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窝藏案,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江某、覃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10月22日,覃某和江某以交“男女朋友”为由将韦某骗到丰城家中后,将某的手机拿走,并将大门反锁。第二天上午10时许,韦某得知进入传销窝点,已被限制人身自由,情绪激动,从覃某家中七楼跳下,当场死亡。案发后,江某和李某取得联系,李某在得知江某、覃某家有人跳楼死亡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吃、住,直至被公安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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