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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要八严禁!黄岩纪委监委严明疫情防控纪律

黄岩发布 2021-07-19

今天,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纪委台州市黄岩区监委发布《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八要八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遵守“八要八严禁”纪律要求,推动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和“六个最严格”标准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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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八要八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级机关各单位,各区属集团公司: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全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推动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和“六个最严格”标准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现将全区党员干部应当遵守的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1.要坚决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指令部署,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禁贯彻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

  2.要认真履行排查、监测、管控等疫情防控职责,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全力以赴严防严控,严禁在防控时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贻误战机,临危退缩、临阵脱逃。

  3.要如实报告疫情相关信息,严禁疫情信息统计报送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瞒报、乱报、缓报、漏报和迟报。

  4.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和未经审批报备擅自外出。

  5.要带头树标杆、作表率,严禁组织、参与聚餐聚会及其他集体性聚集活动(含非必要性的公务聚集活动)。

  6.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严禁造谣传谣,散布虚假信息或给制假、造假、哄抬物价、扰乱社会秩序提供庇护,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7.要严守保密纪律,严禁擅自发布、泄露信息,特别是擅自对外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造成恐慌或其他不良影响。

  8.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严禁冒领、截留、挤占、浪费、挪用防控专项资金及防护物资。

  黄岩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八要八严禁”要求的行为,一经发现,快查快办、严查严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坚决压实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纪委

台州市黄岩区监委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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