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市场有效供给的18招
本文转载自中国慈善家
本文为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于12月27日在“2016中国公益年会”上的讲话,原文标题《借供给侧改革之机,补公益GDP短板》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希望工程创始人 徐永光
中国社会组织的经济贡献几许?创造了多少GDP?民政部2014年的统计公报数据:全国共有社会组织60.6万个,服务增加值为638.6亿元,占GDP的1‰。我认为统计有问题,反复质疑了多年,未果。2年前在基金会中心网陶泽的帮助下,估算出社会组织增加值应该在4000亿左右,约占GDP的7‰。但民政部2015年公报还坚持1‰。于是,去年南都基金会委托上海交大做了一个研究,估算结果和我差不多;今年,国家行政学院马庆钰教授的团队研究估算也在4000亿左右。去年开了专门研讨会,《财新》记者追着采访民政部。今年,民政部公布的数据:全国共有社会组织66.2万个,全年累计收入为2929.0亿元。由增加值改为收入,实际是一回事,但测算下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了4.3‰。但这个经济份额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依然很小。
从效率角度分析,2015年社会组织吸纳就业734.8万人,人均创值3.98万,而当年全国服务业人均创值10.4万,是社会组织人均的2.5倍。
做一个国际比较:美国不包括30万家宗教组织,10年前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根据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赛拉蒙教授在上世纪90年代对41个国家的非营利组织的比较,非营利组织创造的GDP占4.6%。中国社会组织的经济贡献率,需要提高10倍才能赶上20年前世界平均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1月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上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中有哪些目标是我们公益慈善部门应该关注的?起码有以下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惠民生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深入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满足需求,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要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补短板,要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着手”,“要更扎实地推动精准扶贫”,“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广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释放国内需求潜力”,“要更好统筹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核心部分是“三去一补”——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补短板。社会组织提供的基本服务,就是补短板、惠民生。
实际上,关于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酝酿早在2013年就开始了。李克强总理当年提出政府办事不建机构,不养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惠而不费”的公共服务发展新机制”。2014年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形成 “着力增加有效供给,不断满足新增需求”的共识。我发现,国内以贾康为代表的“新供给经济学”的理论与中央精神契合,也受到启发,2014年6月,我在慈善家杂志发了《公益市场有效供给18招》。
我说这十八招,是一套国家、政府、市场、社会、公众一起上阵,加快公益慈善改革步伐,释放制度红利,增加有效供给,满足社会需求的“组合拳”,与供给侧改革的目标完全契合。
回顾两年来的情况,这18招有何进展和变化,今天做一个简要回顾:
第一招:“直接登记,突破瓶颈”
有进有退,寄希望于《慈善法》之后的进一步完善。
第二招:“税收开闸,财源滚滚”
目前,公益税收优惠的法律规定是好的,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部门文件有很大问题,譬如基金会等慈善组织财产保值增值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及服务类慈善组织需要承担等同于企业的各类税负,遏制了慈善组织的发展。
今年,老牛基金会因为股权转让收入,被追缴2.5亿企业所得税和800万滞纳金。基金会越大麻烦越多,假定一个注册基金1亿的基金会,即便每年保持10%的增值收益,缴纳25%企业所得税后,再支出8%(法定公益支出)和行政管理费用,每年都会亏掉本金,如果不补血,每年年检都通不过。在这种税制压迫下,卢德之宣布建百亿基金会的计划流产,他的华民慈善基金会注册资金已由2亿缩减为5000万。万科公益基金会、安利公益基金会也把注册资金由1亿人民币缩减为5000万。在大基金会纷纷缩水的同时,新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则出现微型化趋势。据基金会中心网数据,自2010年1月1日到2016年7月12日,全国新成立非公募基金会2608家,从已披露信息的1924家看,注册基金过亿元的仅为14家,占0.7%;取最低限200万注册的1257家,占65%。
最近,曹德旺先生因国内税负高跑美国投资的新闻传播很广。企业还能跑,慈善组织面对25%的企业所得税,实在是生不如死,你还没法跑,只能失血等死。
第三招:“政府采购,惠而不费”
政府正不断加大采购公共服务的力度,财政部、民政部刚刚发出《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新增公共服务的采购,通过社会组织的不能低于30%。消息很利好,现在要看社会组织能否接的住?
