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员工请年假2次遭拒后自行休假,被开除!官方认定:公司违法,需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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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年假休了吗?
近日,
上海一员工2次请年假遭拒后自行休假
因此被公司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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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怎么样一回事?
一起来看看!
事件回顾:
员工2次请假遭拒自行休假被开除
2018年1月1日,黄某入职上海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售后服务工作。根据黄某累计工作时间,其每年享有10天年休假。
2021年12月13日,黄某通过人力资源系统向公司递交了12月15日至12月17日、12月20日至12月24日合计8天的年休假申请。
次日,人事部门以“未按公司规定提前请假”为由退回其申请。人事部门负责人找到黄某,要求其填写“放弃享受当年度年休假申请”,黄某拒绝了,并告知自己有私事要处理,希望在年底前将未休的年休假用完。
随后,黄某继续通过人力资源系统向公司递交了12月16日至12月17日、12月20日至12月24日的合计7天的年休假申请。
人事部门再次退回了黄某的请假申请,这次退回理由为“目前部门人手不足”,并通过钉钉要求黄某12月16日到公司报到,但遭黄某拒绝。
21日,公司以黄某“未经批准,自行脱离工作岗位,拒不到岗,旷工三天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出具《解聘通知书》。
黄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区仲裁委:
公司违法,滥用审批权
需支付赔偿金
上海市虹口区仲裁委指出,公司虽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行使管理权,但管理权的行使应以公平、诚实信用为原则,在行使管理权时亦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黄某请假时已是年末,在一年时间中,上海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既未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考虑黄某意愿主动安排其享受年休假,而且在黄某提出年休假申请时两次退回,且未能就“人手不足”这一理由提供证据。
虹口区仲裁委审理后认为,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滥用审批权的行为,变相剥夺了黄某享受年休假的权利。现公司以黄某未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不到岗,对其作旷工违纪解除,依据不足,其解除行为构成违法,故对黄某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予以支持。
虹口区仲裁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休息权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法规均明确,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用人单位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可制定适用本企业的请假制度。但用人单位行使用工管理权及审批权时,应以合法为首要基本原则,结合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通过强迫劳动者“自愿”放弃年休假及滥用审批权等形式,变相剥夺劳动者享有的年休假权利。
关于年休假的更多问题,
法律规定在这里!
职工必须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才能享受年休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因此,只要职工在入职新单位之前存在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情况,则可在入职后就享受年休假。
企业能否以旅游、组织集体活动等方式折抵职工年休假?
企业对于职工的年休假具有统筹安排权,但这不代表企业可以任意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特别是在没有提前告知职工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希望将旅游、集体活动的时间用年休假抵扣,可以事先征求职工的意见,让职工自由选择。
如果职工在年底仍未使用完年休假,能否延到明年?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果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需征得职工本人同意。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对年休假是否可以跨年度安排进行明确规定。
工作太忙,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职工年休假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这里要注意并不是所有未休年假都可以按三倍工资折算,如果员工自愿放弃年假,并出具书面意见,公司则不用支付三倍工资,只需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网友热议
有网友支持法院判决,捍卫职工应有的休假权
也有网友认为黄某行为不妥,休假不能随心所欲,应经过公司同意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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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新闻坊、新浪微博等
本期编辑:狄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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