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丨致全县广大青少年朋友们的一封信
今天距离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仅剩201天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倡议书
全县广大青少年朋友们: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前途,祖国的未来,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则是团县委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团县委倡议,全县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远离违法犯罪,创建平安漳县,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1
明法制,知荣耻。
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维护法律尊严,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作贡献。
2
学法守法,远离犯罪。
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对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远离不良人员,不涉足不良场所,不危害他人与社会,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管好自己和家庭成员,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
3
争做扫黑除恶的参与者。
要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等各项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要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自觉树立远离违法犯罪的主动意识。
4
争做扫黑除恶的宣传员。
要引领身边家人、同学、朋友弘扬时代新风,推进移风易俗,让黑恶势力、腐朽文化无孔可入;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扫黑除恶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5
争做扫黑除恶的监督员。
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彻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对于身边存在的黑恶势力,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打黑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尽力扫除黑恶阴霾,尽快扫出风清气正,尽早迎来朗朗乾坤!
共青团漳县委员会 少先队漳县工作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审核|贾春娟
校审|史思博
编辑|骆亚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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