第四招:“彩票公益,用之于民”
据财政部统计,我国彩票公益金收入已经超过5000亿,2015年收入1000多亿,超过了全年慈善捐款总数。但是,彩票公益金都是由政府分配使用,用的怎么样?2015年6月,审计署公布彩票资金审计结果:违规金额占25.73%。所以,彩票公益金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改革可以对标香港慈善机构马会。我打算写一篇文章,题目是《香港马会好榜样》。
第五招:“民非破局,吸万亿金”
我一直批评民非制度是“假私济公,遏制投资”。过去民办教育、医疗机构只能登记为民非,难以吸引社会投资;养老机构如果登记为民非,也面临同样困境。现在,这三个方面都开放了,可以在2020年之前,吸引数万亿投资。特别是政府明确鼓励养老机构可以企业与公益双轮驱动,通过租赁借贷等关联交易,扩大规模和效益。
第六招:“事业改革,民间新军”
这是未来发展趋势。最近,国务院针对数万家公办养老机构效率低下,管理不善的问题,提出了加快改革的措施,让公办养老机构私有化或走公办民营道路。
第七招:“社会企业,大有可为”
社会企业是瞄准社会痛点、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商业模式。凡是社会刚需,都是商机,包括了育、养老、医疗健康、环保、扶贫产业、普惠金融、绿色农业、安全食品、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和残疾人就业等领域,市场体量在二、三十万亿,都是社会企业和社会投资的蓝海。借鉴互联网市场的演进模式,完全可以探索一条公益铺路,商业跟进,产业化扩张,可持续发展,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企业发展的新路径。
第八招:“公益信托,厚积善银”
公益信托就是《慈善法》规定的慈善信托。慈善信托制度的实行可以成为公益市场有效供给的“蓄金池”和稳定财源,潜力巨大。我的预测,如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未来10年聚万亿慈善信托财产是完全可能的。而且,社区基金会可能会成为最大的慈善信托“蓄金池”。
第九招:“公募改革,合作共赢”
一批有政府背景的公募基金会与草根组织合作,共享公募权,这是公募改革的方向。但公募基金会总体上还比较沉闷,还没有从政府、企业、基金会利益铁三角的改革发展路径依赖中摆脱出来。当然,期待未来有更多的民间慈善组织获得公募资格。
第十招:“私募转型,力拨千斤”
非公募基金会和未来的定向募集基金会因其资金来源的特性,最有可能成为社会创新的发动机。所谓转型,是指目前我国基金会定位于资助型的数量不到1%,期待未来有更多的定向募集基金会转型或定位为资助型基金会,成为公益创新的投资中心,而不是现在的产品中心。
第十一招:“社区富矿,正待挖掘”
全国现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农村乡镇社会综合服务设施近10万个,政府社区服务设施还在快速增加。巨量的硬件设施运行成本、效率怎样,大家可以自己判断。最近有15家机构联合共建的“中国好公益平台”也是看中了这个资源,通过优秀公益品牌的规模化扩展,实现有效供给,帮助这些服务设施解决“等米下锅”的困难。这样的富矿不去发掘,没有能力发掘,是公益界的悲哀。我跟企业说起这个,他们都直流口水。
第十二招:“微善互联,无网不胜”
移动互联网+公益的话题大家讲得很多,我就不多说了。需要再三强调的是,大部分慈善组织还没有利用互联网,还生活在上个世纪,需要改变,跟上时代。
第十三招:“行业自律,门庭自清”
行业自律是实现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慈善法》已规定“慈善组织依法成立行业组织”,“慈善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慈善组织通过自律联盟,建立行规,自清门庭,对于提振社会对公益慈善界的信心,有百利无一害。但要有一个充分必要条件,行业自律组织要完全独立于政府存在。
第十四招:“市场细分,提升效能”
公益市场的培育成长,需要大量包括法律、财务、金融、投资、筹款、公关、传播、咨询、评估、培训、公益孵化器以及品牌和IT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性机构、专业服务机构,通过市场细分,中介服务来提升公益市场效能。南都基金会的“服务援”计划,就是通过资助NGO市场采购,提升公益组织效能和推动服务供应商发展的资助计划,现已纳入好公益平台。
第十五招:“人力投资,一本万利”
人才短缺是制约公益行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已经成为行业共识,“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已经入《慈善法》。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益部门,还需要全社会更新观念,建立公益人力资源市场化机制。
第十六招:“管好善财,止损为盈”
全国基金会和慈善总会总资产预计已达2000亿,基金会中心网:76%的基金会没有投资行为,千亿以上慈善资产在缩水。道德绑架、缺乏专业人才、缺乏投资平台和税收政策不合理,是造成这种局面的四大制约条件。需要各方一起努力来突破。
第十七招:“慈善立法,公私分野”
《慈善法》是规范和保护公民参与慈善活动的重要法律,其最大价值是确立慈善的民间性,沥青政府与民间慈善的关系。希望通过《慈善法》的实施,在慈善行业率先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政社分离,依法监管,让慈善组织平等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第十八招:“文化重建,大道无形”
《慈善法》提出“国家采取措施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慈善体制改革的滞后,导致慈善文化迷乱,乱象纷生,慈善传播也时常误导群众,误伤忠良。要把慈善文化重建放在优先位置,找回一度迷失的慈善文明,正本清源,引领方向,凝聚爱心,重拾信心,给社会提供正能量。
以上18招,虽然是旧瓶装新酒,但基本涵盖了供给侧改革的公益GDP。希望公益实务界、学术界、企业界有更多人来关注和研究这个话题,并一起来行动,扩大公益市场的有效供给,满足民生需求。
公益不谈供给侧,不关注GDP,不在乎为国家经济增长担责任,就是自取边缘化。
但是,我还是要更加强调,中国最缺少的还不是GDP,而是信任。信任,是中国最稀缺的资源,更是我们公益界做一切事情的追求和底线,增加社会信任是公益组织存在的最大价值。在中国,应该死去的不是那些规模大、收入高的慈善组织,而是那些给社会信任雪上加霜的慈善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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