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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健康的慈善生态,我们缺什么

2017-01-26 公益慈善论坛

作者:刘丽波 来源:南方周末

真实是公益慈善的“生命线”。对于这条底线,无论是个人求助,还是专业的慈善机构,都必须坚守。

在该事件中,我们仿佛看不到受益者,而全是受害者。尤其是罗一笑,那个可爱的女孩儿,在争议和撕裂中,汹涌的人群似乎已经忘记她的死活,忘记了共同的初心——救她!

个人向社会直接发出求助信息也是一个选择,慈善法对个人求助行为并无禁止,但个体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风险。即真实披露信息的义务、善用善款的责任,以及将自身及家庭置于公共空间的风险。

在一个巨变的社会,共识达不成,任何一个深陷困境中的父亲都可能是罗尔,任何一次个体求助都可能变成闹剧甚至悲剧。

2017年1月24日,罗一笑一月祭。

一个曾经鲜活、可爱的小生命,至今让人难以忘怀——她可能是迄今最为人所知的白血病患者。她的父亲罗尔因在微信上为其“卖文”治病而成名,由此引发的“罗尔事件”成为2016年度最火热的公益慈善事件之一,入选2016中国公益年会评选出的“2016年度中国公益十件大事”。很多人将该事件与曾经轰动一时的“郭美美事件”相提并论,认为其将影响中国公益慈善的进程。

罗尔事件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原本普通的个人求助事件,何以演化为全民关注的重大公益事件?它究竟能给中国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启示?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慈善文化,又该如何孕育?

当喧嚣逐渐散去,我们更需静下心来,反思罗尔事件反映出的那些更深层的问题,探讨这一事件对于中国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意义所在。

罗尔碰了哪些边界?

罗尔事件碰触了几个界限:一是个体求助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边界,二是陌生人社会的信任边界,三是慈善与商业之间的行为边界,四是公共福利、社会公益与个体自救的责任边界。

罗尔事件始于一个小女孩的病情,也止于这个小女孩的不幸离世。一个父亲为救治女儿选择“卖文”筹款。一家公司看到推广机会,参与策划、转发和配捐。当这篇名为《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爆棚微信圈之时,打赏金也迅速冲破微信所谓的打赏金额上限,最终超260万元。随后事件急转直下,随着网友披露罗尔有三套房产,幕后还有小铜人公司参与策划,爱心变为愤怒,救助变为讨伐,罗尔成为“网民公敌”,成为“骗子”……之后,微信原路退回赞赏金。原本爱心满满的救助事件,一夜之间演化为纠缠不清的闹剧。我们不禁要问:事情何以至此?罗尔冒犯了谁?又碰了哪些边界?

平心而论,罗尔并不是罪无可赦的“大恶人”。个人求助是公民的正当权利,2016年9月1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对此并无限制。作为一个父亲,为患重病的女儿募捐,于法于理于情并无不妥。他通过写文章获取打赏金的方式,也合理合法。这种卖文救女的求助行为,与古代卖艺救亲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问题的关键在于,罗尔未披露几个关键信息:一是自身经济状况,二是女儿住院治疗的费用,三是打赏金如何使用。这是影响打赏行为的最核心内容。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核心信息的缺失成为剧情反转的关键点,罗尔也因此被网友贴上“骗子”“诈捐”的标签。

无论是有心抑或无意,关键信息的缺失促成网友在打赏的时候默认几个前提:一是罗尔已山穷水尽,至少比捐者困难;二是罗一笑治疗费用高昂;三是打赏金会帮助救罗一笑的命。

这就是汹涌的打赏背后,暗藏的那条信任之绳,也可以理解为陌生人之间的“默契”。当这条绳索断裂,民意的反扑可想而知。“真”是善之源,真实是公益慈善的“生命线”。对于这条底线,无论是个人求助,还是专业的慈善机构,都必须坚守,否则就是对良善之心的冒犯,就会成为全社会的“公敌”。

罗尔从一个备受同情的父亲变成被公众指摘的“骗子”,从表面上看,他似乎得罪了网友,尤其是那些打赏了的人。但是,从更深的层次看,罗尔冒犯或得罪的不是网友,而是隐藏在网络背后的社会规则与慈善规则,冒犯了信任这条慈善的“生命线”。慈善,意味着一群人或一个陌生人对他人或群体的关注与救助。而这种救助,是善心与义举的结合,是一种基于利他心的无私善行,是人深陷困境之时的救命稻草。有人批评罗尔挥霍爱心,滥用社会慈善资源,从这个意思上讲,并非没有道理。

