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E不高于1.146 北京市两个算力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对两个算力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北京市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翠湖节点和北京数字经济算力中心两个项目的节能报告。
北京市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翠湖节点建设项目
京发改(能评)〔2023〕33号
受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
建设内容:算力机房以及配套设施等
PUE与能耗:项目建成运行后,PUE值不高于1.146,年综合能耗控制在13428吨标准煤以内。
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
项目年余热回收能力27452吉焦,除供项目自用外,其余可供园区及周边建筑供暖和生活用水使用。除自建可再生能源设施外,通过绿色电力交易或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购买节能量等方式,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逐年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到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100%。
中水利用方案:
从北京碧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翠湖再生水厂接入市政中水,冷却水补水、机房冬季加湿等非生活用水采用中水,年市政中水量为15万立方米。
时间节点:一期算力于2024年3月建设完成。自本节能审查意见印发之日(2023年9月18日)起两年内上架率达到80%。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北京数字经济算力中心项目
京发改(能评)〔2023〕32号
受文单位:北京电子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朝阳区酒仙桥街道
建设内容:主要为算力中心
PUE与能耗:
项目建成运行后,PUE值不高于1.146,年综合能耗控制在27788吨标准煤以内。
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
项目在屋顶和墙面分别安装容量103千瓦和50千瓦的光伏发电系统,年光伏发电量17万千瓦时。项目年余热回收能力为118676吉焦,除供项目自身利用外,其余待园区周边建筑供暖条件成熟时接入。除自建可再生能源设施外,通过绿色电力交易或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购买节能量等方式,实现2024年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不低于40%,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逐年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到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100%。
中水利用方案:待具备市政中水接入条件后,非生活用水采用中水。
时间节点:
2024年3月建设完成,本节能审查意见印发之日(2023年9月18日)起两年内上架率达到80%。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目前,相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查相较前几年更加严格。两个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中都要求,单位应在项目设计、施工、投产过程中同步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按照《节能监测服务平台建设规范》(DB11/T1411)等相关标准要求,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对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上传至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节能审查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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