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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汇”头目张天明被抓,虚假宣传被罚百万,法盲会员执迷不悟陷疯狂,进京聚集要求政府放人

2017-07-25 公益慈善论坛

前情回顾:7月21日,公安部出手,央媒报道:伪慈善骗局“善心汇”头目张天明等人涉嫌传销等犯罪被依法查处

海南“善心汇”发布虚假广告 工商部门开罚100万元

7月23日,新华社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海南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及在宣传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和形象等违法行为,近日被工商部门处以100万元罚款。

工商部门查明,当事人自2016年10月25日起,利用其官网对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广告宣传,其内容为:“善心汇”在新经济生态系统运行的2016元年,推出玛瑙镶金“幸福扣”,限发10万枚,以“幸福扣”作为“善心汇”文化产品发行的第一股,首轮原始股票由“善心汇”会员限量认购,前1万名会员可以按10股起购、每股99元的价格认购文交所发行的原始股票,每10股可兑换“幸福扣”实物一个,原始股于2016年10月25日上市发行。

同时,当事人在官网、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广告宣传牌及相关宣传资料上,将公司宣传为“善心汇文化产业集团”。经查实,当事人“海南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企业集团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另外,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大堂、过道等区域设置的公司投入公益帮扶活动及“善心汇会员”培训、参观、考察等经营活动宣传牌、贴板图文上,使用了代表国家机关名义和形象的图案对其产品或服务进行渲染。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不是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股票发行的主体资格。工商部门据此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工商部门据此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两项罚款合计100万元。

原文:http://www.hq.xinhuanet.com/news/2017-07/23/c_1121365611.htm


北京警方:“善心汇”成员聚集行为已涉嫌违法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7月24日消息,近日,公安部统一部署依法对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7年7月24日,部分“善心汇”会员被别有用心之人煽动来京非法聚集,严重扰乱了首都社会秩序,行为已涉嫌触犯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组织警力依法维护秩序,确保群众安全,对参与人员有序劝离现场,并对个别挑头闹事、拒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依法强制带离进行审查。

警方警告:煽动、组织人员非法聚集和参与非法聚集均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

原文:http://news.xinhuanet.com/2017-07/25/c_129662581.htm


传销的危害有多严重?善心汇法盲会员证明给你看!

距离影响极其恶劣的伪慈善传销善心汇张天明等骨干成员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已经过去一周的时间,走火入魔的善心汇个别极端会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官方发布查处警告仍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煽动不明真相会员非法集会前往北京,更精彩的闹剧大戏上演了。转自防骗大 33 32874 33 11072 0 0 1027 0 0:00:32 0:00:10 0:00:22 2447数据:FPData)



“都去北京,一起维护互联网” 看完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这让正牌的中关村科技园的互联网企业精英们情何以堪? 

善心汇做错的就是干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干着传销勾当,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治安稳定。死前还要拉上其它传销项目一起垫背前往火坑跳,真是一大壮举啊!!!

为了煽动更多不明真相受蒙蔽的会员前往北京闹事,个别极端会员开始编造N版本谎言,“敌人狗急跳墙,什么手段都使出来” 这不是在说自己编造的无耻勾当谣言吗?


“做善心汇的目前到现在没有一个人亏钱!” 这就是网络传销激进份子常挂嘴边的混账话,看看参与善心汇的几百万会员,遍地鬼哭狼嚎,钱都被金字塔骨干卷走,目前多少会员血本无归,不亏钱就不会愚昧无知跑去北京闹事,竟然无耻到家了,继续让本无在经济能力的会员想办法买机票等方式前往北京,伪慈善善心汇称号请收下,让这些参与者变得更贫穷。

更令人愤怒的是,为了达到干扰执法部门对善心汇的依法调查,这些极端的会员开始编造例如“单亲妈妈去北京”的谎言,这不就是伪慈善善心汇利用底层社会群体的无知与善良,来包装自己非法的外衣,糖衣弹炮下就能令他们丧失理智,毁掉三观。



“几十万孩子不上学,一辈子就干一件事就伸冤” 多么毛骨悚然毒害不浅,善心汇其模式已被公安部定性传销,法律法规写在哪抵赖不掉,不管这谣言真假,就光是这种行为,将很可能会彻底摧毁掉一个家庭,不利于小孩的成长,愤怒啊!(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戏剧性的一幕来了,不同的传销组织昨天还在为抢拉人头交会费打口水仗互相诋毁,今天就180度转完“唇寒齿亡”一起去北京闹事,令人哭笑不得,真是被卖了,还要继续受骗纸奴役。


真是好一对孪生兄弟,一起进京。



善心汇真是众多网络传销平台的“终结者” 闹得越大,闹的越严重,影响面积越广,相关部门越重视关注,只不过重视的是越坚决打击此类网络传销骗局更严厉,看清楚公安部7.21官方公告 “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持续高发,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等组织传销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早在18大就有人大代表提议加强打击网络猖獗的传销活动,而此次善心汇事件彻底推向高潮,先是永州市非法集会闹事干扰执法部门正常执法,本次对公安部门警告视而不见,故伎重演前往北京耍赖,彻底引起国家更高层部门重视,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查处类似善心汇的网络传销案件,严厉打击查处,法律面前铁面无私。