虽然罗尔的个人求助事件,用专业的公益慈善视角解读并不属于现代公益慈善范畴,网友的打赏行为也仅是赠与而不是捐赠。但不可否认的是,罗尔事件与人们的善心有关,与慈善密切相关。更为重要的是,大多数网友并不掌握也不关心专业的公益慈善如何解读。身陷困境的陌生人发出求助,网友出于爱心进行打赏(不管是不是捐赠),他们的付出完全出于良善之心,是扶危济困的道义之举。人们认为这就与慈善有关。也因此,中国公益慈善行业再次被卷入漩涡。这一点与“郭美美事件”非常相似。虽然专业的公益慈善机构并未参与其中,却不得不面对汹涌的舆情,背起黑锅。

罗尔事件碰触了几个界限:一是个体求助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边界,二是陌生人社会的信任边界,三是慈善与商业之间的行为边界,四是公共福利、社会公益与个体自救的责任边界。这些边界正是需要各方携手共同努力给出的慈善规则。

很诡异的是,在这个事件中,我们仿佛看不到受益者,而全是受害者。从罗尔、罗一笑到打赏者、公众爱心,再到公益慈善的公信力和社会信任的构建。尤其是罗一笑,那个可爱的女孩儿,在争议和撕裂中,汹涌的人群似乎已经忘记她的死活,忘记了共同的初心——救她!这正是罗尔事件最悲剧的所在。对一个家庭、对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乃至对整个社会而言,这都是最应反思的地方。

刘丽波(作者供图/图)

“陌生人”社会的慈善规则

专业的慈善组织,凭借其在业界和社会的声誉、渠道,既可以动用更广泛的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有序的救助,同时,也便于维护捐助人和受助人的合法权益。

跌宕起伏的罗尔事件,再一次验证了移动互联网的威力,也让人们看到了当下社会心理之变化莫测。正因为此,许多网友也在发问:假定自己陷入困境,会通过微信向陌生人求助吗?大多数网友说,打死也不敢了。“陌生人”,又一次像蒙面的“隔壁老王”,把宝宝吓了一跳。

回到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世界,摘下面具的隔壁老王,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透过网络上粗鲁血腥的口水战,我们不应仅仅止步于所谓的人心不古、网络暴力,而应该洞察到社会结构以及与之相伴的求助规则的变化。

中国社会正发生急剧变化。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农耕经济孕育出来的乡土社会,而乡土社会的最大特征是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熟人社会。但是,几十年来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与之交织一起的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打破了旧有的社会关系,改变着人们的交往方式。但是,规则的构建并未跟上社会生活的变化。

熟人社会孕育出熟人文化,也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求助规则。在熟人社会,中国人有一套固定的求助规则:自己砸锅卖铁——求助于亲人——求助于熟人——社会组织帮助募捐(古代的同乡会、现代的慈善组织等)——求助于陌生人(古代上街乞讨、写求助状,近现代通过媒体、自媒体公开募捐),这条由己及人、由亲到疏、由近及远的求助路径,即使社会发展到今天,依然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在罗尔事件中,人们也有意无意地以此评判罗尔的所作所为。在网友看来,罗尔显然没有砸锅卖铁更没有山穷水尽,甚至他还可以归于中产的行列。因此,得知罗尔有三套房子,网友们的愤恨之情犹如滔滔江水,瞬间爆发,从极度的同情翻转到极度的愤恨。

熟人社会的规则,依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以契约为核心的陌生人社会的规则意识,还没有成为社会生活的压舱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陌生人社会必然取代扎根乡土的熟人社会。而城市社会在形成过程中,社会保障还没有跟上,基于熟人社会的求助模式与基于陌生人社会的求助模式并存于转型社会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求助方式的判断标准是模糊的。一方面,人们对于他人遭遇的极度困难抱有同情心。另一方面,人们对陌生人缺乏熟人间那种持续稳定的信任关系,抱有很强的戒备心。此时,一旦发现求助者有欺骗或者隐瞒,火热的爱心顷刻化为愤恨。

社会在变,我们要适应并构建陌生人社会的慈善规则。近年来,“诈捐”一词频繁出现,更是折射出规则和共识的缺失。

首先,在陌生人社会,作为个体,在遇到困境之时,应该向谁求助、如何求助呢?家庭、熟人、政府,当然还有公益慈善机构。在现代社会,尤其欧美等发达国家,公益慈善机构在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专业的慈善组织,凭借其在业界和社会的声誉、渠道,既可以动用更广泛的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有序的救助,同时,也便于维护捐助人和受助人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求助于专业的慈善机构,而不是直接面对庞大的陌生人群体,有助于对个体及其家庭的保护。

