、物业等三个行业的工作人员;

(二)减免时限:从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三、

补助交通运输企业

(一)补助防疫费用

1.城市公交企业

(1)补助时间:2020年2月16日至4月2日(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后一个月);

(2)补助金额:按实际营运公交车每日每辆车270元。


2.城乡公交企业

(1)补助时间:2020年2月20日至4月2日(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后一个月);

(2)补助金额:按实际营运公交车每日每辆车270元。


3.客运站场防疫物资补助:对一级站场按5000元/座、三级站场按3000元/座、简易站以及其他站场按1000元/座、货运站场按3000元/座,进行一次性补助。


4.渡口补助:按3000元/个一次性补助。


5.县际、市际班线补助:按200元/辆一次性补助。


6.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补助:按150元/辆一次性补助。


(二)补助政策性亏损

1.补助时间:1月23日至3月2日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扣除统一停运时间1月28日至2月20日);

2.补助标准:对县际、市际班线按实际营运车辆每日每辆车100元予以补助;对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承包驾驶员按每日每辆车50元予以补助。


四、

调整第十一条规定

调整第十一条规定为:“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包括保障性住房小区),按照在管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元的标准给予2个月补助。”


中共温岭市委办公室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END


来源:椒江发布、黄岩发布、温岭发布、台州生活网



往期回顾

1.惠生活 | 贝因美新品儿童3D口罩,艺福堂明前新茶,南京同仁堂艾脐贴,绿盛牛肉粒,唯新猪肉脯......
2.@台州各企业、用人单位,台州市总工会邀请你参加“温暖复苏•拥抱春天”网络招聘会啦!
3.“阅”享人生,“读”具匠心——我们一起读世界吧~
工作也是生活,关注即是认可
长按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们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