原文:http://www.mps.gov.cn/n2254098/n4904352/c5743253/content.html


网络上的非法资金盘平台被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的信号吓着开始恐慌了,之前还在想着继续找网站被黑客黑掉、资金被盗、技术升级等借口卷钱跑路,这回来了个善心汇很好的盾牌,这些操盘手纷纷以伪慈善善心汇事件、八竿子打不着的全国金融整顿等理由停盘关网,卷钱跑路溜之大吉。

众多的非法资金盘关网跑路,意味着更多的投资者再也拿不回一分钱,这些传销组织者接着对投资者编造谎言,善心汇能从西边升起太阳就继续开网,又一波愚昧无知者加入到善心汇上京闹事荒妙的阵营中。

所以要感谢善心汇事件一群愚昧无知的极端会员,是你们的闹剧引起更高部门的重视,才加大力度打击此类传销,也是你们的伟大愚昧无知行为,加速了网络资金盘骗局的灭亡时间表,众多的资金盘骗局平台的操盘手会感谢你们把仅剩最后一点的价值利用完了,而当善心汇闹剧结束后,参与其它骗局平台的投资者是否会感谢你,还是会翻脸秋后算账。


这些伪慈善者们!口口声声的 “跟着dang走” 口号,先是诽谤、诋毁抹黑永州公安机关,后又公安部公告认定善心汇属于传销性质后,又把枪头对准了另一边,继续蛊惑蒙蔽参与受害会员,不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的调查,以此逃避法律追责,无知愚昧的会员再次被利用。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将是什么后果,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工商局等部门,这一年来为了避免更多人参与善心汇上当受骗,宣传风险预警,立案侦查,对闹事非法集会梳理等等,消耗掉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这些都是纳税人的钱,是真正的干实事,解决社会就的业企业缴纳的税费,社会劳动者3500以上薪资缴纳的税费,是他们真正的为这社会做贡献,而如今这些国家资源却浪费在解决善心汇这些传销骗局案件上,是否为自己的无知行为感到羞愧?


这些愚昧无知的行为,还将会对你的亲人、身边的人造成你想象不到的后果,“你老妈是干传销的,你老爸也是干传销,不会你全家都是干传销的吧!” 朋友交际中的影响,工作求职中的家庭背景事件影响,从事公务职位竞选等等影响,是他们想象不到的后果,这一切的后遗症他们将要去背负。

依法治国,在国家这庞大的机器面前,任何挑衅、无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规的纸老虎,终将要被粉碎掉,依法治国,而非人治。

在此奉劝还在执迷不悟的善心汇个别极端的会员,停止你愚蠢毫无意义的行为,在国家法律面前你们现在所做的闹剧就是以卵击石,最终不仅要背负骂名外,还要承担罪名,继续干扰执法部门调查,你所投资的钱就多一天被传销金字塔上边挥霍一空,最现实的一句话,参与传销骗局,到现在你赚到钱了吗

聚集北京大红门


集体下跪、拍照,这作秀...


拉横幅扯虎皮



他们拉横幅的样子

写着“XXX遭迫害

和法X功如出一辙



还有好多场景不宜公开

...

政府则不得不出动大量警力、车辆

维持秩序,登记身份信息、遣返人员……

纳税人的钱、珍贵的公共资源……

在为传销分子的非法聚集埋单


原本只是一个非法传销资金盘

如今,他们这些行为已升级为邪教


同样到天子脚下

同样是以善之名

同样是绑架洗脑

同样是疯狂敛财

...


扰乱社会治安

扰乱公共秩序

对抗公安办案

教唆会员闹事

...


最后提醒:

妨碍公安部门侦破案件、

销毁证据、反动政府等行为,

如果被扣上帽子将生不如死!

这个污点会影响家庭的其他人!

贷款、出国、升学、参军...

各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不想作死就配合公安办案,

早点醒悟好能追回一些损失!

如若不然,

等待你的只有牢狱之灾!

以上内容综合自:新华社、防骗大数据(FPData)、微友打假团(wsdjtd)


善心汇邪教式洗脑套路

政治正确(谎称得到国家支持,以“永远跟党走”为口号,实际上是在坑党害党!)

道德高尚(宣称行善助人,营造友爱互助的幻象,让人深信不疑!同时将少数受助的穷人、残疾人作为宣传工具,以达到诱骗更多人加入的目的。)

利益诱惑(让正规金融产品望尘莫及的超高收益,没有创造任何价值,却通过不断发展新人加入就能让大家都觉得赚到了钱,只有传销做得到!)

马甲新潮(喜欢用流行的概念包装自己,比如精准扶贫、分享经济之类,目的只有一个:忽悠你!可一只猴子穿的马甲再漂亮,也无法变成人啊!传销的本质,就像猴子的红腚,有目共睹!)

