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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42例,累计104例,重症14例

黄岩发布 2021-07-19
2020年1月25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42例,新增重症病例7例。其中:湖州市、丽水市为报告首例确诊病例。新增确诊病例中,杭州市15例、宁波市7例、温州市8例、湖州市1例、嘉兴市4例、绍兴市1例、金华市1例、衢州市1例、台州市1例、丽水市3例;新增重症病例中,宁波市1例、温州市3例、嘉兴市1例、绍兴市2例。

截至1月25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04例,重症病例14例(累计16例,其中2例已转轻症)。其中:确诊病例中,杭州市27例、宁波市13例、温州市18例、湖州市1例、嘉兴市8例、绍兴市5例、舟山市2例、金华市3例、衢州市3例、台州市21例、丽水市3例。重症病例中,杭州市1例、宁波市1例、温州市4例、嘉兴市2例、绍兴市2例、台州市4例。


目前,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403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43人,尚有222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1月25日,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深入医疗一线,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到省卫生健康委参加全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每日会商调度会,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充分肯定我省前一阶段工作,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尽量不要前往人流密集场所,非去不可时注意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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