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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信用卡新政”6大主影响!

2016-04-18 刘志远 支付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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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圈征稿启事

  信用卡跑马圈地多年,2015年终于实现负增长了,上周五央行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确实来的及时,此通知对于相关行业的影响巨大,给信用卡在政策上一个指导方向,看似严苛的政策,实际为信用卡多个方向上的发展松绑,鼓励了信用卡进一步市场化竞争,当然对信用卡眼前的收入是有一定影响,但是对于信用卡的深化调整则作用明显,并影响周边对个行业。下面我就一一分析:

一 发卡行\信用卡中心


1.1 看似严格调教,实为耐心指导




  信用卡本身就是个人信用下无担保无抵押的在免息期内免息的个人小额消费贷款,但近年的消费金融产品五花八门,有消费金融,小额贷款,延期账单,信用保险等都对信用卡产生了冲击,特别是花呗,京东白条一类的消费账户体系直接以线上虚拟信用卡的大规模快速发展冲击了传统的信用卡,申请简单,收费明确。而信用卡则还是依托传统规模的发卡采取保守运营的模式进行发展,名目繁多的各类收费已经让信用卡不招人待见,有的银行甚至靠滞纳金,超限费大笔创收,某个商业银行信用卡甚至超限额度大于卡本身的信用额度从而引导客户超限。而各种费用下的复利计息则让持卡人叫苦连天,所以一旦有可替代产品出现,很多信用卡则慢慢被人抛弃,而人民银行的《通知》一刀就减掉信用卡的“霸王气”。信用卡收入虽减少了,但是避免温水慢性死亡的情况,在持卡人心里来说更好用了,客观帮助信用卡做了客户挽留的工作,所以对信用卡是有极大的帮助的。




1.2 强势面对消费金融的竞争




  信用卡的利息可调节,区间在万分之3.5-万分之5这样的区间已经有竞争力了,推向市场的同时,银行在资金获取的成本还是资金规模效应上是比现在市面上任何形式的小额贷款,消费金融等有很大的优势。而免息还款的时间和最低还款金额的自由设定,无疑让信用卡有了自主发挥的权利,其实很多银行早期的时候就已经是二十分之一的最低还款了并非十分之一。时间和最低还款的灵活设定可以避免持卡人的硬性违约,而只要每月存入的钱可以支付单月的利息,原则上来说银行都可以认为你没有违约,这就大大增加信用卡灵活使用性。面对消费金融无论是单人的额度规模还是整体的资金成本,风险控制甚至是不良的处理方式都有极大的竞争优势。




1.3 来自区域银行或城商行的挑战




  全国性商业银行无疑占据信用卡市场的绝对份额,但是信用卡作为零售业务中最赚钱的业务之一,无疑也吸引着区域银行或者城商行的喜爱,最近三年也是努力做好信用卡的规划业务,但是在政策统一的情况下,城商行的信用卡没有任何优势,而面对利率市场化,最低还款额度和最长还款时间的自由设定,使得部分区域银行有了弯道超车的可能性,而城商行也能通过一些灵活的政策挖到大批客户,这将使得全国性商业银行不得不进行政策的调整以面对小兄弟们的巧攻猛打。




1.4 进一步促进非“人工”发卡及运营模式的革新




  传统的信用卡运营模式其实个人觉得还是违反合同法的,各种收费和使用规则都是在信用卡申请单背后的,且一个信用卡营销人员给客户介绍都是信用卡各种好处和红利性的服务,并带礼品勾兑客户的意愿,从来没有给主动阐述信用卡的超限费,调单费,补办费,年费等项目,一旦没有按照上述规则进行除了收费外还有收费的复利等着。本次《通知》着重强调了信息披露,而且信息披露伴随着整个用卡服务的本身,所以无论是复杂的信用卡收费名目的讲解,还是信用卡相关费用变更通知,这些都不是靠单一人工能够进行完成,详尽的通知可能需要借助网络或者客户端等多种手段。而信用卡以后营销一旦照“规”办事大大会增加人员营销时间成本和本身信用卡整体推广成本且监督不了整个过程是否照“规”营销,而选择网络或者移动网络发卡无疑都是最好的。智能的营销及服务系统会逐步取代传统的“地推”或者人工客服。

二 持卡人


2.1 更公平完善便捷的服务



  信用卡自发出之日起,银行的权利体现就是无穷的,以资产保全的名义存在的各种博弈产生在发卡行与持卡人之间,很多情况下一旦发生不可追诉的盗刷,伪卡,特别是信用卡圈地最严重07-10年间,多数是要求持卡人先还款再报警解决问题,否则就上黑名单。后期的支付机构实际有某种层度的买单的作用,那么出现这样的情况在后期是商户与支付机构之间的问题了。但是对于信用卡部门来说其他能够推的问题始终还是推在持卡人身上,而本次《通知》明确说明是引导留存证据,处理差错争议,并定期反应处理进度,保证持卡人的权益,这些都是以持卡人为服务中心的服务准绳要求,是整体信用卡事业的进步也是持卡人享受服务的升级。



2.2 卡奴减免各种费用的福音




  信用卡所有的费用基本都是按照月费用的复利计算,而滞纳金一开始基本是未还款中全额的3%,后面按照最低还款的5%,滞纳金的取消将大大降低误逾期的成本。同时超限费的减免避免银行后台操作式,如一张明明可以透支两万额度的卡,就是让持卡人长期超限1万元,有的商业银行的信用卡甚至是主要中间收入之一。