当然,个人向社会直接发出求助信息也是一个选择,慈善法对个人求助行为并无禁止,但个体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风险。即真实披露信息的义务、善用善款的责任,以及将自身及家庭置于公共空间的风险。而规则和共识是最后的安全线,能够保护深陷困境中的人和行善者的爱心。

一场大病可能击垮一个中产家庭。社会保障能力的欠缺、核心家庭的普遍化,单身家庭、失独家庭、一人一户家庭的增多,使家庭在应对重大灾难事件中的能力降低。在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公益慈善事业任重道远。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末,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67.5万个。虽然数量不少,但整体管理水平、信誉水平、运营能力都有待提高。在当下中国,公益慈善机构如何应对突发的个体求助事件,依然缺乏专业的反应能力。

个体求助行为不应成为慈善的死角,甚至被拒于公益慈善行业之外。罗尔的困境,以及由此引发的慈善公信力危机,如当年的“郭美美事件”一样,是中国公益慈善行业需要正视的问题。如何解决,关乎社会善心的走向,关乎困境中人的福祉,关乎公益慈善的发展。

生态的构建、共识的达成

正是慈善理性,使得人们可以用平等的理念对待捐款人和受助人,可以尊重差异良性沟通,可以用建设性的思维共谋出路,可以用科学规范的方式运作慈善机构。

对求助行为理解的差异、权威信息渠道的匮乏、专业公益力量的缺位,使得罗尔事件最终演化成一场纠缠不清的闹剧。我们不能用阴谋论去揣测一个身陷困境中的父亲。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移动互联正在改变商业,改变慈善,改变社会。在一个巨变的社会,共识达不成,任何一个深陷困境中的父亲都可能是罗尔,任何一次个体求助都可能变成闹剧甚至悲剧。

倾巢之下,岂有完卵。没有共识和规则,随时上演对立和撕裂,社会爱心被一次一次伤害,原本温暖人心、增进社会福祉的慈善事业也惨遭误伤。这是一个必须要改变的生态。

无疑,社会爱心需要保护,健康的公益慈善生态需要携手共建。我们赖以安身的这个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慈善文化?有人说,在罗尔事件中表现出来的非理智行为,折射出我们这个社会缺乏爱心。实际上恰恰相反,社会不乏爱心,也不缺金钱。否则,即使罗尔再妙笔生花,小铜人公司再精于策划,也无法创造微信打赏的奇迹。善心如果不好好保护,就会泛滥成洪水。整个社会,尤其是政府和公益慈善行业应善于保护和引导公众的爱心。

慈善离不开人们的仁爱之心,离不开金钱支持。但是,仅仅靠爱心和善款,依然孕育不出成熟的慈善文化,成就不了越来越重要的公益慈善事业。现代慈善事业,已经成为组织庞大、运行复杂、影响巨大的社会力量。发达的公益慈善事业,运用商业手段,聚焦社会问题,把公益慈善的重点放在了教育、创造发展机会、保护生态环境等人类面对的重大问题上,成为社会改良的重要力量。

我们当然还有差距。一方面,整个社会尚未构建起完整的救济机制,也缺乏化解分歧、构建共识的社会规则。另一方面,我们还广泛缺乏一种慈善理性。正是这种理性,使得人们可以用平等的理念对待捐款人和受助人,可以尊重差异良性沟通,可以用建设性的思维共谋出路,可以用科学规范的方式运作慈善机构。

回顾罗尔事件全程,呈现出一种“一言不合就捐款,一言不合就骂人”的奇特景象。罗尔事件是慈善法出台后第一个引起全民关注的社会样本,其最后的尾声不应落在罗尔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悲剧之上。

“后罗尔时代”,我们需要放眼整个社会机制的构建。如何补缺?如何分工协作?如何引导社会爱心?这才是我们共同面临的真正课题。

要应对如此复杂而庞大的社会课题,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政府部门尤其是民政部门,其实应顺“罗尔事件”之势来推动学界、理论界、公益界、媒体、网友等各方力量参与讨论及反思,借此厘清捐赠人、受助者、平台方等多方问题和责任,促进规则的讨论和共识的达成。以此告诉公众,我们从中学到了什么,哪些可做、如何做,哪些不可为等等。

纷扰终会过去,留给社会的课题依然待解。但无论如何,可怜的罗一笑不应被卷入其中。保护好每一个人,每一个罗一笑,是全社会的责任。为了那些身陷困境中的人,更是为了我们的孩子,建设一个更好的公益慈善生态,才是对罗一笑最好的纪念。(作者为深圳国际公益学院教学中心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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