思想灌输(张天明天天讲课,给会员们洗脑,实施精神控制,以为张天明就是拯救世界的大善人,对其感恩戴德。)

妖魔化(对自己不利者,都是黑恶势力,充满仇恨,就算政府出面,不仅绝不相信,还泼脏水说政府被贪官污吏利用,敲诈勒索报复善心汇!甚至煽动会员去政府门前示威、喊口号喊冤。)——来源:公益慈善论坛(loongzone2006)


传销折射的社会心态值得警醒!

传销骗局年年有,最近几年似乎特别多。

传销屡打不绝、新型骗局不断滋生,更值得反思的还是其产生的土壤。每次见到传销的受害者,公众都会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为何总有人甘愿上当?

贪婪的游戏之所以能玩大,是因为有人能从中得到好处。除了骗局的核心制造者之外,加入骗局较早的、在传销诈骗链条顶端的人吸吮着下线的钱财。而那些确实能借此“发达”的少数人,又用外人看得见的“成功”增强着骗局的说服力和诱惑力。

过去,传销通过亲戚朋友的关系做大,现在则可以通过网络把陌生人一起圈住。这背后急功近利的贪婪,很值得反思。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发财致富的理念确实在发生变化。当一些群体的风险投资或各种租金收益远高于普通人工作收入的时候,确实会给社会带来一种不劳而获的暴富印象。这其中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而对普通人来说,理解不了别人发财的内在逻辑,却梦想创造同样的财富奇迹,是很多悲剧的根源。可以说,传销骗局的滋生程度和一个社会追求暴富逆袭的焦虑感,很可能是成正比的。

改变滋生传销骗局的土壤很难一蹴而就,但尽可能缩小收入差距,减少灰色地带的财富神话,能让社会整体拥有更平和的心态。而就个人来说,最根本的仍是这个道理——永远不要相信有不劳而获的暴富捷径,否则,要么马上成为骗局中的炮灰,要么迟早为之付出代价。(敬一山,光明日报)


君子善财,施取皆应有道

传销之类五花八门,手法包装各具千秋,但其根本却只有一个,就是蒙骗。上骗下、左骗右、里骗外、亲骗戚,常以自己为圆心,以骗术为半径,将“下线”诳入其中,用后续会员缴纳的资金来填充之前会员的利益回报。这种近乎“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正是庞氏骗局的基本运作模式。

如今这样简单直接的方式已然不能满足传销的“文化诉求”与“哲学理念”,于是便有了“慈善公益”“扶贫济困”等等旗号,成了他们新的外套与装潢。

凡慈善等,实乃君子之为,道德所系。而中国自古便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说。君子取财用之慈善自然不谬,所谓“要看财的去向”;但也不能仅仅如此,因为还要看“财的来路”。二者合一,才可称为完整、透明的慈善。正如道德之义,既有关爱他人,也含珍惜自己,爱人爱己方为道德一样,断不可顾此失彼,或重此轻彼,以至以此代彼。

尽管“善心汇”一直都在以“共享经济结构”“前沿商业模式”之类概念标榜自己,坚称其营销哲学的“先进”“科学”。但拂去面纱或尘土,人们看到的分明就是传销,其一招一式尽是以“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把戏。与过高的回报承诺及几何式膨胀发展相比,“善心汇”严重缺乏与之相应的实物经济与实际效益支撑,一旦资金链断裂,情况不言自明。

凡任何一种营销模式,不仅要闻其言、参其理,还要观其行。在理念与操作之间常存在着现实或人为的差距——理念天花乱坠,实操逆道乱常,结果红紫乱朱。因为一切终归不是吹,而是做出来的。

通常而言,所谓经验之类固然不能作为判定人与事的完全条件,但也不妨作为一份指南,引领着人们去剔除非分之想,修正执迷心态——世间真理往往简单,而骗局则常披着华丽的外衣,营造出繁复的印象,其目的无非就是迷惑神智,蛊惑人心。近些年类似事件频发,无一不是以“高息回报”“自主创业”“积德行善”等为饵,骗来诈去,拉亲杀熟,令其血本无归。凡此“馅饼”之下的陷阱,“理想”之下的深渊,竟有多少人坠落其中,在给“上线”点钱的同时,也将第三只手伸向了“下线”的腰包。

公益与慈善,重在初衷与目的的一致,手段与过程的统一。其所持有的本质只应是公平透明,并无其他。慈善之事,存乎于心,显现于行。她们从来不是一只空筐,抑或一种招幌,可以将经营牟利之物投入取出,装盛或盛装起来。

中国已步入法治时代,依法经营、依法行善乃是必由之举。规范金融行为有《金融法》,规范慈善行为有《慈善法》。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相应行为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凡事也是一样,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由此,“善心汇”的运营与对它们的质疑都应放到光明之下,接受社会与法律的监督,使事实最终水落石出。这或许就是媒体之于社会的一种过滤功能,慈善之于社会的一种自洁功能吧。(李济慈,慈善公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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