  违约金,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息收费将解决长久争议问题,一张忘掉使用的信用卡会产生经过若干的时间将产生大额的费用。

  当然除此之外,最大的好处是对于有多张卡的卡奴,可以和信用卡协商解决一些不合理的费用,当然这个是有一定时效性的,具体也要看各个发卡行最后对此《通知》的理解和执行。但是最起码依据《通知》保障自己的权益,对于该通知执行不到的,也明确说明了监督《通知》执行的是支付清算协会,可以予以投诉。

三、第三方支付


3.1 支付的长线红利


  现行的C端支付市场,无论是收单,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还是以卡为主体的支付,而消费金融的账户市场没有做到全线覆盖,央行的政策总体来说对于发卡来说是绝对利好的,当利息下降,无疑减少用卡人的成本,使得用卡更加划算。而由于小行对于发卡的竞争,同时三线四线城市信用卡的普及,加上信用卡对于各种发卡模式出现,运营的网络智能化,这些都是催生用卡良好环境条件,那么相关的支付服务环境一定要跟上,所以无论是POS,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都是因此会获得长线红利。




3.2 规范支付参与方


  前段时间的央行检查的时候发现,有的支付机构65%以上是非真实商户,可以说这些商户多数是套现商户,而预借现金的业务明确是给发卡机构直接参与到相关竞争行业,那么可以明确是套现已死,套现商户当然生存点就不大了,对于这类支付公司打击非常重,没有套现支付流量,盈利也将大受影响。

  另外,对于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要进行保证,资金的二次清算模式实际认定违规,但是个人认为在信息流的参与还是留有余地,因为本身现在对于手刷,个人用户的移动支付工具尚未做定性,同时无支付高管,无交易流量,无新增,无用户商户,无技术产品的支付公司尚需清理,而交易高达每日5亿以上的本行业从业公司的身份也需要定性,另外代理,场景运营,技术产品设计服务等多个角色在行业内也未严格的定性定义,而这几个方向上从业人员甚巨,急需打破一套支付牌照的角色定位,这点得看以后支付清算协会或者人民银行给出近一步规范。




3.3 套现经营已死



  信用卡的预借现金取现每日1万元,同时信用卡出台通过各类渠道转账业务,对于发卡机构还是收单还是清算个人觉得都有机会,那么这样的规范无疑给了套现经营致命打击,个人来说无论是通过ATM,新转账渠道,甚至是其他非银现金充值账户里面拿到的现金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那么套现经营的又有什么市场呢?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前提,就是发卡行必须是同意的。其实这个政策的出台必须点个赞,直接用市场行为干掉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 硬件厂商/短期的收入还是可期



  机具厂商肯定是需要向服务商转轨,同时收单机具不单单具备简单的收单功能,综合化的服务才是王道,而本《通知》对于各个机具厂商必然是利好的,有卡就有受理需要,但是竞争依然惨烈,智能POS迎利好!

  卡商其实日子已经很难过了,EMV的迁移造就一些制卡厂商,但是随着发卡持续,信用卡从磁条卡到IC卡,到最后的无卡都是必然趋势,但是对于城商行还有区域商业银行还是先把卡发出来再谈创新比较务实,所以其银行的发卡及发卡系统确实是一个增值业务点,原来抢夺几个大行发卡资源的日子已经到头了,而小行则需要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所以区域银行、城商、农信的发卡无疑对于卡商来说无疑是根救命稻草。


五 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的重新定位



  5.1 关于银行和非银的管理人民银行和银监其实有一个默契,而关乎到信用卡改革的通知以人民银行一家进行通告全国也实属罕见,可见大人行的模式并非空穴来风,这个只是调整时间问题。

  5.2 从清算管理到组建网联直至信用卡监管机制的建立,我曾一度怀疑这样的定位,但是以此来看,实质是人民银行给清算协会赋予实质的管理职能了,支付清算协会很可能成为一大行,四会中的一会,瞬间高大上。

  5.3 结合网联的成立,支付清算协会协同管理信用卡行业的职能,支付清算的职能,客观来说经过这几个步骤的调整,银联的管理权限的事务已经分化了,剩下估计就是市场化的转接组织了,而网联离转接组织估计也是一步之遥了,一旦认定其合理身份,很可能和银联同台竞价,所以各个支付清算协会的成员机构,抓住机会向网联入股方是上策。


六 保险基金等/敢吃螃蟹的人必获益



  本次的通知对于风险的处理,有明确的保险或者风险基金的提法,那么信用卡的风险市场化也即将开启,无论是在持卡侧还是在收单侧本身,个人认为风险资产化都是非常可取的。一方面放开市场,另外一方面规避其中的风险,让风险来自市场回到市场,认定责任的前提下让风险不仅可控而且可以进行转化,以风险即资产理论扩大保险基金等在信用卡和支付侧的运用。由于行业一片蓝海,凡是参与信用卡风险资产合作的企业必将大获收益。

  信用卡的本次改革无疑对国家促进消费内需是有重大帮助的,同时本次的消费金融的应用还是希望以国家的排头兵为主导,对信用卡,支付等多个相关行业有重大的利好,总体来说借用政策之手,促进市场之力,以竞争促规范,以市场促监管,着实落地解决了很多历史遗留的问题,所以进一步改革更值得期待! 央行大招过后,谁倒在血泊中,谁擦干前行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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