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范围及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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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来了!
为精准帮扶严重受困行业及小微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落实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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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娱乐业指文化、体育、娱乐业,旅游业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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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政策可与纳税人已依法享受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政策性优惠同时享受,先适用该政策,再适用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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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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