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野生动物不属于动物园,更不属于马戏团

2017-09-06 公益慈善论坛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高旺(媒体人)

漫画  老唐

广州动物园的马戏表演原本从这个月开始就不再继续。马戏团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得到保护,在广州动物园24年来没有违法违规,给广州市民带来了很多欢乐为由,认为广州动物园应该继续和他签订合同,所以坚持在园内继续表演。

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根本就不应该待在动物园,更不应在马戏团用于表演,取乐观众。构建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自然环境,现已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

广州动物园马戏团的即将谢幕,让不少市民惋惜,这么平民化的动物表演以后再也看不到了。有人已经习惯了参观动物的方式,天然地认为,动物园的动物就应该是关在笼子里的,马戏团的动物就是应该训练得无比驯服,无所不能。还有不少人认为,动物园里面的动物都是有人喂养着的,并不生活在野外,不算是野生动物。这些错误的观念,和我们对正确的生态理念的宣传严重不足有关,和国内动物园没有做好表率和宣传有很大关系。

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就下文要求动物园禁止进行动物表演,2012年的9月1日广州动物园还和马戏团签订了最新一期合同。以前驯兽表演的字眼也换成了动物行为展示馆。这种做法本身就不合适。

我小时候也很喜欢看各类动物表演,包括走江湖的民间艺人耍猴表演。猴子类似人类的行为表现,以及或惊恐、或调皮、或滑稽的表情,都会惹得大家哈哈大笑。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息披露,动物表演的背后往往是饥渴、痛苦、疲劳、没有自由、疾病……于是我对这类表演越来越反感。

去年,我受邀到新加坡动物园参观交流,新加坡动物园的负责人和普通工作人员对动物园的认识和理解让我感到非常意外。

他们的负责人和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开场白大概是这样:这些动物本来不应该住在我们动物园,只是它们的栖息地,生存环境遭到人类严重的破坏,有些动物已经灭绝,有些动物已经无法在野外继续生存,所以我们在这里把它们保护起来,有给市民一个休闲参观的地方,等野外环境得到恢复,我们就希望动物们尽快回归大自然。

后来我们发现,新加坡动物园里面也有动物表演,对于动物表演和虐待动物的话题,其负责人和普通员工并不避讳。他们坦陈,大象表演的训练确实有些“残忍”,其它鹦鹉、猛禽、小型兽类的表演则是通过食物诱导,让它们展现自己天然的本能。比如狼,饲养员在喂食的时候,将肉挂在高高的钢索上,而且可以迅速、长距离滑动,狼见到食物便会展现捕猎的天然本能。“不过,我们绝对不会让动物去穿人的衣服,这是不能接受的,”其负责人表示。

新加坡动物园负责人表示,以前动物园本来还有大象骑行的活动,考虑到大象太辛苦,就取消了。他们承认目前的大象表演的训练过程无论怎么改进还是会有痛苦,“现在经济形势不大好,大象表演的项目实在太受欢迎,所以计划在最近几年内慢慢取消,但是表演已经越来越简单。”

事实上,住建部对国内动物园的定位和功能也有非常明晰的介绍,三令五申禁止动物表演。比如,《全国动物园发展纲要》中明确,动物园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示范场所,中心任务是开展野生动物综合保护和科学研究,并对公众进行科普教育和环境保护宣传。

纲要也指出目前动物园存在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对动物园价值的正确认识,过分强调动物园的商业属性和旅游服务功能,偏离了动物园公益性的发展方向,出现了把动物园变成营利性机构、利用野生动物进行表演、违规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等问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这些重要的、正确的理念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播值得我们反思,动物园作为野生动物迁地保护基地、作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示范场所,且不说做好表率,首先就不能再有马戏表演。马戏团作为和动物打交道的行业,也应该成为保障动物福利的表率。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它们有自己的家园,有自己的生活。


围观“马戏是否表演”的价值更在于如何保护动物

来源:未来网

近日,广州动物园宣布结束24年马戏表演,此消息引发舆论关注。9月4日,广州动物园发布声明称,已多次发函要求其停止经营并撤场。马戏团经理黄迎志则表示,将继续表演马戏,“马戏已被正式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被传播和保护,不能一味打压禁止”。(9月5日《新京报》)

二十四年的马戏表演,七次签订租赁使用合同,即便如此长久的合作关系也难免要面临对簿公堂的不欢结局。马戏团一方坚持传播和保护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由,听起来似乎冠冕堂皇,不无道理。尽管在动物园一方提前告知不再续约的前提下,尽管在动物园多次发函要求停止经营并撤场,否则将诉诸法律程序的正式声明下,马戏团一方依然镇定自若,并没有转场撤离的意思。

其实,这一事件并不复杂。文明社会、法治时代,讲的是契约精神。不尊重合同、不履行契约势必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作为所有权人的动物园一方已不愿意外租场地,作为租赁一方的马戏团又何必强租强占呢?从法律角度而言,借口再冠冕、行为再堂皇也不能成为违法合同、赖着不走的正当理由。

当然,此事引发广泛关注和围观,意义和价值并不仅在于此。笔者认为,它的更大价值和意义在于让我们看到了在动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从新闻事件中,可窥见三个问题亟需重视。

一是保护动物的规定执行并不理想。2010年,住建部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国家林业局发布《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观赏展演行为》,要求不得进行动物表演。在住建部的文件中还规定:禁止将动物园、公园动物展区、动物场馆场地或园内动物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意见发布到今天已有7年时间,一方面场馆对外租赁仍在。广州动物园至今仍在租赁给盈利性组织,这项规定执行的如何也就不言自明了,另一方面,动物表演仍在。据统计,全国55%的动物园依旧有不同程度的动物表演活动,243家城市动物园或野生动物园有95家有动物表演,在中国动物园协会的会员单位里也有38.5%的动物园依旧存在动物表演。

二是虐待动物的标准界定还不明晰。有人认为,不施棍棒的训练不是动物虐待,有人认为“让动物在人为干预下,从事非自然行为,这本来就是虐待”。何为虐待,众说纷纭。正如动物保护专家认为,是否虐待动物仍无法根据视频简单判断,也没有相关判断标准。因此,标准界定不明前提下,根本无法判定是否虐待动物,有效保护动物不受虐待更是枉谈。

三是保护动物的公共意识依然模糊。马戏团只会给观众展示动物的精湛演技,不会暴露他们在动物训练中的棍棒虐待和锯平动物犬齿的残忍,这也一定程度上蒙蔽了观众而纷纷买票进场。但当看到市民在目睹到虐待动物的视频和照片,纷纷表示不会再看马戏表演后,也让我们恍然明白,这么多年在动物保护的宣传方面做得确实不到位,没有用最直观的方式唤醒众人的动物保护意识,因此也成就了马戏表演了一场接一场,一年又一年。

动物保护的命题不能在文件和宣传口号里止步不前,而应该坚定有力的落到实处。期待对“马戏是否表演”一事的围观,能唤醒更多人的动物保护意识,能促使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动物保护的明确标准,能推动动物保护制度在现实中不打折扣、不走形式的刚性执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